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但你为什么不敢辞职呢?

大愚若知


完全遵守《劳动法》的公司不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或者初创企业,他们常常“漠视”相关的法律条文,而劳动仲裁部门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方式是需要有人来“举报”才会受理去调查并协调进行解决的。

一、生活所迫不敢辞职,甚至不敢举报

《劳动法》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很多情况下,迫于生活,那些多在三四线城市的中小型企业工作人员也并不希望用人单位完全遵守《劳动法》。

比如《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一天上班不能超过8小时,即便有加班一个礼拜也不能超过48小时,一个月不能超过21.75天,但是这样的工作时间对于那些中小企业的流水线工人来说是不够用的。为了获得更高的工资,他们基本都会自觉选择一周7天、早7晚10地工作。如果这时候你和他说“你加班按劳动法是有加班工资的,公司不给加班工资你应该去举报用人单位。”他绝对不会去举报公司。因为他的全部生活来源都是来自这份工作的工资收入,一旦举报很有可能就会失去这份工作,为了一点加班费而失去生活来源,这对于他们来说是不可能接受的。

二、被侵害的利益不够大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进行投诉。

如果自己的劳动利益没有触及到自己的底线, 为了工作、为了生活,我们总想着得过且过,不会辞职,毕竟我们都知道没有一家用人单位是完美的。

很多情况下,都是那些拖欠克扣工资、不交社保公积金、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工伤没有工伤津贴等涉及到自己很大的利益时,才会正视并开始研究《劳动法》进行举报或者选择辞职。

这样的情况也是现实中职场人处于职场弱势地位的无奈表现,不过这里我们需要注意: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在很大程度上侵犯了你的利益时,建议大家及时收集证据去公司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甚至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三、辞职不是说走就走的任性

马云说员工离职的原因不外乎两个,一是钱没给到位,一个是心受委屈了。网上常看到的“世界那么大,我要去看看”这类的说走就走其实并不是我们大多数职场人的常态。辞职不是一件简单的决定,除了要考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是否触及到自己的利益,还要考虑自己能否找到下一份更好的工作。但是没有一家公司是完美的,这家公司好的地方可能是下一个公司没有做到位的地方。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理智的职场人在选择一份工作后只有在对用人单位失望累积到绝望才会选择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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焱公子


先看比例,违反劳动法,国企较少私企较多。

一、个别国企违反劳动法,是国企领导人个人的原因。为了个人业绩,拍马屁继续向上爬。有些系统一个企业这样,其他企业被迫跟风受连累。

二、私企老板,完全靠自己的良心约束。因为劳动法就和摆设一样,私企没有工会。

三、违法成本太低,比如现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不仅仅是赔偿,还有惩戒罚款。当前最高记录报道的美国罚款是1.2亿。

四、国企在1980年前,工人阶级领导一切,起监督作用。个别工人素质差,不代表大部分高素质的工人阶级。

五、大部分私企属于200年前资本主义状况,除非国家采取强制措施。山东滕州有一家私企老板,让员工在大街上学狗爬。这种老板就算不判处死刑,起码判20年徒刑,但是现在有人管吗?

六、整个社会大环境如此,假如你跳槽辞职,又能好到哪去?

七、国企的性质不同,在网络如此发达的今天,低水平的国企领导人,能够存活几天?请不要被忽悠了。

八、牢记两弹一星元勋科学家钱学森的格言,中国失去毛泽东思想和公有制,就没有希望。




海步深河尚


到处杨梅一样花,天下鸟鸦一样黑。大多数企业几乎都是这样的,况且大多数企业有律师做参谋,专钻法律漏洞,你打赢了官司,没有了工作,又要从头再找工作,而且有些企业知道你打过官司的肯定不要你,应该是用人单位敢违反劳动法的,应该关门或倒闭才能保障工人利益,增强政府公信力和得到民心的拥护。


海栋樑


说一说我刚刚经历的事

我是去年4月份入职公司的,做职工的厨师工作,由于我是第二次入职这个公司了,所以入职时没有履行任何手续就直接上班了。

直到今年三月份公司才与我签订了一份空白劳动合同,当时由于在炒菜很忙,经理说要给我们员工办理社保,我很希望公司为我买社保,所以合同看都没看就签了个名,其它什么都没填,包括日期都没写。

2019年8月9日,公司领导要换厨师,就把我调到酒店的客房部去做清洁,但是工资比之前低了好几百元,于是我不想干,公司说不干只赔我一个月工资,我不同意,因为我上班一年零5个月了,按理应该赔一个半月,老板坚持只赔一个月,说我的合同是去年十月份签的,到今年十月份才一年,我说我是去年4月份入职的,已经一年多了,老板说他有合同为证,当时签了空白合同,老板并没有把属于我那份给我保存,而是两份都被他拿走,日期也是他随便填。

