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年紀遇到最愛的男人,之後沒有辦法在一起,十多年瞭如何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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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沒辦法在一起,當初就該忘掉。現在10多年過去了,多折磨人。

再說,這樣對你的另一半來說也不公平。

忘掉不該記著的感情,好好愛自己的身邊人,這樣你才會擁有更好的生活。



方姐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就像張信哲一首歌裡所唱“每個人都有一段悲傷,想遺忘又忍不住回想”。我的心裡也和你一樣藏著一個人。

那是我17歲的時候,我和她相戀於高中校園。我倆是前後桌,沒事就打打鬧鬧,上課遞小紙條,下課去溜操場,晚上還會去教學樓頂一起看星星。那時候的我年少懵懂,她天真爛漫,那時候的愛情真的好簡單。可謂是“在最美的年紀遇到了最愛的人。”也曾憧憬過以後的生活,一起上大學,然後結婚,生子,終老一生。還約定以後一起看日出日落,潮漲潮汐。

畢業後我們也一直維持著這段感情,可終究沒逃過命運的捉弄,由於家庭等各種因素,我們還是分手了。現如今我已經為人父,她也為人母。這段感情便被永久塵封在了心裡最深處。因為彼此都有了各自的家庭,也就不再聯繫了,只是偶爾會從朋友那裡打聽她現在的消息。

有些人不用忘,也忘不掉。那些過往只是我們漫漫人生路上的過客。隨著歲月的沉澱,越來越有滋味。

“相忘江湖,不如相望於江湖”。





浪子回頭


沒在一起很正常,因為知道彼此沒結果,所以珍惜在一起的時光!

認識他,也只二十來歲,他有家庭,不知道為什麼,對四十以上的中年男人沒抵抗力,前提是對方要在乎我。跟他在一起很美好,我也從來不干涉他的家庭,他的工作,他只要來見我,我就很高興了。他沒來,也只會生悶氣,也只在他見我時對他撒撒嬌說說抱怨的話。

我們在一起斷斷續續也有三年吧,有爭吵,有歡笑,也有一段時間鬧的老死不相往來,好在他懂的包容,懂的體諒。

後來離開那座城市,現在微信也會聯繫。說說以前的事,以前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時光,

當然,誰叫我們是同志呢



騎車看山巒


前幾年特別流行一句話:喜歡是放肆,但愛是剋制。

說起來也很是感慨,愛而不得的剋制和因為現實而掙扎堅持都是異常痛苦的,沒有經歷的人嚮往,有過經歷的人想忘記。

很理解你的感受,因為我也曾有過類似的經歷。

事實上你是根本做不到忘記的,隨著時間的流逝,這個傷口也許會結巴,也許會被深深埋藏,但是你都很難忘記。

不知所起,似水如雲。

一往而深,刻骨銘心。

曾經在我那段長達三年、最黑暗、最彷徨的日子裡,我找到了一個副作用最小、同時也是唯一的方法。

徹底的遠離,切斷所有的聯繫,不要再見到這個人,拒絕一切關於ta的消息,然後去一個陌生的地方重新開始。

其實這很殘忍?有一種既對不起自己也對不起那個人的負罪感?

然而,如此繼續下去,難道就不殘忍了嗎?而且時時刻刻都在消耗著你的精力和青春。

莎士比亞在《哈姆雷特》中說:我必須殘忍,才能善良。

這種愛而不得的奢望,每一分鐘的存在都是在煎熬,每一分鐘的存在都是在傷害。

尤其是在每次遇見那個人之後,直到分離的到來,這樣的苦楚,沒有經歷過的人又怎麼會懂!

對自己好一點吧,就從放棄開始!


遠走的風塵


這世界上有多少婚姻是自己的最愛啊!婚姻和愛情是個人情感與現實生活和社會關係的結合。如果你最刻骨銘心的愛情由於種種原因沒有走進婚姻的殿堂,那麼就交給回憶吧!幹萬別要失去理智去追求本已失去的東西,我們是負責任的人,現實生活中有很少需要我們去擔當!


