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給孩子買的,女方提出要結婚必須在房產證加上女方的名字你怎麼辦?

五蓮峰居士


即為婚房接情理就是男方父母對兒子的結婚贈與,只所以不願加兒媳名也是因為兒媳是外人,這也是現代法律意識的崛起,亦是聰明之舉,未置可否。所以男方婚前全款買的房可以不加女方名,貸款買的可以在明確份額的情況下加女方名。因此也呼籲天下女孩要有獨立意識,法制觀念,切莫貪圖他人家產,早日擁有自己真正意義的家。


文靜的春夭


我個人認為,婚前房子應該加女方名字。先說一下個人經歷,2016年五月份家裡湊錢給買了一套房子,當時和女朋友戀愛一年多,因為是當地初中就是同學也一直知根知底所以沒有猶豫加了老婆的名字。因為房子有房貸,婚後老婆也是家庭成員共同生活,肯定對房貸也要出力的。

我認為結婚的前提是雙方感情深厚,如果沒有一定的感情基礎還是不要談結婚,確定對方是相互依存要度過一輩子的人,房產加上女方的名字也是對女方的保護。畢竟結婚後女方的付出也是很大的,生孩子,照顧老人都離不開女方的付出,所以我認為如果雙方確定要結婚,在房本上寫上女方名字也是理所當然的。


用戶88771139773


我家兩套房,一套租,一套待拆遷也在租,還有個車庫,還想再買一套,此為背景。如果我兒子結婚找的對象要求在我給兒子婚前房產上加名無論全款還是貸款,我都不會同意。因為成心過日子的女人她不會提這種無理要求,那房子她一直住著直到她死都有份,反之提這種條件的女人就沒打算和誰安心過日子,那麼我為什麼要用我的財產來保障她的安全感?


飛龍在飛天


標題是父母給孩子買的婚房,女方結婚要求加名字。看到下面很多評論,想到不一。說說我的觀點,本人也是位女同胞。如果婚房是男方父母婚前全款買的,我覺得我沒資格要求別人➕我的名字,必定是他們的父母一輩子的心血換來的。如果是按揭,我覺得可以商量商量。人都需要安全感,另外婚禮的定金一定要給。具體多少這個可以根據家庭情況協商,後期小夫妻雙方有能力在購置房產,肯定必須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記得我們結婚的時房子是他父母與我家人一起幫村付的按揭房。但是婚後老公父母不提加上我的名字。但是我們夫妻還是要一起負擔開支,他還貸款,我為家庭開支生活。但是老公心裡一直都記著,都理解,幾年以後房貸還完後就立刻賣了房子,從新購置一套學區房➕上我的名字。再後來有換購一套稍微大點的房子,完全是我一個人的名字。我們感覺很舒服很幸福。因為嫁了對的人,不管是什麼時候,他都記得你的好。給你安全感。


Tw此生有你


我家房子11年買的,前年兒子談了女朋友,相隔千里,因為是遠嫁,女孩父母要求房產證加上女孩名字,我老公聽後立即說可以,另外一套還可以寫倆孩子的名字,女孩嫁過來快兩年了,房產證上也沒加上名字,太麻煩了,我想女孩家是想要個態度吧!


褪色的紅豆


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給孩子買的,女方提出要結婚必須在房產證加上女方的名字你怎麼辦?

我是一個感情完美主義者,如果我碰到這樣的女人,直接會跟她說,那就不結了。

把結婚和房子,這麼赤裸裸地扯在一起,這樣的婚結得還有意義嗎?

其實,一個聰明的、有點涵養的女人都不會提這樣的要求的。

女方要在房產證上加上名字的心理是什麼呢?

很多人會說,是因為需要安全感。

其實,還有一部分是因為現在的婚姻太不穩定了,考慮如果有一天分手了,至少還可以分到半套房子吧?這種想法其實是可笑的,也是對婚姻不利的。

兩個人走入婚姻,就是要抱著互相信任,互相扶持,要過一輩子的,如果從一開始就存在著不信任,作好隨時分開的準備,這種心理暗示是很可怕的。

婚姻應該是兩個人想一輩子在一起,義無反顧想去的地方;而不是去享一會兒福,隨時準備離開的決定。

雖然,人生無常,感情也是,但是在走入婚姻之前,必須要有這種拋開一切利益的純粹想法--走入婚姻只是因為你特別特別愛這個人,不想和他分開。

房產證上加了女方名字有多大意義?

