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出臺13條政策措施 全力推動項目和企業復工復產“應復盡復”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組織推動各類項目工地和企業復工復產“應復盡復”(疫情風險等級為“重”的地區除外),盡最大努力把疫情對經濟的影響降到最低,結合我市實際,上饒市委市政府出臺13條政策措施,全力支持和組織推動各類項目工地及企業復工復產“應復盡復”。

一、不折不扣落實各項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增長政策措施。認真執行省市文件精神,打通人流、物流、資金流三條通道,全力支持和組織推動各類項目工地和企業復工復產“應復盡復”。

二、建立復工服務員、防疫指導員、項目(企業)聯絡員“三員”聯動機制。在強化屬地責任、項目(企業)法人主體責任的基礎上,市領導、市直部門結合“降成本、優環境”專項行動安排和重點項目掛點聯繫安排,向聯繫服務的園區、企業和項目工地派出復工服務員;各地衛健部門向本地各類項目工地和企業派出防疫指導員;各地各園區向各類項目工地和企業派出項目(企業)聯絡員,協調解決疫情防控、用工、用地、融資、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

三、排定復工復產時間表,建立復工復產日報制度。對各類企業、在建項目、個體工商戶等排定復工復產時間表,每日上報各類項目工地和企業復工復產情況,快速推動復工復產工作。

四、充分挖掘本地用工潛力。落實饒府辦字〔2020〕10號文件精神,鼓勵本地員工優先上崗,切實解決項目工地及企業用工難問題。

五、全面暢通返工返崗、物流運輸通道。返崗時,除來自湖北等重疫區人員外,對其他地區的務工人員在進行必要的健康監測後,一律取消隔離要求。各地各部門單位不得人為阻擾,不得以防控排查或村居(社區)封閉管理為由影響員工正常上崗。將防疫物資、關鍵原輔料、重要生產設備及零部件、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等納入應急運輸保障範圍,對相關運送車輛不檢查、不停車、不收費。

六、制定和完善復工復產防疫導則。強化職業健康教育,結合項目工地和企業實際,制定防疫導則。取消復工復產企業返崗員工健康證明辦理。

七、建立企業復工電力指數。將企業每天生產的用電量數據與歷史正常生產時的數據進行對比,利用大數據分析形成指數,客觀準確反映各類企業復工情況、產能恢復情況,為推動復工復產提供數據支撐。

八、全力支持各類建築工地復工復產。凡是疫情防控措施、設施、人員滿足疫情防控、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要求的建築工地,不需審批,只需報備,即可全面復工。

九、創新招商引資方式,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大力推廣“雲招商”等方式,突出抓好“5020”項目的引進工作。

十、紮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通過創新形式,助力項目工地和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教育。疫情期間,安全生產許可證、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過期的企業,符合相關條件的,許可證可繼續合法沿用。

十一、統籌做好各類項目工地及企業復工復產所需防疫物資供應工作。主動幫助各類項目工地及企業協調解決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資。

十二、加速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最大限度做到“不見面”辦理。充分依託“贛服通”等平臺,在項目報批、審批、證照更換等環節,大力推廣“網上辦、掌上辦、寄遞辦、預約辦”等方式,為各類項目工地和企業復工復產提供“綠色通道”。

十三、實行“兩手抓、兩手硬”激勵懲處制度。對在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中敢於擔當、敢於作為、敢於衝鋒陷陣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表揚、表彰、記功等獎勵;對敷衍塞責、不擔當、不作為、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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