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中小企業申領人社扶持政策指南來了!


日照市中小企業申領人社扶持政策指南來了!


一、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省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示範園區,給予最長3個月的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減免租金總額的30%,最高50萬元,所需資金從省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中列支。

(一)享受政策主體範圍

省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示範園區

(二)企業所需申領材料

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要求提報材料

(三)辦理具體流程

1.申請。符合條件的省級創業孵化基地、園區,在疫情結束後向所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運營補貼申請;2.審核。所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審核;3、複核。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複核彙總,統一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申領資金。

(四)相關部門及責任科室、聯繫電話

日照市勞動就業辦公室創業服務科,聯繫電話:8866037

日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失業科,聯繫電話:8866212

二、加大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群眾生活保障物資生產小微企業和創業者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力度。創辦企業及各類合夥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且合夥人、組織成員均符合借款人條件的,按照每個創業企業借款人最多不超過(含)3名合夥人,每人最高不超過15萬元,可申請不超過4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一)享受政策主體範圍

1、法定勞動年齡內且自主創業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在校生、高校畢業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符合條件的離崗或在職創業的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港澳臺來魯創業青年,在申請地行政區域內自主或合夥創業(無在其他單位就業),持有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有實際創業項目。

2、符合《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國統字〔2017〕213號)文件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且當年(申請資格審核前或貸款發放前12個月內)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失業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0%)以上,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小微企業。

企業所需提供材料

個體工商戶及合夥創業:①申請人居民身份證;②人員類別證明:復員轉業退役軍人提供《自主擇業軍轉幹部證》、《轉業證》或《退伍證》;刑滿釋放人員提供《釋放證明書》、《假釋證明書》或《刑滿釋放通知書》;高校畢業生及在校生提供《畢業證》或《學生證》;返鄉創業農民工、農村自主創業農民提供戶口本;網絡商戶提供網絡平臺實名註冊截圖;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提供扶貧部門出具的精準識別卡;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提供職稱證書及所在單位的意見;③合夥創業的提供合夥創業證明。

2、小微企業: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②企業職工花名冊;③招用符合條件人員的人員類別證明(復員轉業退役軍人提供《自主擇業軍轉幹部證》、《轉業證》或《退伍證》,刑滿釋放人員提供《釋放證明書》、《假釋證明書》或《刑滿釋放通知書》,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提供扶貧部門出具的精準識別卡);④企業財務報表。

(三)辦理具體流程

1、申請。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創業者將申請材料提交至營業執照註冊地所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2、審核推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推薦條件的,推薦至經辦銀行。

(四)相關部門及責任科室、聯繫電話

日照市勞動就業辦公室創業服務科,聯繫電話:8866037

三、對受疫情影響堅持不裁員且正常發放工資的中小企業,其正在享受的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本意見到期後,可階段性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

(一)享受政策主體範圍

以獨立繳費單位在本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戶、按規定參保繳費且受疫情影響堅持不裁員並正常發放工資的中小企業(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門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二)企業所需申領材料

補貼申請表電子版、銀行代發工資明細電子版(紙質材料容缺後補)

(三)辦理具體流程

1、申請。2020年2月份政策享受期滿後,企業為符合條件人員繳納社會保險、發放工資,向參保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延長社會保險補貼(社保繳納情況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內部核實,補貼申請表、銀行代發工資明細可先發送電子版,紙質版容缺後補)。

2、審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受理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符合條件審核通過的,進入撥付程序;審核未通過的,告知具體原因。

3、發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撥入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四)相關部門及責任科室、聯繫電話

日照市勞動就業辦公室就業服務科,聯繫電話:8866151、8866028

日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失業科,聯繫電話:8866212

四、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與職工集體協商,採取協商薪酬、調整工時、輪崗輪休、在崗培訓等措施,保留勞動關係。

享受政策主體範圍

以獨立繳費單位在本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戶、按規定參保繳費且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企業(符合信息化部等四部門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企業所需申領材料

不需要企業申請。

辦理流程

1、篩選比對中小企業信息。

2、確定中小企業名單。

3、指導企業與職工就協商薪酬、調整工時、輪崗輪休、在崗培訓等措施集體協商。

(四)相關部門及責任科室、聯繫電話:

