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娛樂圈不混,涉嫌賣口罩詐騙,這位明星火了,網友:嚴懲

2月13日,熱搜上突然出現了一個並不熟悉的名字“黃智博”。在眾多關於疫情的熱搜中有些扎眼,懷著好奇心我打開了熱搜。

卻發現是2月6日,上海警方發佈了警情通報,通報中稱破獲了一起以“賣口罩”為名實施的系列網絡詐騙案,被抓的嫌疑人被稱為“黃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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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華娛樂一則聲明,成疫情下一出黑色幽默,網友:讓孩子先上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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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華娛樂一則聲明,成疫情下一出黑色幽默,網友:讓孩子先上學吧

萬能的網友通過看警方發佈的打碼身份證,推斷出這是樂華娛樂旗下的練習生黃智博,曾經參加過《以團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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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上的熱搜呢?原來是黃智博的經紀公司樂華娛樂大概是因為怕網絡發酵,影響到自家利益,於是13號迅速發表了一則聲明,大致內容是向公眾道歉並且解除與黃智博的《訓練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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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一出,一時間迅速發酵穩穩的掛在熱搜上。

要不說娛樂圈的事情傳的就是快呢,今天穩穩的又登上了韓國媒體的熱榜,甚至推特和國際論壇也討論的火熱,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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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黃智博之前的動態,還是寫的“抵抗疫情”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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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詐騙的原因,回答是“腦子一亂,然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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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大家注意到了沒有,黃智博1998年出生,今年只有22歲,曾是樂華娛樂訓練生之一,他是韓庚、黃徵等明星的師弟,他也曾是Bighit公司的練習生,後來還通過了cube公司的面試,正當青春,大好的前途毀於一旦,也是相當可惜。他難道不知道這樣是詐騙會被判刑?

看同報內容甚至覺得可笑“警方通過調查,黃某某發現網友急需口罩等防護裝備,遂以出售口罩為名通過網絡誘騙他人購買進而騙取錢財。但事實上,他並沒有口罩可供出售。除此之外,他還承認了另外兩起詐騙案,總案值人民幣2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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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娛樂圈很多年輕小生和演員甚至高中都沒有上完,就開始參加節目,他們的思想甚至三觀並未發育完全,學歷不是關鍵,關鍵是得有點法律意識吧。、

回頭來看,黃智博的騙術也是相當無腦,這波操作迷的讓人看不懂。如果沒錢,利用流量賺一點生活費無可厚非,但是不能做越界的事情,這個道理正常人應該都懂。

但是又違法又發國難財,應該慶幸這樣的練習生該沒有成為真正的偶像,黃智博也算是創下了個歷史了。

不管怎樣犯錯就要承擔責任,黃智博淪落到今天這般地步,全都是咎由自取。法律不會放過他,樂華娛樂也不會放過他,且不說他對公司形象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影響,光合同違約就能夠狠狠制裁黃智博。

據圈內知情人士透露稱,訓練生跟經紀公司簽訂的違約金特別高,基本上主動權都在經紀公司這方。比如韓國練習生都是上億違約金,EXO歸國三子退團就是一個很好例子,經常還能夠看到他們與老東家打官司的新聞,就是因為賠償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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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也不是誰都能當的,娛樂圈捐款捐物的也大有人在,很多明星甚至出國一直在找物資,像最近陳偉霆、張藝興等明星紛紛出國尋找物質,以自己的公眾身份出國尋找物資,他們是合格的榜樣。

偶像是榜樣,是傳遞正能量,也是在外界公眾的形象代表。當下火爆的“養成式追星”對娛樂圈真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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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當下看來,經紀公司們愈發的發現費心費力培養的成熟偶像們,或許並不能滿足市場的需求。相對而言,將尚未打造完美的半成品丟在市場上讓大眾去檢驗打磨,在投入產出回報比更高。

如此不成熟的娛樂圈,到底什麼時候才能真正成熟起來呢?說到底,低齡偶像是一場資本遊戲,儘管TFBOYS目前用事實證明了“出名要趁早”,但其不可複製性也是顯而易見的,摸準粉絲心態是在偶像市場分一塊蛋糕的捷徑,但在不確定的未來,這條捷徑又能走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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