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小型场所常见消防问题

【小型场所】

风险隐患:1.违规住人现象;

2.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和乱拉乱接电线电器;

3.营业期间出现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4.场所内吊顶、墙面等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5.留人值守场所未按要求设置逃生窗或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要求;

6.未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配齐、配足灭火器,设置简易喷淋、消防卷盘、轻便消防水龙等消防设施。

措施要求:

1.电动自行车不停放在楼梯间,不在室内充电;

2.楼道、通道、阳台及安全出口不堆放杂物,影响人员疏散;

3.按标准配置轻便消防水龙、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防烟面罩、救生绳等器材,并定期维护;不遮挡自动洒水喷头、火灾报警探测器、消火栓等设施,确保完好有效;

4.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由专业人员安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维修;电线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灯具、插座、大功率电器等应远离可燃物;

5.离开场所前或睡前进行全面检查,应熄火、断电、关燃气,消除遗留烟头、香烟、蚊香等火种;

6.场所内原则上不能住人,确需值守的不得超过1人,且要采取以下措施:按照标准配备灭火器;电气线路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值守场所必须设置逃生窗,窗口不得设置影响逃生的障碍物,并设置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防烟面罩及必要的疏散指示标志,且保持完好有效;

7.场所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安全疏散;当难以完全分隔时,不应住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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