日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係科,聯繫電話:8866018。

五、對各類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民辦職業中介機構,介紹技能型人才和職業院校、技工院校、高校畢業生到本省中小企業就業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經審核確認後,市、縣級財政可適當給予職業介紹補貼。

(一)享受政策主體範圍

各類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可以從事職業中介服務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二)企業所需申領材料

提供招聘信息發佈、求職介紹、與企業簽訂的服務協議、與企業、個人收取的中介費用憑證等能夠證明開展了職業介紹服務的證明材料。

(三)辦理具體流程

1、申請。各類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可以從事職業中介服務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提出補貼申請,提供申請補貼的材料。(申請單位的職業介紹資質和就業人員的就業信息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相關科室核查)。

2、審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受理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符合條件審核通過的,進入撥付程序,審核未通過的,告知其具體原因。

3、撥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髮放補貼申請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四)相關部門及責任科室、聯繫電話

日照市勞動就業辦公室綜合科,聯繫電話:8866035

日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流動管理科,聯繫電話:8866271

日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失業科,聯繫電話:8866212

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受理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和在職培訓補貼的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優先予以批准。

(一)享受政策主體範圍

社會保險補貼享受政策主體及材料、流程同第七條;在職培訓補貼享受政策主體為職工提供補貼性培訓的企業。

(二)企業所需申領材料

培訓人員花名冊、專項職業能力證書複印件或合格證書複印件、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相關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等信息由人社部門核查。

(三)辦理具體流程

1、培訓實施。企業根據自身培訓需要,與培訓機構簽訂的培訓協議;培訓機構持開班申請表、培訓人員名單、教學大綱、課程計劃和專用培訓教材、具有相應資質的培訓師資、職業培訓管理制度、培訓協議等材料向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開班申請,並組織實施培訓及考核;

2、申請。培訓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由企業持申領材料,向當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申請職業培訓補貼;

3、撥付。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審核後及時將補貼資金撥付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四)相關部門及責任科室、聯繫電話

日照市勞動就業辦公室培訓科,聯繫電話:8866033

七、在對不裁員或少裁員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基礎上,對高能耗行業中不裁員或少裁員企業,按照70%比例進行返還;對符合條件的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返還其上年度6個月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

八、對生產緊缺防護物資或提供服務企業,按照“先上車、後補票”方式,先行按照一般企業標準撥付穩崗返還資金。

(一)享受政策主體範圍

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其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本統籌地區或山東省城鎮登記失業率(以高值為基準)的企業。

(二)企業所需申領材料

《一般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申請表》或《經營困難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申請表》。

(三)辦理具體流程

1.申請。企業通過登錄“日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點擊 “社會保險單位網上服務系統”,使用企業賬戶登錄後,點擊穩崗返還功能模塊,提交相關材料(容缺受理生產緊缺防護物資或提供服務的企業申請);

2.審核。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須經人社、財政、工信、發改、稅務五部門聯合審核);符合條件審核通過的,進入撥付程序,審核未通過的,告知具體原因;

3.撥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及時將補貼資金撥入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四)相關部門及責任科室、聯繫電話

日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科,聯繫電話:8866021。

日照市勞動就業辦公室失業保險科,聯繫電話:8866027。

九、實施社會保險費緩繳政策

(一)享受政策主體範圍。

以獨立繳費單位在本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戶、按規定參保繳費且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門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二)緩繳期限。

先統一暫定為3個月。對緩繳期滿仍無法正常經營的中小企業,可再次予以延期,累計緩繳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職工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

(三)企業所需申報材料。

《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可通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hrss.rizhao.gov.cn-表格下載欄下載)和提出緩繳申請時1年內的會計報表、銀行存款日記賬及銀行對賬單、工資統計報表等。

(四)辦理流程。

1.申請。用人單位在區縣參保的,應向所在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區縣確認符合緩繳條件的,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連同相關材料一併報送。用人單位在市本級(含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參保的,直接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連同相關材料一併報送。

2.審核。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符合條件審核通過的,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未通過的,告知具體原因。

3.實施。社保中心對經省審核符合緩繳社會保險的單位,在社保系統做標識, 在規定的緩繳期內免收滯納金,職工可按規定依法享受社保待遇。緩繳到期前1個月,社保中心及時進行社保繳納提醒。

(五)相關部門及責任科室、聯繫電話

日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科,聯繫電話:8866021。

日照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徵繳科,聯繫電話:8866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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