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貧困戶搬遷,老家房子已經拆掉,以後有經濟能力了,是否還可以回農村建房子?

偶爾奢望


大家好,我是“農策分析”,出生在農村,生活在農村,工作在基層,經常參與各項三農政策在農村的具體落實。下面,就來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貧困戶享受了易地扶貧搬遷政策之後,老家的房子必須拆除,宅基地必須復墾。如若以後有經濟能力了,可不可以回農村建房子?這是一個沒有明確答案的問題,如果分戶,則有再回農村建房子的可能;如果未分戶,則沒有回農村建房子的可能性。



想再在農村建房,分戶是前提條件

享受了易地扶貧搬遷政策的貧困戶,在將來經濟條件改善了,如果還想再在農村建房子的話,前提條件是符合分戶條件,或者通過其他方式在公安部門進行分戶。只要有公安部門頒發的新的《居民戶口簿》,那麼,就可以再在農村按照正常程序申請宅基地,而且,一般都會被批准。

因為現在的易地扶貧搬遷農戶,大多數只是在遷入地擁有了自己的宅基地和房子,而戶口仍然屬原村集體管理,所以,仍然算是原村集體的成員,只要自己有單獨的《居民戶口簿》,名下又沒有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就可以按照正常程序申請宅基地。



如果沒有分戶,是不能再在農村建房的

我國現行的宅基地政策是“一戶一宅”,也就是說一戶農戶只能申請、並擁有一處宅基地。對於享受了易地扶貧搬遷政策的貧困戶來說,等於是已經擁有了一處宅基地,如果自己沒有子女,或者雖然有子女,但不符合分戶條件,公安部門不分戶的話,就算以後自己有經濟能力,也是不能再回農村建房子的,也是不能再回到農村“購買”他人的宅基地的。



其實,在我看來,雖然“一戶一宅”的宅基地政策必須得堅持,但是對於易地搬遷的貧困戶來說,自己的耕地還在以前的農村,還需要耕種,雖然有土地流轉的政策,但是,有些山區的耕地,特別是深山區的耕地,很少有人願意去主動流轉,大部分還是貧困戶自己耕種,所以,可以考慮給這部分貧困戶在農村留一兩間房子使用,以便耕種土地,否則,會進一步加劇農村土地撂荒!用農村老人的一句話來說,離開了土地,農民將不再是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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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策分析


大家好,我是農民小席,感謝提問!

農村貧困戶搬遷,老家的房子已經拆掉,以後有經濟能力了,是否可以回農村建房子?其實,農村土地確權,宅基地確權,以及農村一戶一宅的政策實施,極大的完善了農村土地的管理要求,也明確了農村土地的使用人以及使用權限。

農村貧困戶自搬遷後,老家的房子半年內必須拆除,而且老家的宅基地也要收回,歸為村集體所有。一般情況下,貧困戶搬遷後,其戶口也會跟著遷移到別的地方,老家的戶口就會被註銷。再一個,剛進行完的土地確權政策,要求農村一戶一宅,對農村宅基地的管理越來越嚴格,而且基本農田內不允許修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築物以及構築物。而且現在的土地使用情況都已經上了衛星,如果有違法建築就很容易被發現,然後強令拆除。

所以說,貧困戶搬遷後,以後即使有經濟能力,但也不可以回農村建房子。因為貧困戶自搬遷之後在農村已經沒有戶口,也沒有土地,更沒有宅基地。


農民小席


這個問題阿麗來回答。

首先明確一點,在農村實行的是一戶一宅,貧困戶進行易地搬遷拿到搬遷房的鑰匙後,老家的舊房子就會執行騰退拆除。而拆老家房子的目的是收回房子所在宅基地。


在回答題主的問題前,我們先清楚騰退拆除老房子具體指什麼呢?

