抗“疫”进行时———公益诉讼助力疫情防控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2月17日,我院按照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立足特殊时期主动与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小组,积极开展“源头防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抗“疫”进行时———公益诉讼助力疫情防控

此次主要对县农贸市场、部分药店、超市进行了监督检查,做到了从源头上防控。重点检查内容如下:一是检查在疫情防控期间是否有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护用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在药店走访排查,主要了解口罩、医用酒精、体温计等疫情防护用品的货源供应和价格销售情况,提示经营者稳定物价,要求经营者对前来购买治疗发热、咳嗽等症状药品的人员进行详细的信息登记,自觉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三是查看超市是否对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和加大清洁消毒力度,并叮嘱经营者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四是到农贸市场走访排查,向经营者及群众了解蔬菜、猪肉等生活物资的销售价格情况,对农贸市场内是否存在野生动物售卖等情况进行排查,对生鲜、肉类的检验检疫情况进行检查,对活禽活畜定点宰杀情况进行了解。期间同时做到了主动向经营者、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切实提高全民疫情防控意识。

抗“疫”进行时———公益诉讼助力疫情防控


抗“疫”进行时———公益诉讼助力疫情防控


抗“疫”进行时———公益诉讼助力疫情防控


抗“疫”进行时———公益诉讼助力疫情防控


抗“疫”进行时———公益诉讼助力疫情防控

通过此次检查,联合检查小组发现我县辖区内的蔬菜及肉类供应充足,价格平稳,不存在哄抬物价等情形;也未发现市场内有售卖野生动物行为。对于部分商家在经营过程中未戴口罩的问题,对其进行了现场规劝。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扎囊县人民检察院将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沟通,稳妥有效地助力全县的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行动、主动担当,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检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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