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LSH小寶
不丟人,這是勤儉節約的優良好傳統。洗乾淨消過毒,沒有異常味道,自己覺得可以合適就穿。但你送給別人,別人未必會喜歡,就不要強求,因為每個人看法不一樣,又或者款式其他原因。可能你的家庭經濟還不錯,你兒子認為又不是買不起鞋子,沒必要穿別人穿過不要的鞋子,可以理解,畢竟你兒子還是個學生,有富裕生活中長大,和長輩的想法不同。家庭富裕也是大人年輕時辛苦打拼得來的不容易,孩子不理解,大人這時更應該教導孩子從小養成勤儉節約的好習慣,現在生活富裕了,這都是改革開放以來黨的好政策給我們帶來的,我們應該感謝黨,感謝國家。我們應該從生活點滴做起,學生更不應該和別人攀比,珍惜現在所擁有美好的學習環境,勤儉節約樸素的優良傳統不能忘記,做個有用的人。
藍星雨
對於這個問題,我覺得您做的沒錯。
別人穿過的鞋子,您捨不得扔,不丟人。
第一:勤儉節約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美德。
對於您的這個做法,我是贊同的:清理出來的15雙各式鞋子,您覺得樣式、質量和成色都不錯,把鞋子浸泡消毒之後,準備自己能穿的自己穿,不能穿的送人。
鞋子雖然是別人不要的,但是,並不代表鞋子不能穿,質量好的鞋子,經過您細心的消毒浸泡之後,拿來穿是沒有問題的。
我也經常撿親戚不要的鞋子或者衣服穿,沒覺得有什麼不妥,也不覺得丟人。現在生活條件好,很多衣服或者鞋子經常穿過幾次,甚至一次都沒穿過,感覺樣式過時了就不喜歡,扔掉了的確可惜。還不如送給願意接受的家人或者朋友。
第二:縱觀古今,家事於國事,皆有勤儉持家富,謙恭受益多。
勤儉持家富,指的是以勤儉節約的精神操持家務,家庭才會越過越富有。
開門幾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居家過日子,需要花錢的地方很多,如果僅憑自己的好惡,不精打細算,很難讓家人過上富足的生活。當然,家裡有礦的或者日賺鬥金的除外。
“千億兒媳”“跳水女皇”郭晶晶,自己不差錢,雖嫁入豪門,依然保持勤儉節約的傳統美德,衣著簡樸,經常被拍到逛地攤,扎頭髮用的也是一塊錢的髮圈,還被拍到跟霍啟剛蹲在路邊吃快餐,給兒子買的鞋子也是平民的一兩百塊。郭晶晶和霍啟剛被大家親切的成為“最平民的富豪”,深受大家的喜愛。
第三,古人說得好:吃不窮、喝不窮,打算不到就受窮。
您的家庭,在您的操持下,買一套二手房給老人養老是意料之中,也是經濟範圍之內得事情。這一切,都是您的功勞。一個好的家庭,肯定是離不開一個“會過日子的賢內助”。
對於一般家庭而言,買房子是一件大事,很少會有家庭會單獨買套房子老人養老。而您卻做到了,說明家境富裕。這也是您的功勞,吃不窮,喝不窮,打算不到就受窮。
第四:您是一個大愛之人,有愛的家才會幸福。
您買房子給給婆婆和婆婆的爸爸的養老,給您點個贊,您是孝順媳婦的典範。
父母是孩子的榜樣,您身體力行的孝敬老人,相信您的孩子以後也會孝敬您。
您不僅僅考慮的是自己,還準備把自己不能穿的鞋子送給人,大愛!您有好事想著別人,別人有好事自然會第一時間想到您。
日常中最好的相處方式:你對我好,我對你好,才是真的好!
有愛才有家,充滿愛的家,才是最幸福的家庭。
第五:您的兒子從小沒受過苦,消費理念不同。
您兒子今年讀高三,持反對意見——又不是買不起鞋子,幹嘛要穿別人穿過的。跟他的生活的時代有關,時代在變,人的思想也發生了變化。要不怎麼說“代溝”呢。
您生活的時代,肯定沒有現在的生活水平高,撿別人衣服穿是很多人都經過的事情,所以覺得穿別人不要的鞋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您的兒子,從小沒吃過什麼苦,衣服也未必穿過別人的,所以,從內心來講,他是不能接受您穿別人不要的鞋子這件事情。
就如這些鞋子的主人一樣,不喜歡的鞋子,隨便丟掉就好。只能說時代不同,理念不同。
現在的年輕人,“月光族”、“月借族”、“月貸族”很多,動勿就可以用信用卡等提前消費,甚至網貸,更有甚者為了一個手機不惜去賣腎,都是非常不理智的錯誤行為。
沒吃過苦的人,不知道“苦”是什麼滋味,也不知道現在的“甜”到底有多“甜”。
第六:魯迅先生說——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
您的做法沒錯,無需改變,堅決贊同您的做法。
您的地盤您做主,沒有必要在乎別人怎麼說!自己的日子自己過,幸福是自己的,跟別人無關!
勿忘初心方得始終!
第七:心善的人運氣都不錯!
您的善良和勤儉持家,才有了今天的幸福,向您學習啦!
最後:祝您家庭幸福,身體健康,心想事成!
靜海垂瀾
看起來你真的是一個節約的人,很不錯。有這種心態的人,錢會越攢越多,挺好。
不過我還是想說說自己的經歷,覺得還是不要用別人的鞋子比較好。
記得二十年多前,我父親有一個很要好的朋友,在臺灣香港過生活的。那時候他們那裡發展很快,所以工資比較高,回來就把一些舊的東西給我們。
比如電子錶啊,舊電視啊之類的。80.90年代,這些可是很稀罕的東西。我們那臺舊電視後來還用了十多年呢!不少人專門跑來我們家看電視的。
我記得有一個袋子,皮看上去很好的,應該是一個牌子的貨品,但是沒有一邊釦子了,我把另外一邊釦子弄掉,還用了好幾年,周圍人羨慕了好久。
後來我大學畢業的時候,他們剛好過來,我教他們小孩讀書。他們找出來幾雙很好的鞋子給我穿。我都很高興地拿去洗了,穿了。但是後來,腳就開始癢。很難受。不知道是鞋子的問題,還是自己平時買質量不好的鞋子穿而引起的。
我說出這樣的故事,是說我們以前物品真是很缺乏,也很感謝那些幫助我們的人,那時候有這些東西,覺得很高興。
現在,總覺得自己買東西比較浪費。而且有些袋子衣服之類的新的,不好用的也隨便送人了。
但是,我自己的鞋子,都不會給別人穿的。我覺得其他看上去是新的物體,還可以用,節約是挺好的,但是鞋子直接接觸皮膚,還是不要穿為好。
所以,如果是親戚的東西,知根知底的,看上去還是新的,用了也沒啥。不知道以前什麼人穿的,還是謹慎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