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稅務20項措施支持企業戰“疫”復產

“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要統籌抓好經濟發展工作。”2月7日,市委書記鄭人豪到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調研時提出明確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迅速行動,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經濟發展,全力以赴幫助企業安全有序復工復產,為戰“疫”增添戰鬥力。

國家稅務總局湛江市稅務局聞令而動,立足部門職責,全面梳理各項稅費支持政策,主動研究實施有利於疫情防控的稅費優惠政策或指引,推出十個方面20項具體措施,“輸血”、減負,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生產,支持醫療機構開展疫情防治工作,支持一線抗疫醫護人員,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及時輔導落實好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全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據介紹,稅務部門將通過電話、網絡等方式加強與企業的溝通,瞭解企業生產經營情況以及存在的困難,為企業協調解決稅收方面的問題。結合收集到的企業問題和建議,稅務部門依法給予企業大力支持,切實做到“能免就免、能減就減、能扣除就扣除”。

20項措施實實在在,乾貨滿滿。

一、切實保障稅務支持政策落地

(一)一切從有利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出發,主動擔當作為,依法給予最大限度稅務支持。全面梳理物資供應、醫療救治、公益捐贈、支持小微企業及受影響行業等相關減稅降費政策;積極瞭解、響應各類企業尤其是醫療救治、疫情防控等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涉稅訴求;主動輔導、精準服務相關企業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全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擴大生產。

二、切實支持疫情防控物資保障

(二)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三)對醫用防護服、口罩、醫用護目鏡、負壓救護車、相關藥品等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建立一對一工作機制,開闢綠色服務通道,疫情防控期間不限制增值稅發票領購數量和最高開具金額,申請調整發票用量和最高開票限額的,即時辦結。優先落實相關減稅降費政策,優先加快辦理增值稅留抵退稅,優先核准延期繳納稅款,全力支持這類企業開展復工復產、最大限度釋放產能。

三、切實支持醫療救治

(四)對承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營利性醫療機構以及疾病控制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等衛生機構,取得的符合國家規定的醫療服務收入、自產自用的新型冠狀病毒防治製劑、自用的房產及土地等,依法給予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稅收減免。對血站自用的房產和土地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醫療機構佔用耕地免徵耕地佔用稅。

(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罕見病藥品,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對進口罕見病藥品,減按3%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生物製品可以選擇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藥品生產企業銷售自產創新藥的銷售額,為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其提供給患者後續免費使用的相同創新藥,不屬於增值稅視同銷售範圍。四、切實支持一線抗疫醫護人員

(六)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對疫情防控期間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暫緩開展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後續工作採取專業輔導、精簡資料、便捷辦理。五、切實支持科研攻關

(七)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所需疫苗藥品、醫療器械的科研攻關,輔導有關企業落實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以及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免徵增值稅,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等政策,及時、足額、優先為符合條件的生產相關藥品、試劑、疫苗研發機構辦理採購國產設備退稅。

(八)對從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中給予科技人員的現金獎勵,符合國家規定的,給予個人所得稅優惠。六、切實支持物資供應

(九)全力支持保障物資供應,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落實好蔬菜和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免徵增值稅政策,國家儲備商品有關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優惠政策,以及大宗商品倉儲設施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七、切實支持公益捐贈

(十)企業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企業和個人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十一)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符合國家規定的,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十二)向新型冠狀病毒防治工作等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無償提供服務(如運輸服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不屬於增值稅視同銷售範圍,不徵增值稅。

(十三)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教育、民政和其他社會福利、公益事業的,不徵收土地增值稅。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免納印花稅。搶險救災物資運輸,凡附有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搶險救災物資運輸證明文件的運費結算憑證,免納印花稅。八、切實支持小微企業

(十四)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酒店行業企業和其他未能及時充分復工復產的企業,結合實際情況,及時輔導落實好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等政策。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徵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九、切實支持受影響行業

(十五)對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導致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造成納稅困難的納稅人,可酌情給予減徵或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規定,對免租金兩個月以上的物業持有企業,按免租金月份數給予房產稅困難減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十六)對因疫情影響的“定期定額”戶,按照有關規定合理調整定額,或簡化辦理停業手續。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銷售行業以及受疫情影響相關行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辦理期末留抵稅額退稅的,加快審核進度,符合條件的儘快辦理退稅。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企業,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補辦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相關待遇正常享受,不影響參保個人權益記錄。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十、切實優化精準服務

(十七)疫情防控期間准許企業延期申報納稅。對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企業,依法延長不超過三個月的稅款繳納期限。疫情防控期間,對納稅人提出發票增量增額申請,並符合實際需要的,可即時為納稅人提高臨時用量和限額,全面保障納稅人在疫情防控期間的發票使用需要。

(十八)積極推廣應用“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和政策宣傳輔導,成立“線上稅務輔導員”隊伍,按照“儘可能網上辦”的原則,積極引導納稅人、繳費人多通過電子稅務局、電話熱線、微信、視頻等渠道方式辦稅(費)。對必須到辦稅服務廳現場辦理業務的,做到“急事即辦+主動預約+合理引導”相結合,引導納稅人繳費人分時分批錯峰辦理。大力推廣納稅人發票網上申領、免費郵政配送服務;大力推廣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網上申領、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業務;全面放寬電子稅務局個人代開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條件限制,及時滿足自然人代開普通發票需要。

(十九)成立稅務專業團隊,為受疫情影響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提供專人專崗、專職專責、實時響應涉稅需求的服務。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材料缺失或者有誤的,按規定採取承諾制容缺辦理。加強與醫保、社保部門協作,開通醫療保險待遇享受的綠色通道。開闢新業態出口退稅快速辦理通道,確保出口企業的出口退稅指標,對無疑點的退稅申請在5個工作日內審核辦理完畢。

(二十)加強辦稅服務場所疫情防控工作,配足配齊防疫用品,嚴格執行辦稅服務廳領導帶班值班制度,嚴格落實辦稅服務廳進出人員測量體溫和佩戴口罩要求,做好辦稅公共區域通風、消毒,確保辦稅服務廳衛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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