其實房產證上加了女方名字,並沒有想像中那麼有用。

加了名字,在女方心理上是房子有了自己的份嗎?那麼,別忘記了,也有男人的份。

財產上的計較,無非是在兩個人的感情消耗殆盡時才會扯的話題。

吵架了,女人可以讓男人滾出去嗎?不可以吧?房子也有他的份。而且,女人也明白,房子是男人父母的辛苦錢買的,如果實在打官司,也說不定還是可以把房子重新寫回男人的名字。

所以,在婚前,提這種要求,實在就是在打自己的臉,沒有任何意義。

總之,如果我面對這樣一個女人,會打消結婚的念頭的。一個女人如果沒有基本的是非概念,對待感情沒有全心全意的投入,那麼,這樣的女人,不要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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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一末


我家是女兒,說說我的看法。

如果是男方的婚前全款房,當然和我的女兒無關。

同理,我女兒的婚前全款房,也與男方無關。

無論如何,女孩一定要有一套自己的房子。


佳人有約開心就好


遇到這種事,還是要慎重考慮。筆者的觀點,男方父母婚前給子女買的房子,女方以所謂的要有婚姻保障為由提出加上自己的名字,這種行為不可取,也不合適,除非男方主動提出加上對方名字。女方所謂的加上名字才感覺有保障,不過是一個藉口,根本經不起推敲。

第一,婚姻本來就是雙方自願結合,正常情況下,都是希望相伴終生,白頭偕老。如果雙方維繫婚姻關係的存在,那麼,女方自然能夠擁有、享受男方的婚前房產,不存在沒有保障的問題。

第二,假如婚姻關係難以持續,最終破裂,即使婚前房產沒加女方的名字,但是,婚後雙方的收入部分還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女方還是可以擁有一半的,除非女方自己有過錯。而如果是男方有過錯拋棄女方,按照法律規定,女方甚至可以多分財產。所以,也不存在沒有保障的問題。

第三、如果認為婚房不加名字就沒有保障,那隻能說明,可能女方一開始就沒有和男方長久生活在一起的打算,其結婚目的就不純了。

第四、現在的房產由於價值高,尤其是在一二線城市,少則一兩百萬,多則幾千萬,所以,不能再用過去的傳統思維來考慮房子加名的問題,更不能以此作為衡量是否真愛的標準。如果女方執意要加名字,反而會影響雙方感情,也會影響雙方姻親的關係。道理很簡單,如果女方認為男方不加名字就是不愛她,那麼,反過來,男方也會認為,女方結婚是為了房子,而不是因為愛他。

奇怪的是,現在有些男性竟然也會提出想在女方婚前房產加上名字的要求,簡直是荒唐至極,這種吃軟飯的人,十之八九就是動機不純,還是敬而遠之的好。


小豬房論


如果女方是誠心跟男人過一輩子的,那房子加不加她的名有什麼意義?如果是奔著離婚的財產去的,那憑什麼要加她的名?一句話:凡是以加房名為要挾的婚姻,都是有著不可告人的目的。

就問一句,反過來,如果婚前女方有一套房子,她會不會加上男方的名字?

女人,別打著所謂生孩子傷身體的一套沒有科學見證的理論來做要挾男方的藉口,也用不著為此去邀功。如果女人覺得因為生了孩子就損傷了自己的身體,那就請到養老院看看,是男人多還是女人多。養老院70%以上是女人,為什麼?男人在這個世界上壽命短,壓力大,女人是否設身處地的為男人想過?每一次去養老院看望那裡的老人,回頭都會對自己的老公好一點再好一點,希望自己的老公能夠陪伴自己一起終老。太多的女人,一邊羨慕那些白髮蒼蒼還能夠牽手在一起的老人,一邊在不斷地給自己的老公加壓索取,世上哪有這等好事?在我看來,女人生孩子天經地義,生物界中,有見過哪個雌性生了孩子到雄性那裡去邀功要損失費的嗎?母狗尚且知道用生命去維護自己的孩子,難道所謂的人類還不如畜生?

縱觀全世界,只有中國的女人最特殊。

我是女人,我生孩子,是因為我愛自己的丈夫,我愛孩子,孩子是我和老公的。如果連生孩子都覺得是給公婆,給老公生的,不認可孩子是自己的,那就請不要把孩子帶到這個世界上。

不接受反駁!


study學習學習


1.可以加,加了女方的名字又怎麼了,不就是姓名欄多了兩三個字,顯得擁擠一點而已,實際上什麼都沒有改變。

2.她喜歡加就加吧,都快結婚了,滿足一下她的好奇心又怎麼了,這樣家庭才和睦嘛。你身上又不掉一塊肉,怕什麼呀。

3.彼此相愛的兩個人心裡不應該有什麼隔閡。有些人說怕女方離婚了會分得一點家產,吹牛吧,法律又不規定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誰就可以從中分得一分財產了。

4.所以說認真相愛吧,好好結婚吧,做人不能太精明瞭,夫妻之間應該互相信任,不能相互為婚後埋下伏筆。

5.所以說,父母買了房,兒子結婚時房產證上愛寫誰的名字就寫誰的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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