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检察院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武定县检察院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武定县检察院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确保武定县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武定县检察院根据《云南省检察机关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为期两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2016年8月16日,武定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洪春带领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及干警等一行人到武定县扶贫办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动员会,武定县扶贫办主任虎鑫、副主任郭军等领导和各股所室负责人均参加了此次会议。武定县检察院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会上,该院刘洪春副检察长从当前反腐败的特点、检察机关的职能、职务犯罪的概念、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现状等三个方面为与会人员详细讲解了此次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具体实施方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意见和要求,并以此为契机,结合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为县扶贫办干部职工开展了一次生动的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课。与会人员深受鼓舞,触动颇深,在交流发言中,积极踊跃发言,提出自己在工作中、生活中出现的困惑,纷纷表示希望检察机关能主动预防、常态化监督、警钟长鸣。武定县检察院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武定县扶贫办主任虎鑫阐述了现今扶贫办的主要工作职责,对武定县检察院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和赞扬,并明确提出县扶贫办相关领导和所有股所室负责人须无条件的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好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预防科 王容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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