拆舊房搬新房,退舊宅基地後享有新產權證。

貧困戶易地搬遷,本著“拆舊搬新”和“一戶一宅”原則,在貧困戶搬遷後,在老家的老房子要拆除(對於聯排房採取封堵等政策),舊宅基地要進行騰退復墾。騰退後的舊宅基地,按照“宜耕則耕、宜林則林、宜草則草”的原則,坡度25度以下的復墾為耕地,坡度25度以上的復墾為林草地或其他農用地。

在搬遷後,貧困戶還要簽訂搬遷騰退協議,協議中也明確規定,騰退的宅基地為貧困戶在農村的唯一宅基地,不能胡亂指認房屋進行拆除。

這樣的政策已經不言而喻了,作為貧困戶本戶,搬遷後老房子已經拆掉,即使以後有錢了也是不能回農村建房子的。因為建房子你得有宅基地,而舊宅基地在搬遷時已經回收集體,並且搬遷房也會發放產權證,按照“一戶一宅”的原則,貧困戶再無法申請宅基地,沒有宅基地,那肯定無法建房子了。


很多貧困戶說,分的房子實在太小,一家老小根本住不下,如果農村還能建房就好了。對於這個問題還可以採取以下措施進行農村建房。

子女分戶後,可以在老家申請宅基地建房。

這裡雖然作為搬遷貧困戶本身不能回老家建房子了,但作為搬遷戶的子女,如果達到了分戶的標準,並且戶口也還在農村老家。那麼完全可以在分戶後,在老家申請新的宅基地進行建房,這也是符合政策的。


總結:貧困戶作為易地扶貧搬遷戶,老家的房子要拆除,宅基地要騰退。根據一戶一宅的原則,既然貧困戶享有搬遷房的產權,那麼在老家就不能申請宅基地了,沒有宅基地即使有錢了也無法回農村建房。但是如果兒女分戶後,符合老家宅基地申請標準,還是可以申請宅基地並建房子。

我是村官阿麗,歡迎大家關注!

村官阿麗


脫貧攻堅進行到這個階段,從阿刁所在的縣城來看,暫時還沒有出現這樣的案例。

一、移民搬遷和舊宅騰退是自願和統一的,如果搬遷說明已經放棄了農村的宅基地

移民搬遷就是為了解決群眾的不安全住房問題,既然已經搬了出去,住房問題說明已經得到了有效解決,按照政策舊宅是必須要騰退的,為了鼓勵群眾騰退,國家在這方面也有補助,每戶按人頭給補助,每人1萬元。搬進縣城或者集鎮的安置小區居住,戶口肯定還留在村上,能不能等自己條件好了再向集體申請宅基地,雖然暫時還沒有類似案例,但肯定不行。

因為移民安置過程中,是要和群眾簽訂協議的,而且是在群眾自願的前提下進行的,你搬遷了,說明你已經放棄了農村的宅基地,而且拿了國家的補助,等於是國家把你的舊房給買了,所以即使你發達了,也不能申請。至於以後行不行,看政策,起碼近期不允許。

二、回農村建房的途徑

  1. 等子女成年了,戶口也還在農村,能不能向集體申請宅基地?只要成年,而且單獨立戶,按照宅基地的管理規定是可以的,但還是要看村上有沒有地方給批,有沒有地方讓你建。


  2. 還有一種途徑,就是通過繼承,獲取在農村的房子,但這樣的房子,只能維修,不能新建。

  3. 農村宅基地政策放開後,尤其是對使用權放開後,允許集體內部轉讓、出租,所以等你經濟條件好了,可以通過合法交易,購買集體內閒置的宅基地進行建房。但你買的宅基地,只是買了使用權,可以建房,但宅基地的資格權在對方手中。

舉個例子,小王買了村上老王的閒置房,進行確權時,這個房子的宅基地所有權是村委會,使用權是小王,資格權是老王,房子屬於不動產,屬於小王。如果拆遷,小王只能獲取房子的補償。


阿刁是老農


精準扶貧中的易地搬遷政策,在解決貧困戶居住環境問題的同時,也解決了他們的住房問題,而且扶貧安置房面積是根據他們的家庭人口來確定的。所以,就目前而言,扶貧安置房能滿足貧困戶家庭對住房的需求。

在實施易地扶貧搬遷的過程中,當貧困戶搬進扶貧安置房之後,會對他原居住的房屋進行拆除,將拆除房屋之後的宅基地收歸村集體用於復墾,這樣貧困戶就失去了農村的宅基地,只有一套扶貧安置房,這套安置房也許位於城鎮周邊,沒有在原本所住的村莊。

易地扶貧搬遷是為了解決群眾因居住環境而引起的貧困問題,利於他們擺脫脫困,走上發家致富的道路。發家致富有了經濟能力,在老家房子已經因易地扶貧搬遷而拆除的情況下,還可以回農村建房子嗎?

