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明確疫情防控期間返泰人員有關要求的通告
從即日起,所有返泰人員須提前向在泰所在單位及居住的社區(村)報告。抵泰後,均應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村)報到,居家或集中觀察14天。不及時報到或拒絕接受居家觀察、集中觀察等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責任。
特此通告。
泰安市委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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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5 06:24:48 泰安之聲
從即日起,所有返泰人員須提前向在泰所在單位及居住的社區(村)報告。抵泰後,均應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村)報到,居家或集中觀察14天。不及時報到或拒絕接受居家觀察、集中觀察等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責任。
特此通告。
泰安市委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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