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闖紅燈的行人,拒絕人道主義賠償會怎樣?

鍋大魚


首先你清楚自己在問的是什麼嗎?行人和機動車之間的事故,在大多數情況下,即使是行人違章,機動車也會被判定承擔至少10%的責任。

其次,我不是在跟誰辯論這種定責合不合理的問題,凡是要跟我槓這個問題的,滾。

我只是在闡述,如果警察已經判定機動車要承擔次責的情況。題主務必要搞清楚,你在不服氣的,是這個次責,還是人道主義賠償。因為真的就是很多人在那堅持“我沒錯我沒錯”而混淆了這兩件不同的事情。

如果警察已經定責,機動車必須承擔次責的,那就必須按比例賠償相應比例的損失。

如果認為定責有問題,請律師打官司,要求重新定責。

如果什麼都不做,既不打官司,又不爭對次責進行賠償,小心這個賠償會對你的信用及其他工作生活帶來問題。

以上是針對“別弄混次責賠償和人道主義賠償”這兩件事。

如果你確定你問的是人道主義賠償的部份,那這確實不是法定義務,你可以拒絕。


數據弟


人道主義賠償是必須的,你都把人撞死了,還一點都不賠償,像話嗎?你在高速公路上撞死了只狗或者其他小動物,你還得扔幾塊錢在高速公路上呢!俗稱買命錢。你丫的撞死了人,難道人命不比狗命金貴嗎?我認為賠償是必須的,應該定為,每撞死一個闖紅燈的,肇事司機必須拿出來一百到五百元來給死者家屬,如果全家都被你給撞死了,就把以上數額的買命錢扔到地上就可以了。要不然陰曹地府會找你麻煩的。同意我的觀點的請點贊喔!


克格勃PK中情局


撞死個闖紅燈的行人交警應獎勵六分另加一千五百元人民幣,那麼就沒有行人敢闖紅燈了。


卡路里2


行人闖紅燈被撞講道德賠償,那被火車撞了怎麼就沒了道德賠償呢?你說火車是專線哪你學飛機✈️呀,不要有汽路交叉呀?汽路沒畫線嗎?你違規為什麼讓別人來賣單?沒規矩不成方圓,為什麼這園畫著畫著就變形了呢?既然是規矩能不能讓它各個方面都規規矩矩的呢?


用戶焦二


行不通。首先交警大隊事故組會在《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駕駛員或多或少負點責任,比如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紅綠燈路口沒有注意觀察等等,判定負主要或次要責任,從而進行賠償,另外《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明確規定: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所以,你一分錢不賠肯定是不行的。


老谷禪1


永遠不要可憐不守規矩的違法者、違規者,讓其從刑事、行政上、經濟上受到應有的處罰,是正道。


PY_lisq71


人道主義就是耍流氓,所以導致很多行人根本不等紅綠燈,她們認為你不敢撞我,撞我你就得賠錢,所以導致很多行人無視紅綠燈。如果因為闖紅燈導致事故,應該由闖紅燈的負全責,並且還得賠償另一方,相信幾乎沒人在去闖紅燈


旅行達人大叔


所謂機動車是特指通過燃料,或電池作為動力,到車輛管理機關領取車輛行駛證的車輛。既然機動車是由人駕駛,它就不會像大腦指揮身體部位那麼靈活和迅速。它都會產生延遲,這種解釋服合科學道理。我們的公共道路幾乎每個路口都裝有交通管理指示燈,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紅綠燈。為什麼路口要裝紅綠燈呢?大家都明白這個道理,紅燈停綠燈行這是幼兒園小朋友都明白事。國家以立法的形式,頒佈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我認為既然是法那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為什麼車輛在綠燈允許通行時,必須給紅燈禁行的過路人讓路?這無異會造成交通壓力增加,減少了時間單位通行量,並且容易引發交通事故的發生。我們的國情有別於歐美國家,在學習國外先進管理經驗時,要有選擇性學習。我們的管理部門出發點是好的,但也要有知錯就改的勇氣和智慧。


飛向維也納的夢


憑什麼人道主義賠償。行人闖紅燈時你應該想想自己會不會死嘛……行人對自己都不負責,憑什麼要人道對待?


Dramatist兔先森


作為人首先要有生命保障意識,俗稱第六感。有紅綠燈時,不管是車還是人都有義務遵守交規,行人亂闖紅燈發生死傷,行人就必須自行買單並賠償車主損失,在交法面前人人平等,沒有弱勢,強勢之分,這樣就可杜絕碰磁事件的發生。車和行人之間較量用一句話說明,外強中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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