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陽市市場監管局發佈一批疫情防控期間違法典型案例

在四川省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後,資陽市市場監管部門切實加強疫情期間市場監管防控工作, 1月24日至2月3日,查辦有關疫情違法案件32件,目前辦結9件,有力維護了市場秩序。

案例一:樂至兩藥店未明碼標價銷售口罩被查

1月24日-25日,樂至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位於樂至縣天池鎮的親和大藥房有限公司樂至二店、十五店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兩家藥店銷售的“舒迪牌”日常防護口罩(成人型)未依法標明價格,共計2800只。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經營者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 的相關規定。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案例二:雁江益榮大藥房一加盟店未明碼標價被罰5000元

1月26日,雁江區市場監管局針對網上流傳的一段關於雁城西門華鋒商務旅館旁的益榮大藥房高價售賣口罩的視頻,對該店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店銷售的N95口罩未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銷售的N95口罩價格偏高情況系藥店工作人員把口罩的規格和包裝個數混淆所致。當天,該店對銷售N95口罩價格錯誤的金額進行逐一退款。經營者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規定,被罰5000元。

案例三:微信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 安嶽一母嬰用品店借肺炎疫情虛假宣傳被查

1月26日,安嶽縣某母嬰用品店在全國上下眾志成城阻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間,借疫情熱點,在微信朋友圈營銷“親力素”牌乳鐵蛋白系列產品,稱:“‘親力素牌’乳鐵蛋白產品,可以有效抑制SARS冠狀病毒感染,有科學研究報告為證” 及“武漢的病毒真的很厲害,家裡有乳鐵蛋白的加量吃”。經安嶽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檢查發現,該當事人發佈的以上宣傳信息來源於互聯網百度搜索資料,不能提供宣傳內容的科學結論、權威報告等合法依據。目前,安嶽縣市場監管局已對其立案調查。

案例四:雁江一經營戶防疫期違規宰殺活禽 罰2萬

2020年1月25日,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聯合發佈《關於暫停全市活禽活畜交易和宰殺的通告》,要求即日起,暫停全市農貿市場、超市、門店等所有活禽活畜交易和宰殺(除政府指定點位外)。《通告》當日即張貼至各農貿市場,同時,雁江區市場監管局印製《資陽市雁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告知書》告知全區廣大市民和各市場主體有關事項。1月28日,雁江區市場監管局在執法檢查中,發現城南市場某經營戶宰殺間有已宰殺的兔子1只、活兔3只,且地上有血跡、兔皮等雜物。執法人員現場沒收3只關在籠子裡的活兔和已宰殺的兔子,並聯合大北街派出所調查取證,按照《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對其實施2萬元處罰。

案例五:雁江男子開車轉悠違法兜售口罩 被罰9000元

1月30日,雁江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資溪花園B區門口有人開車轉悠兜售N90口罩。雁江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趕往現場調查時未發現被舉報車輛,經大北街派出所協查,查到當事人有關信息。1月31日,雁江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進行詢問調查,當事人董某某承認購買型號為3M9002防塵口罩20個,賣出13個。 對當事人違法銷售口罩行為,雁江區市場監管局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有關規定,沒收違法所得224元,並處罰款9000元。同時,大北街派出所對當事人董某某採取留置措施。

案例六:安嶽立案調查一起銷售假冒“飄安”口罩案

1月31日,安嶽縣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對岳陽鎮某藥店銷售假冒“飄安”牌一次性口罩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藥店正在銷售的“飄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共計2000個,顏色為黑色,肉眼可見該口罩薄如輕紗、一捅即破,該產品顏色、產品名稱、產品初包裝數量、產品批號編排形式均與飄安集團生產的口罩不符,為假冒產品,該藥店涉嫌銷售侵犯商標專用權的口罩,已被立案調查,涉案口罩的購進及銷售等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案例七:高新區分局查獲一起銷售“三無”口罩案

2月3日,資陽市市場監管局高新區分局接群眾舉報,反映天王批發市場內勵華豪騰食品經營部銷售“三無”口罩。執法人員立即趕到現場。經查,當事人共購進該批口罩1104個,無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無生產廠廠名和廠址,涉嫌違反《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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