于是,我直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公司返还我合同,并且恢复我原岗位工作。工作人员与公司老板调解,老板同意补我一个半月工资,工作人员叫我回去找老板谈,可是我找到老板,老板还是只愿赔一个月,于是我又来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工作人员叫我申请仲裁,我当时没有申请仲裁,而是直接到旁边的社保窗口投诉公司不为我买社保,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补偿一个半月工资。

第二天早上老板就给我打电话了,同意赔我一个半月工资,还说我何必这么认真要我和他签协议,把钱赔我后去把投诉单拿回来,我同意了。于是公司老板娘和经理一同与我去劳动监察大队当面签了和解协议,当面付我所有赔偿和工资,但是去社保窗口要投诉表,工作人员说不能拿回了,只能给我把案结了。工作人员还当面要老板娘去为员工申办社保,老板娘以找专业人士来办理为由当时就没去申办。

我想社保局已经把公司纳入未交社保名录了。

所以,我们打工者遇到老板违法的事一定要坚持去维权,只要平时保存好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只要公司违法,去投诉公司都会害怕,没有说敢与法律作对还如此猖狂的人。害怕的是你被侵权了却怕这怕那不敢去维权。

我也没有多余的证据,手里没劳动合同,只有公司开的一张押金条,押金条上的日期是2018年4月18日,所以公司说我合同今年十月份才一年是不成立的。另外,老板和我谈话两次都录了音,但是去社保窗口投诉没要那么多证据,只问我签了合同没有,我说签了但没给我。然后我把押金条的复印件和宿舍的门卡复印件交给了社保窗口工作人员,就这样成功了。


五尺上方有神明


不请自来,我来说说亲身经历!我刚自离的厂7:45要开会,让我提前到。我们7:30分就要打卡上班换衣服等开会,11点下班吃饭,吃饭只有半小时,从车间到饭堂要7分钟时间,来回就是14分钟,吃饭实际只有十五钟。吃饭慢得,上班打卡分分钟迟到,迟到就要扣一个小时的加班费。晚饭也是如此。晚上说是8点下班,但8点下班要开会,开会要开十五分钟左右,等打卡下班时就8:20了。招聘的时候,说是八点到八点下班,结果每天都要免费一个小时在厂里。我在里面做了9天,说要辞职,主管不批,说我来几天就要辞工?有事请假,辞工三个月以后在说。我知道我部门有20个人都是转正的,就有8个要辞职,主管就是不批。招聘的时候,说没转正提前一个星期就能辞工,转正后提前一个月。说好三个月转正,有些人做了五个月也没转正,主管的理由是客户投诉太多,所以你们转正不了。一个月休一天,就倒班的那天休,一天13个小时。一个月工资4500左右。上夜班4800左右。这是多么廉价的劳动力。从这里自离后,我在也不进厂。哪怕在大街上要饭。


小橙子的生活记


明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侵害自己权益,却不敢辞职,相信很多人都是这样。

第一,大环境如此,换公司也很难解决。

我2014年开始从事人力资源工作,对于全国其他地方不太清楚,但对于西安的人力资源市场还是非常清楚的。很多中小型公司不缴纳社保,加班没有加班费,稍微好点的公司过试用期才缴纳社保,对于其他的求职者可以说是不懂劳动法,所以不辞职,那么对于人力资源从业者呢,不是不想辞职走人,而是你离开这家公司,下家还是如此。

我曾经面试过一家上千人建筑集团公司,对方所有人不缴纳社保,面试官说我们公司并不缺钱,我们只是不想交纳而已,在面试中我问对方如何处理因不缴纳社保而引起的劳动纠纷时,对方特高傲的说:我们招聘进来的都是价值观一致的人,入职就说的很清楚,不缴纳社保,既然能来入职,则说明你接受这样的规定,如果之后起诉公司,则说明你人品有问题,人力资源总监、经理都如此认为,更何况其他人呢?

第二,仲裁很简单,但背景调查很麻烦。

企业违反《劳动法》的情况很多,仲裁起来也不难,对于不签合同、不缴纳社保等违反劳动法的,员工只需要准备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资料,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前仲裁即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有人联系企业和你一起做协调,如果能协调一致,则直接赔付,如果协商不成或者你对结果不满,则可以提起仲裁,最后按照仲裁书赔偿。如此你可以拿到企业欠你的。

但是一旦闹到这一步,你则无法继续在这家公司上班,你之后再找公司,面试通过后,则会进行背景调查,很容易被发现你曾经提起过仲裁,虽然过错在公司,但对方仍会介意,你可能会错过好的公司,给你的求职带来麻烦。

第三,辞职成本太高,生活压力很大。

<strong>这个可能是很多人不会辞职的原因,公司规范如何,公司是否缴纳社保,是否加班有加班费,我们在求职中都做过权衡,工作中,早已妥协自己的底线,企业是否违反劳动法早已不再重要,只要每个月到期拿到自己的工资,支撑起自己家庭,其他的纠结也没用,再者每一次换工作的成本很高的,不能间断的房贷、车贷怎么办。

