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公安:监管场所的“双保险”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咸阳市公安局在全面做好联防联控保持社会持续稳定的同时,把监管场所安全防护作为重点,突出特殊性专题研究部署,有针对性开展安全防护。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万峰要求全市公安监管部门要在非常时期拿出非常措施,牢牢守住这一特殊阵地,切实做到防疫监管“双保险”。

“监管场所相对封闭,但疫情无孔不入,绝对不能有丝毫松懈。我们按照市局防疫指挥部和省厅监管总队要求,第一时间对在所押员进行排查比对,特别是对新入所人员进行重点比对,排除疫情隐患”,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支队长张国庆介绍。

监所防疫标准要更高,特殊防控措施要更实,坚决把一切感染源封堵在监所之外。全市监管场所实施战时管理机制,科学严密做好疫情防范,建立核酸检测绿色通道机制,设置隔离监室,对新入所人员一律施行15天隔离过渡管理,对在押人员每日测量体温,加大监所整体消杀工作力度,暂时关闭亲属会见通道,依法严格控制律师会见等频次。

针对各地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力度不断加大,全市监管场所进一步细化入所防疫检查程序,确保对违法犯罪人员做到依法应收尽收、安全应收尽收。同时,强化对被监管人员思想、法律以及疫情防范教育,全方位保障监管场所安全。

“疫情期间,监管民警很辛苦,首先实行‘自我封闭隔离’,这也是一种考验,为了安全,没有怨言”,张国庆感慨道。

监管民警的工作特殊性决定了必须有特殊的关爱,封闭管理期间,市局和各县区公安局全力确保生活补给、医护器材装备等充足到位。在所值勤民警每天早、中、晚三次测量体温,在接待、提解、会见时全部配备防护装备。


咸阳公安:监管场所的“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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