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之後是怎麼處理雙方家庭跟孩子的?

抉擇好難


我們鎮上真實的事情,就像狗血電視劇。

男的是鎮上政府裡的一個小小的辦事員,女方是教師。兩口子結婚5年。感情都還不錯,有一個4歲的兒子。但是雙方的家庭處得不好,尤其是兩邊的媽媽,關係非常地緊張。男方的媽媽是當地一家醫院的醫生,女方的媽媽是一位家庭主婦,性格火爆。兩位媽媽互相都瞧不起對方。一個覺得對方沒文化,一個覺得對方太假。反正各種的不湊合。就因為兩邊關係緊張,最後矛盾越來越多,前年兩口子最終離了婚。

離婚以後孩子判給男方,但女方經常去看孩子,一年多下來,兩人之間本來就沒什麼大問題一直都想復婚,但兩邊的媽媽就是橫在中間不贊成。

去年年底,女方的媽媽因為騎電瓶車出車禍,摔斷了一條腿。被送到醫院,當時的主治醫生就是前兒媳婦的媽媽自己的冤家對頭。女方媽媽天天跟醫院吵著要換主治醫生,中途還鬧著拒絕治療,在醫院裡折騰了好久,但是因為醫院的人手不夠最終也未能如願。

男方的媽媽雖然很討厭這位以前的親家母,但是畢竟醫者仁心,救死扶傷。只有硬著頭皮給這個討厭的女人治病。沒想到天天接觸的多了,兩人的話之間的話也越來越多了,慢慢的聊來聊去的竟然聊成了朋友!!!後來女方媽媽腿好了,兩人竟然成了無話不談的好姐妹了!

自然而然兩邊兒女復婚的事情也就水到渠成了,鎮上都覺得太狗血了,只有電視劇才能看到的情景,居然在現實生活中真實上演了。


西門小刀


我是2007年離婚的,女兒隨我,在她父親的探視問題上,我採取比較民主的做法,她父親隨時都可以看望孩子,甚至接孩子度假等。但是為了我與孩子父親的關係更簡單,我要求他不得到我家來,想看孩子或者接孩子,約定地方,我把孩子送過去,避免大人間的過多接觸。我從不在孩子面前評論她父親及他們家庭的問題,不會詆譭他們家庭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現在孩子23歲了,我經常讓她回去看望爺爺奶奶,希望孩子心中有愛!


莫失莫忘142099266


我們婚事都是父母親和家長子相互組合的,當時為了順從父母和長子所以造成婚後的離別,男人始終忘不了以前自己處的女人不安心生活,我和過了十多年了,大孩子十三了,二的八歲,為了孩子的幸福不受罪,兩個孩子由我來承擔帶走了。

當時他要大的歸他,月月給孩子扶養費,他一年後他什麼也沒有做到,孩子上學都困難,我不能不領走,家裡的草房歸他了,我嫁人把孩子都帶走了,我就這樣處理的離婚後的事。


小瓜姥姥


我們老家那邊有個鄰居就是離了婚。兩個人當時年齡不大二三十歲的樣子,當時他們就有兩個孩子了,也是一個在外面不是很老實導致這場悲劇的發生,他們兩個家長都是我們老家的而且還很近,離了婚以後女兒跟著她媽媽男孩跟了他爸爸,他爸爸家裡有個廠子生活還算富裕,小孩的媽媽就是上一些班幹一些零活,因為這件事發生了老人承受力很大的心裡壓力,鄉里鄉親的一輩子了越到後面越出了這樣的事,之後聽說女孩和他媽媽一起去了外面也不回家住了,男孩和他爸爸還是在老家經營者廠子,後來他們各自都又找了另一半過得還不錯,他們也偶爾會看看另一個孩子但是有了新的另一半之後就很少見面了,離婚是誰也不想要發生的,如果發生了就要及時的處理,就是苦了孩子,處理好雙方的自己關係,還有子女問題,就好畢竟事情已經發生正面面對和理智的處理,才是最好的辦法


秀集錦


我2017年離婚,離婚協議做的很祥細,並且雙方都以協議內容說到做到,離婚後還默契的加了一條《老死不相往來》就連跟我的小孩(次女)都不認她媽,大女兒由她媽撫養,她媽交她外婆監護,大女兒倒是會偷偷抽空來看我和她妹妹的。


84059154657付登忠


很高興能回答這個問題來表明自己的看法。

離婚,現在來說比較常見吧,可能是思想解放了,也可能是性格不合,還有可能是單方面出軌等等。我感覺不管是哪種原因離婚,都不要把孩子作為籌碼,來要挾或者獲得利益。要讓孩子明白,離婚了,不管誰對誰錯,父母還是最愛她的,這樣才能讓孩子健康成長。千萬不要因為敵視而一直在孩子面前說對方的壞話,這樣生活在仇恨裡的孩子,因為缺失了父愛或者母愛,心理成長往往會不健康。往小了說,孩子自卑,對事物持否定態度,往大了說,她會對生活失去熱情和興趣,更會恐婚。即使結婚了,可能也充滿了對婚姻的不信任,從而導致婚姻的悲劇。