華帝73309463


思念是一種很奇妙很固執的東西,不是你選擇放棄就能夠放下。你完全無法去控制自己的心。思念會讓人甘之如飴,也會使人痛徹心扉。完全忘記一個人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慢慢淡漠還是可以的。只是單靠時間來沖淡,太慢,也太苦。有一個辦法可以試一試。

每天找一個固定的不被打擾的時間,寫一封信,寫下你的思念。你可以告訴那個人,你有多麼的想他,想到發瘋想到心痛痛到無法呼吸。你也可以緬懷一下你們的相識相知,你曾經暢想過的美好未來。也可以盡情訴說你心中的委屈和絕望。總之就是想傾訴什麼都可以付諸文字,就當他就在你的面前,就當他能夠看到這封信。想哭的話就痛快哭一會兒,沒有人會看見,也不需要誰來安慰。寫完了哭夠了,不要忘記把這封信私密收藏。完了該幹嘛幹嘛,生活還是要繼續。

做完這些你會發現心頭的沉重似乎減輕了那麼一點點。

第二天,繼續。信都妥善收藏起來,那是你的秘密。

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也許是一個月,三個月,半年,也許是一年。

當有一天你發現,你依然會時時刻刻想起那個人,但是漸漸地,思念的頻率會減少,那種心痛的感覺也在變淡。堅持下去,思念依然存在,卻無法再帶給你心痛的感覺。

這時候,恭喜你,那些承載著你的眼淚和心痛的信可以功成身退了。燒掉,徹底刪除,都可以。記住,不要留下,一定要毀掉,同過去徹底告別,以免將來某一天突然蹦出來影響了心情。你已經可以坦然面對那段感情,那個人連同與他有關的一切是否留在你的記憶中,已經無關緊要了。

最後,祝你早日走出過去,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




A宇小天


想問一下,十多年了,你有沒有經常和他在一起呢?如果沒有,那你只是喜歡你心目中那個人而已。心目中的那個人,在你腦海中化為一種美好的回憶,只剩下優點。如果很少見,多點約出來看看。如果經常見,還是覺得對方好,那說明自己的魅力不夠,不是對方的菜,或者對方也喜歡你,但是不夠大膽。那你們錯過是應該的。珍惜眼前人,那才是實實在在的。


玲瓏平生


你好,我認為只要不能在一起的感情都不是命中註定的那個人,既然沒有辦法在一起,那就放了自己,讓自己去好好愛別人,好好的接受別人對自己的愛。

最好的年紀遇到最愛的男人,首先,對於女人來說,每個階段都是最好的年紀。20歲,30歲,50歲都可以說是女人最美好的年紀,美好與年紀無關。

其次,你現在覺得遇到了最愛的男人,只不過是這個男人滿足了你現階段對愛情所有的幻想,也有可能你最愛的男人並沒有那麼美好。

最後最愛的男人不一定是最適合你的,有句話說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既然沒有在一起,真的沒有必要浪費時間,去想一個不可能在一起的人。我覺得愛情裡沒有最愛,只有更愛。更愛自己現在的生活,更愛自己現在的男朋友或者老公,沒有必要把精力和感情浪費在一個不可能的人身上,感情的事應該向前看,祝你幸福!





萌妹說情感


為什麼一定要忘記呢,試著放下就好了,一個人出現在你的人生中怎麼可能輕易的忘記呢,別說是你愛過的人,就算偶爾有交集的路人也可能會記著吧,最好的忘記就是放下,放下心裡的執念,去過自己的日子,好好生活,緣分會讓你遇到屬於自己的人,只要是遇到愛的年紀都是最好的年紀


崔崔愛生活


為什麼要忘記啊?這樣的記憶回味起來甜蜜而幸福。雖然因沒能如願在一起,是一件很遺憾的事,但曾經的浪漫和瘋狂已經深深地刻在腦海裡。在現實生活中你會觸景生情,經常懷念著他。越是刻意想忘卻他,卻越是想念。倒不如把感情傾注在家人身上。分清思念和現實,過好自己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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