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問疫情期“高價菜”,超市租賃模式是否“暴雷”了?

大河財立方評論員 大河嬌子

在春節疫情期間頻售“高價菜”的大商,今日吐了真言:在河南市場,該公司旗下超市經營的生鮮果蔬鋪位為非自營,在貨源、質量、價格可控性等方面存在監管風險。當然,那棵70元的白菜、那幾份每斤16元的茄子,是忙中出錯,已做出十倍賠償。

1月26日(大年初二),河南接連出現三起“高價菜”事件,引起省內商界、消費者熱議。三起事件涉及的店面分別是鄭州市大商超市京廣路店、開封市三毛未來購物廣場店(漢興路)、新鄉市大商新瑪特超市(解放大道中段)。需要說明的是,鄭州大商、新鄉大商雖同樣隸屬於大商集團,但各自獨立經營並無業務交叉。

不過,當三家公司無獨有偶的出現了白菜、茄子“高價肇事”,所找到的適配理由也相差不大:上游供貨價格上漲、員工手誤、門店監管制度未執行到位。

看完三家公司的各自陳述,筆者有了幾點好奇:

一問:把白菜價格每斤3.98元誤聽為6.98元,超市生鮮課員工、價籤錄入員,是否都是純新手?

二問:國內商超經營生鮮蔬果毛利潤率是40%~70%(不同品類蔬果損耗率而定),通常白菜會歸入非易損類。某超市在大年初二為白菜設定100%毛利率,目的是什麼?

三問:大型超市的菜價一日多變,如果不是故意為之,那它的供應鏈系統、價格複核系統出現了什麼問題?

“高價菜”肇事被市場監管方重罰後,大商道歉、吐了真言:該公司旗下超市經營的生鮮果蔬鋪位為非自營。這是難得的自省。

當前,國內多數強勢超市企業有自建生鮮供應鏈、產地配銷體系,可通過長週期訂單解決多數生鮮蔬果供價穩定行。而將生鮮攤位轉為出租或聯營方式經營,主因是超市方自營生鮮老賠錢,不得不轉為出租攤位,以求“折中”。但該模式有先天短板,意味著超市方將嚴重依賴承租方的貨源組織、品控能力、定價方式。其自身,僅留了一個所謂的監管權。

試想一下,超市門店一邊要收租、完成銷售KPI,一邊要自查承租人的菜品質量、價格,這種“雙重身份”何以讓消費者去信任?

在正常週期,超市內生鮮鋪位承租人要顧忌周邊同業競爭,對單品價格調整有所審慎。但在非正常狀態下,承租人受制於自身對上游採購議價能力,以及其利益訴求,就會甩脫某些“平衡”。於是,在大年初二,河南三城、三家超市同日售出高價菜的三重唱,應是租賃模式失控或“暴雷”最直接的表現。

在疫情週期,三家肇事超市暴露出的經營體系、監管體系漏洞直觀清晰 ,絕非“一時手誤”能甩脫責任。筆者想提醒的是,市場留下的改錯機會也許本就不多,還請先行做好誠信經營,莫再揮霍消費者信任。

責編: 張利瑤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nd

三问疫情期“高价菜”,超市租赁模式是否“暴雷”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