所以作為離婚的父母,如果可以通過孩子和平相處是最好的。如果不能,那就把愛給孩子,不管孩子跟了誰,都讓她知道不父母論作何決定,愛她是不變的。

這是我個人的一點小見解,謝謝。


軟神仙


造成離婚原因多樣,但結果多半不好,特別是由於第三者導致婚姻破裂,不帶恨意已經很不容易,可由於子女卻很難老死不相往來。

1.該給孩子的錢,一分別少。

2.該去家長會,輪流參加。

3.成人禮畢業禮結婚,都要去。

4.孩子的生日,一定別忘。

5.不要在離婚後詆譭前夫/妻。這是你生命中的渣,但,ta是孩子心目中唯一的父母。

6.可以經常和孩子見面,繼續親暱,一起逛街吃飯玩遊戲。讓孩子把離婚只當是一方被迫無奈因工作而出差,並非不愛孩子。


微觀世界傳遞正能量


首先,對於孩子的處理,我覺得你對孩子的教育是好的,讓她心懷善意地看待他人,這樣對孩子來說不會因為怨恨產生負重感。另外,我覺得無論是現在還是將來,作為媽媽或是爸爸,應當努力降低姿態,跟孩子打成一片,讓孩子覺得你不僅是他的父母,更是朋友,無論何時,只要她需要你,你就會出現在她身邊,這樣即使你們離婚了,對孩子得影響也不會太大。同時,你和孩子成為朋友,孩子將會和你無話不談,孩子如果不在你身邊生活,將來跟著父親和繼母生活,孩子每天的生活都是怎樣的,不用你問她也願意跟你講,你不但能知道孩子過得如何,還能為孩子出謀劃策,參與並教育他的成長。平時和孩子的爸爸約定好陪孩子的時間,如果雙方後來的另一半能夠接受你們一起陪伴孩子是最好不過了,如果不能,就預定好各自陪伴孩子的時間,給與陪伴就是給與愛。你為孩子的付出,孩子都會記在心裡的。

然後,如何處理雙方的問題,處理好離婚兩人的關係,雙方家庭的關係自然迎刃而解。看問主的描述,兩人雖然離婚了,但並不是苦大仇深,反而更像是普通友人,再不濟也算是相識一場的陌路人。你們解除了夫妻關係,但仍是孩子的父母,只需要做好孩子的父母就夠了,雙方的私事不要去幹涉,對方找了什麼樣的人,對方又結婚什麼什麼的,就當只是聽說一個普通朋友的事,一定要放下,不要怨恨不要糾纏。同樣的,孩子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都是斬不斷的血緣關係,他們對孩子的愛也不予干涉。對曾經的公婆妯娌之類的,作為普通長輩和平輩去對待就可以了,善意待人,問心無愧足以。

以上代表個人觀點,僅供參考。另祝問主前路漫漫,且行且珍惜!


葵花子籽籽


向法院舉證證明你的收入水平,確實支付不起,可以要求變更撫養費標準。

父或母一方請求減少、中止給付子女撫養費的,應當舉證證明本人的生活境遇發生變化,無實際給付能力。

[說明]撫養教育子女是父母應盡的義務,但撫養費的實際給付,以其具有負擔能力為前提。根據司法經驗,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適當減少:(1)給付方的收入明顯減少,雖經努力仍維持在較低的水平;(2)給付方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定數額給付,而直接撫養子女一方又有撫養能力;(3)給付方因違法犯罪被收監改造或被勞動教養,失去經濟能力無力給付的,但恢復人身自由後有經濟來源的,則應按原協議或判決給付。需要注意的是,父或母減少或中止給付撫養費後,一旦恢復甚至超過原有的撫養能力,子女仍有權要求回覆至原定的撫養費數額,甚至要求增加撫養費。

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愚人自娛99


首先,我認為如果兩個人感情破裂了,難以挽回,離婚是必要的選擇,勉強生活在一起,總是爭吵對孩子的成長也不利,況且人生的路還很長,要為自已活著,與其痛苦的過一生不如快刀斬亂麻,早點放下,開啟新的人生。

其次和前任沒了夫妻關係,就做個普通朋友吧,沒事少聯繫,以免給對方現在的家庭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但是對於孩子的事情,還是要多溝通,給與孩子完整的愛,讓孩子知道即使父母分開了,爸爸媽媽對她的愛也絲毫不會減少,讓孩子在積極健康的環境中長大,以後孩子也會有正確的愛情觀。

然後,對待雙方的父母還是要像親人一樣,雖然你們的婚姻關係結束了,但是不影響父母和你們之間的關係,這份親情還是不能放下的,沒事的時候可以打個電話問候一下,也可以去看看。

最後孩子和繼父或者繼母之間的關係還是需要好好引導的,就像樓主說的如果他們對孩子好,也要讓孩子好好待他們,畢竟將來要一起生活那麼久,不能讓孩子帶著恨意生活,但是如果繼父或者繼母不能好好善待自己的孩子,一定要把孩子接到自己身邊撫養,給孩子一個開心快樂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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