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因新冠肺炎患者或者疑似病人被隔離不算曠工

2月14日,海南省新聞辦公室在網上舉行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場新聞發佈會。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新聞發言人支紅彬在發佈會上表示,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或者疑似病人被隔離期間不算作曠工,勞動合同應繼續存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工作報酬。

支紅彬表示,按照人社部《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的要求,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人民網海南頻道 記者 席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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