答案是不可以的,因為農村土地所有權是村集體的,當群眾需要宅基地用來建房居住的話,符合宅基地使用條件,可以向村集體申請免費獲得使用權,而不是通過買賣來獲得的,農村宅基地不能買賣,你再有經濟能力也不行。

再說,房屋是用來滿足人們對住房的需求,作為易地扶貧搬遷貧困戶,在扶貧安置點已經給你提供了安置房居住,它已解決了你的住房問題,你再去農村申請宅基地建房,顯然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也不符合“一戶一宅”的政策,因此你不可以回農村建房子。

當然,你可能在農村住習慣了,喜歡農村的居住環境,雖然說你自己不可以回農村建房居住,在擺脫了貧困有了經濟能力之後,如果確實想回農村居住,你可以回農村向其他農戶租房居住,這也是一種解決辦法。


農村一山貨


是不可以回去再建房的

根據國家精準扶貧政策,農村異地搬遷扶貧無論採取何種安置方式,易地搬遷貧困農戶的原有住房要拆除,其宅基地由縣(市、區)政府收回復墾。

嚴格按照一戶一宅的原則處理安置房產權相關問題。搬遷戶在住房建設中投入了自籌資金,新房建成後,其產權歸農戶所有,原宅基地由政府統一收回,搬遷戶在遷出地的原有耕地、林地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等其他合法權益繼續有效。鰥寡孤獨殘等特困戶自己不出錢,由政府根據家庭實際人口統一提供政府保障房免費居住,產權歸政府所有。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新宅基地和建房費用為農戶自籌,其產權歸農戶所有,在遷出地的原有耕地、林地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等其他合法權益繼續有效。

對易地扶貧搬遷戶舊宅基地騰退給予獎勵性補助。易地扶貧搬遷戶舊宅基地騰退驗收後,由縣區政府綜合考慮貧困戶舊宅基地面積、房屋結構和建房面積等因素,根據中省給予的人均1萬元獎勵性補助資金科學制定具體的差別化補助標準,以戶為單位補助到位。


楓香村華兒哥


  1. 農村貧困戶搬遷主要是異地遷建為主、以住房現金補償為輔,但不管是哪種方式,政策上都給予了相應的補貼。

  2. 遷建的若以後隨著家庭人口數量的增加,現有宅基地面積距當地規定標準差距太大且現有住房已無法滿足基本居住保障的或分戶後宅基地面積未達標的,作為農村集體組織成員,原則上可以申請擴建。

  3. 給予住房現金補償的,其實質是房屋的貨幣化置換,一般來說難以再申請修建農房。

下面,就擇其要點說說相關情況。

一、扶貧搬遷中的異地遷建,家庭成員增多後符合條件的可申請建房。

扶貧攻堅中異地遷建主要是以由政府統一規劃建設為主,其遷建的農房主要由政府投資,貧困群眾花很少的錢就可搬遷到新房居住。

這種遷建雖然以政府投資為主,但入住的群眾仍然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仍然有權利享受農村的宅基地。所以當其家庭成員增多時,符合申請宅基地條件的或符合建房條件的,就應該可以申請建房。

二、扶貧搬遷中的貨幣化置換,退出宅基地後難以申請建房。

這種扶貧搬遷中搬遷戶不建房也不入住統一規劃建設的遷建房,由政府在當事人自願拆除原有舊房、退出宅基地後給予一筆住房安置款,由搬遷戶利用政府給予的住房安置款自行解決住房問題,相當於拆遷中的貨幣化住房安置。

提問中表述的也應該是這一種情況,自己不願入住統一規劃建房的遷建房也不自行建房,選擇拿錢走人,由自己通過投親靠友、租房等解決住房問題。

對於這種拆除原有舊房並退出宅基地進行貨幣安置的,根據現行政策,以後難以再申請宅基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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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我養我的地方,祖祖輩輩都能活過來了。為什麼要搬遷?我們永遠都離不開那個老家的,那裡有我們最親最愛的親戚朋友,鄰里八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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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心T大叔


國家搬遷貧困戶,是為改善農村貧困人口生活水平,造福村民,同時節約土地,搬遷空閒土地,一是由集體收回。二是恢復可耕地,用於村民承租耕種。三是不能恢復耕地的,由集體合理使用或分配。

貧困戶,國家和集體給予很大幫助,按政策,就不要再掙原來的宅基地了,以大局為重。


心若止水168804448


我覺得,在那都好,我對別人好,別人對我好。人心對人心。很多農民心裝苦水。在本地方又如何?實實在在解決實際困難解決根本問題變成老大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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