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 医学观察的通告 (第20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管控潜在传染源,降低传染风险,防止疫情蔓 延扩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指挥部决定对所有发现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集中医学观察。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四版)标准要求,经多方考察,选定蚬木酒店、裕都酒店作为石柱县城区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用于密切接触(西沱镇除外)但无任何异常症状的人员集中观察。集中隔离将严格按照“定点集中、单间隔离”的要求,实行“点长负责制”,组建服务团队落实医疗、生活、安全、心理疏导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集中隔离期满,体温正常、无其他可疑症状,经相关专业机构病毒核酸检测和CT胸片检查判定无异常后,可解除隔离。

敬请广大群众积极支持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为打赢这场全民疫情阻击战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石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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