在网上有很多人说你可以使劲骂80后,他们也不会离职,因为要养家糊口,而90后则会离开,其实大家都一样,谁不希望工作顺心,同事关系简单,只是不同的年纪要承受的责任不一样,90后有一天也会变成80后那样成为家庭支撑,也会不敢轻易辞职的。


HR小喵


我进第一个厂干了两年,2015年元月份进的厂,2017年三月三十一号辞的工,我三月一号就交的辞工单,课长批我六月三十号,后面我又吵又闹的,后面就让我三十一号辞工了。后面进另外的一个部门,干了一年多,2017年四月份进的厂,2018年五月份交的辞工单,六月三十号辞工的,辞工了六月份的社保停了,后面去劳动局,他们就给我补交社保了


萤火虫8850


这个问题深有感触。

1、家庭条件不允许。

出门打工的农村人占大部,因为条件恶劣才走上外出打工之路,心不贪,安于现状。只要每月有点钱寄回家甚好。家里有孩子读书,老人要过日子。

2、自身条件不允许。

泛凡出门打工的人,都是农村出来的。他们没有炫目文凭作后盾,也没有蜘蛛网般的社会关系作靠山。一切的一切,都是靠自己一步一个血印走出最悲微的人生轨迹。

他们不求高薪,只求能过得就行;他们不求回报,只求老板看得起就好;他们慎小慎微,竭力做好分内的工作,原因就是怕炒鱿鱼而失去安身立命的地方。

3、商家勾结你不得不认怂。

我曾经在浙江遇到过此事。一旦你被这一家厂除名,你就很难找到第二家厂工作。商家与商家狼狈为奸,一个电话,把你说得一塌糊涂,甚至把你说成是不守法的别类,让你流浪社会,最后悲惨地别谋生路。

这就是现实社会,《劳动该》是公平的,但老板与打工仔怎么能公平得了。老板不赚钱他当什么老板。打工人为了生存不得不在苛刻的条件下委屈自已。这就是一大社会矛盾。谁能说这叫公平呢?

地位与地位不同,条件与条件差导,能力与能力的悬殊,智商与智商的敏纯都决定一个一生的走向和想法。总结,相对的公平就是祖宗结德了。


涂鸦55639153


违反《劳动法》不敢辞职。有很多原因。

在私人企业里,拖欠工资,没有节假日,没有礼拜日,加时间不加工资,比比皆是,因为大多是农民工,就是农民种完地,或收割完庄稼,就进厂打工,除农民工外,还有少数改革时的下岗工人,这两种人的人数比国企不一定少,他们农业收入很低,不能维持生活,就进厂打工’,常常一过旧历年,老板贴了招工启事,就进厂面试,老板一看年轻力壮就录用了。任何手续都不用。

农民工为了挣工资,任凭老板压迫剥削,付出的多,得到的少,真的把剩余价值被老板取了。要问是资本家或企业家,混淆了,一体的,一个人。任人宰割的农民工,可能使一家生活度过难关。不然,有病无钱看,老人养不了,孩子无钱读书,这在我们国土上不是少数。一般情况,农民工不告老板,就是知道劳动法,也不去衡量,听之任之。

但是国企不同,有节假日,礼拜日,照常发工资。按劳动法去办。何为国企,就是公办的,亏损了人民银行补充。厂长减轻很大压力。并且工人没有失业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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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员工即使是主动提出离职,也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大约有如下几种:

1、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明显违法,损害劳动者利益;

5、因用人单位采用欺骗手段和违背劳动者意愿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6、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7、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上所述,用人单位如果违反了上面任意一条,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离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是不是单位有违法员工就要提出离职呢?员工应当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用人单位违法的部分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大小是否在员工个人承受范围之内;

例如用人单位经常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但员工的综合收入在同行业中属于非常高的水平,虽然企业有违法,员工考虑自己综合收入很高,就可能选择不离职;

再比如员工综合收入很高,但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而员工很看重社保,这种情况员工就可能选择离职并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2、员工要审视自身条件,如果离职是不是容易就业或有其他出路;

例如很多小超市的理货员工资很低,也就1000出头,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此种情况超市是违法的,但员工往往不选择离职或是去告超市,因为很多超市理货员都是年龄偏大,就业困难的妇女,如果离职了就业很困难会影响家庭收入。

3、用人单位违法,员工选择离职并依法维权,员工要考虑维权的周期、成本是否在自己承受范围之内。

4、从现单位离职会不会影响自己日后的就业;

做出离职的决定并不在于敢不敢,不是一时的赌气,要理性的分析离职的利益得失。如果用人单位违法情况非常严重,员工当然要义不容辞的选择离职并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员工觉得用人单位的违法对自己造成的损失很小,也可以不需要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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