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公安局屯留分局查處一起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案件

 

長治市公安局屯留分局查處一起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案件


2月14日,長治市公安局屯留分局成功查處一起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案件,依法處理2人。


長治市公安局屯留分局查處一起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案件

  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阻擊戰中,屯留區第一時間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明確要求各級機關單位幹部職工及親屬,要避免與近期湖北來屯返屯人員進行接觸,本人及親屬好友有湖北歸來的,要進行勸導居家觀察,做好體溫監測,及時報告社區、所在單位、當地衛健疾控部門。

  在麟絳鎮政府、公路段對外來人員及在疫區活動人員進行摸排登記的過程中,家住麟絳鎮公路段家屬院的連某(女,漢族,1987年10月出生)和劉某(男,漢族,1984年12月出生)二人故意隱瞞了2020年1月20日至1月23日往返於湖北省荊州市的經歷。

直至2020年2月12日,我局民警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發現上述情況後,並將二人依法口頭傳喚至麟絳派出所辦案區做進一步調查時,二人才最終承認相關事實。

經查,二人無視屯留區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命令,刻意隱瞞其近期在湖北的活動軌跡,對所在鄉鎮、單位防疫工作造成嚴重影響,在全區影響惡劣,涉嫌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


長治市公安局屯留分局查處一起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案件

長治市公安局屯留分局查處一起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案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屯留分局依法對二人進行警告。

屯留公安提示:疫情防控期間,各界群眾要避免與近期湖北疫區來屯、返屯人員進行接觸;本人及親屬好友有疫區歸來的,要進行勸導居家觀察,做好體溫監測,及時報告社區、當地衛健、疾控部門。對惡意隱瞞有關事實的一經查實,將依法嚴肅處理。(來源:長治市公安局屯留區分局)

長治市公安局政治部宣傳處 翟俊彪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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