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農村宅基地“大清查”,這幾種情況一經查出,馬上收回?


2020年,農村宅基地“大清查”,這幾種情況一經查出,馬上收回?

隨著鄉村振興計劃的推出,農村的持續化發展就更加的規範了,除了各種政策的落實,國家也加強了對農村土地的管理,現在國家將會出臺政策,將農村不規範的行為一一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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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農村宅基地“大清查”,這幾種情況一經查出,馬上收回! 1.擅自改變土地使用用途,違規使用宅基地 因為有的宅基地用不到,便改建成養豬場、廠房等設施,如果沒有申請批准,那麼這一類就屬於改變宅基地使用用途,違規使用。如果責令不改,可能會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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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戶口脫離村集體後,房屋拆除後沒有批准重建的 現在很多人從農業戶口轉為了城鎮戶口,那麼就意味著你已經脫離了集體,也就是說已經喪失了宅基地的使用權。這種也會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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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閒置荒廢2年以上的宅基地 宅基地空閒的,也就是你申請下來之後兩年以上沒有利用,使其一直空閒在那裡,那麼就是違背了國家盤活荒地的政策,將會予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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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超佔多佔規定宅基地面積的 分戶建房或現有房屋拆遷、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實施規劃重新建設時,會要求按當地政府規定的面積標準重新確定使用權,其超過部分也會被村集體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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