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縣市場監管局加強疫情防控期間藥店管理工作

高唐縣市場監管局加強疫情防控期間藥店管理工作

為規範藥店經營行為,確保廣大消費者安全用藥和身體健康,高唐縣市場監管局強化監管、科學指導,全面規範藥店經營行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高唐縣市場監管局加強疫情防控期間藥店管理工作

一、藥店建立門禁設施,實施窗口售藥。全縣所有藥店建立門禁設施,實施窗口售藥,消費者不得進入店內購買藥品,購藥前一律測量體溫並進行登記,所需藥品由店內從業人員包裝好後從窗口遞出。門口設置分流疏導等管控措施,防止人員聚集。禁止未佩戴口罩的消費者購買藥品。售藥完畢要提醒消費者立即返回,不得在藥店門口逗留。

高唐縣市場監管局加強疫情防控期間藥店管理工作

二、加強員工健康管理。組織對所有員工(含服務外包人員)的身健康狀況和外出情況等進行摸底調查。對目前仍在疫情較重地區的員工延長假期,及時通知暫不返回高唐。對外來且已返回高唐的員工,一律按要求居家隔離觀察 14 天,觀察期滿無異常的,方可安排上班。加強從業人員管理,員工必須持有有效期內健康證,工作時間一律佩戴口罩;對上班員工要嚴格實行晨、午檢管理,檢測體溫並做好健康記錄,發現有發熱等症狀的從業人員要立即到醫療機構就診。做好員工的防護保障,落實進入藥店之前的洗手更衣制度,直接接觸藥品人員必須佩戴一次性手套,引導勸誡從業人員不組織、不參與群體性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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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強營業活動管理。在保障疫情防控藥品、用品等物資供應基礎上,縮短營業時間,同時適當減少在崗員工數量。對購買發燒、咳嗽等相關治療藥物的人員,要如實登記購買人信息,並及時上報。進一步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嚴格按照藥品GSP要求經營藥品;嚴格價格管理,遵守商品價格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做到明碼標價,杜絕哄抬物價、串通漲價、囤積居奇等行為,努力做到誠信經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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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寶坤 攝影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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