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關於對密切接觸者實行集中隔離 醫學觀察的通告 (第20號)

為進一步做好我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嚴格管控潛在傳染源,降低傳染風險,防止疫情蔓 延擴散,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當前我縣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指揮部決定對所有發現的密切接觸者一律實行集中醫學觀察。

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密切接觸者管理方案》(第四版)標準要求,經多方考察,選定蜆木酒店、裕都酒店作為石柱縣城區集中醫學觀察場所,用於密切接觸(西沱鎮除外)但無任何異常症狀的人員集中觀察。集中隔離將嚴格按照“定點集中、單間隔離”的要求,實行“點長負責制”,組建服務團隊落實醫療、生活、安全、心理疏導等後勤服務保障工作。集中隔離期滿,體溫正常、無其他可疑症狀,經相關專業機構病毒核酸檢測和CT胸片檢查判定無異常後,可解除隔離。

敬請廣大群眾積極支持我縣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為打贏這場全民疫情阻擊戰貢獻一份自己的力量。


石柱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石柱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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