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拒不執行“臨夏州應急指揮部公告”,處罰!

目前,全國人民都在萬眾一心、眾志成城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鬥爭。但是,總有極少數人致疫情防治工作於不顧,擾亂公共秩序,挑戰法律底線。

【警示】拒不執行“臨夏州應急指揮部公告”,處罰!

2月5日,臨夏市公安局網安大隊民警接到指揮中心指令:有群眾通過“110”報警稱“本市前河沿東路,瓦洛蘭網咖疑似在疫情期間營業”。接到指令後,大隊立即組織民警前往現場。在現場,民警發現該網吧前後門均已上鎖,網吧內照明設備全部熄滅,七八臺電腦正在運行,且網吧門窗緊閉空氣十分汙濁,民警當場扣留8人,並全部帶至網安大隊進行詢問。

【警示】拒不執行“臨夏州應急指揮部公告”,處罰!

【警示】拒不執行“臨夏州應急指揮部公告”,處罰!

經查,該網咖股東馬某強糾集三名朋友于5日晚19時來網吧上網並陪其值夜班,而這3人又互相聯繫自己的朋友到該網咖上網,最終聚集共計8人。

【警示】拒不執行“臨夏州應急指揮部公告”,處罰!

【警示】拒不執行“臨夏州應急指揮部公告”,處罰!


【警示】拒不執行“臨夏州應急指揮部公告”,處罰!

【警示】拒不執行“臨夏州應急指揮部公告”,處罰!


【警示】拒不執行“臨夏州應急指揮部公告”,處罰!

【警示】拒不執行“臨夏州應急指揮部公告”,處罰!


【警示】拒不執行“臨夏州應急指揮部公告”,處罰!

【警示】拒不執行“臨夏州應急指揮部公告”,處罰!


【警示】拒不執行“臨夏州應急指揮部公告”,處罰!

根據《臨夏州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應急指揮部公告》(第1號)相關要求,股東馬某強、法人馬某鵬、網管周某某因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之規定: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決定給予馬某強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給予馬某鵬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給予周某某罰款200元的處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