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地方城區一律紅燈,私家車禁行,村鎮、小區實施封閉管理

平陸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公 告

(第12號)

鑑於當前我縣疫情防控工作的嚴峻形勢,為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車輛流動,最大力度控制疫情傳播,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按照《運城市人民政府關於運城市全面進行管控的緊急通知》要求,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自2月11日12時起,在前期各項防控要求的基礎上,在全縣範圍內實施全面管控措施。現將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全縣所有鄉鎮、行政村、小區一律實施封閉式管理,外來人員和車輛不得進入。小區每天晚9點關閉大門,各村原則上只保留一條進出道路。每戶在兩天中只能派一人持通行證外出採購生活用品,出門必須量體溫、戴口罩,無外出通行證一律不準出戶。(城區由社區服務中心、聖人澗鎮、四個社區負責;鄉鎮、行政村負責本轄區)

(二)非平陸戶籍人員15天之內堅決不得返回平陸;平陸籍在外度假探親人員,15天內堅決不得返回平陸。因特殊原因2月9日後已經返回平陸的,必須自行到聖人大街西三號發熱門診檢查。如有不適症狀,全部到集中隔離點隔離15天;如無不適症狀,自覺執行居家隔離15天,並嚴格實行“四包一”責任制。(各鄉鎮、社區、監測卡點、醫院負責)

(三)各單位上班人員,持單位介紹信進出小區,倡導綠色出行上下班。(指揮部統一格式,各單位負責開具)

(四)加大疫情防控宣傳力度,並對街上、公園、廣場等公共場合逗留的閒散人員文明規勸回家。(公安局、住建局負責)

(五)保留一定數量的超市、藥店、水果店、菜店,做好醫用應急物資和群眾生活物資保障工作。對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散佈謠言、製假售假等違法犯罪行為堅決依法追究責任,從嚴從重從快處理。(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公安局、住建局配合)

(六)超市、藥店、水果店、菜店等公共場所營業時間控制在9:00—18:00內,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佩戴口罩,測量體溫,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進入,進入後相互之間保持1米以上距離。根據店面規模大小,分期分批採購,嚴格控制人數,避免人群集聚。藥店對出售退燒、止咳類藥品實行實名制登記,並每日報送衛健局,對沒有登記、不如實上報出現問題的嚴肅問責。(市場監督管理局、衛健局負責)

(七) 全縣所有私家車(小汽車、摩托車、電動車)一律停放在本村(小區),嚴禁上路行駛。確需上路行駛的,由鄉鎮(社區)報縣防控指揮部辦理通行證。(交警隊負責)

(八)應急保障車輛、運送民生物資車輛和當前緊需的重要生產資料車輛,通過鄉鎮(社區)到平陸縣疫情防控指揮部辦理通行證,且在通過檢查站時,嚴格核驗通行證明,嚴格防疫措施,詳細登記後放行。疫情防控期間縣直單位執行公務的車輛,必須到指揮部辦理通行證後方可通行。省市防控檢查車輛,須執同級指揮部頒發的通行證或介紹信通行。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應急救援等帶有明顯標識的應急車輛除外。(監測卡點負責查處;指揮部負責通行證辦理髮放,標註截止日期和通行範圍)

(九)城區紅綠燈將從2月11日14時起一律實行紅燈禁行,對違反規定通行的車輛,將予以處罰。對無通行手續私自上路的車輛一律予以查扣,並對所轄鄉鎮(社區)的負責人進行追責。(交警隊負責糾察、紀委監委負責追責)

(十)縣城城區只保留聖人大街西口、茅津路南口兩個進出口,並設立監測卡點,其餘進城路口全部封閉。同時,在黃河大橋橋頭、張店候王、522線與高速引線交叉東西口四處設立監測卡點。凡平陸籍以外車輛(以車輛行駛證為準)一概不得進入我縣(公安、消防、垃圾運輸等應急車輛及有通行證車輛除外)。(卡點工作由公安局、交警隊、衛健局負責,指揮部負責卡點後勤保障;道路封閉由交運局、住建局負責;勸返工作由交警隊負責)

(十一) 要對發熱門診、集中隔離區嚴格執行相關治療及防護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醫護人員感染。(衛健局、縣醫院負責)

(十二)各鄉鎮、行政村負責本轄區車輛、人員監管,嚴格執行本公告相關要求,統籌保障好生活物資和應急救援工作。

(十三)對於不聽勸阻、妨礙防疫任務落實的人和事,由公安機關依法嚴肅打擊。(公安局負責)

(十四)縣紀委監委要對工作落實不力、執行不到位的相關單位、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追責。

(十五)本公告自2020年2月11日12時起實行。通行恢復時間,由指揮部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平陸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揮部(代章)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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