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你读过的书哪些让你最有感慨,看完后也久久不能忘怀的?

小豆豆142536


个人觉得,应该统筹来看这个问题。我个人大概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兴趣阶段:小时候家住乡下,有邻居玩伴,十多岁时常在一起玩,偶尔发现他家里书籍很多很杂,在乡下很难得,就看了起来,渐渐地就是看书了,也不玩了,从聊斋到四大名著以及各类小说,看了很多,属于囫囵吞枣,但是培养了兴趣,自己知道找书看了,那个阶段最后迷上了古文,以至于上高中、大学,对于古汉语的学习基本上不用怎么费力;

二、大学到职场:这个阶段因为市场与职业的关系,管理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等成为主要的读物,也是工具书。但是兴趣并不大,谈不上喜欢;不记得什么时间,大概在这个阶段,迷过一阵子武侠,从梁羽生到金庸到古龙,看了很多,算是一种调剂;

三、及至年长,感觉曾经的书籍,真正在人生路上有影响的大概有以下几类:

1、文学类,个人喜欢古典文学,有几本书很难忘:《古诗源》、《汉魏六朝诗选》、《唐宋名家词选》,另外《浮生六记》也值得看看。外国文学看得少,有印象的《百年孤独》。对了,高中时候记得在被窝里打手电看过《平凡的世界》,同学之间传看的,看的热泪盈眶的,现在没有多少记忆了。

2、哲学类,记得高中时候对《道德经》很着迷,不求甚解,再后来还对中医、《周易》《四柱预测》之类感过兴趣,后来因为高考就放弃了。

3、人到中年,看的书少了,主要对经书感兴趣,个人喜欢的《金刚经》、《圆觉经》,另外对大部头的《楞严经》也尝试去认知下。

综上所述,我个人的读书,在文学和思想类,算是勉强,但是没有技能与财经类的侧重,这个我觉得对自己成长是不利的。希望年轻人引以为戒。愿我的回答对提问者有帮助!


西洲月明


22岁那年,刚刚大学毕业的我,有幸拜读了董明珠的《棋行天下》和《行棋无悔》。从此,这两本书成了我的枕边书,这些年一直陪伴和鼓励着我。董小姐也成了我职场上奋斗的目标和榜样。

作为女性,生活不易,独自养育孩子不易,在职场上要风生水起更是不易。

我的经历与董小姐有点类似。离异后独自一个人养育孩子,独自创业。纵有诸多不易,但是人活着,只要有毅力,困难都会被一一克服。

马上就到2020年啦,希望朋友们多读书,多学习。在新的一年里,生活幸福,工作顺利。



商友圈starlight


在这些年中,曾读过不少部书。最让人留下感慨,久久难于忘怀的书恐怕要算《布登勃洛克一家》这一部,已经看过多遍了,今天就此介绍一下。

《布登勃洛克一家》是德国著名作家托马斯,曼(1875一1955)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或许提起德国文学,大家自然想起伟大的歌德和他的《少年维特之烦恼》。这个影响很大,在中国读者心目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托马斯,曼的长篇《布登勃洛克一家》和《魔山》等长篇在中国读者中所产生的影响同样也不低。

《布登勃洛克一家》的副标题是《一个家庭的没落》。可见这部书是写一个大家族家庭的兴衰存亡的历史。小说通过大粮商布登勃洛克祖孙四代的发展过程,展示了近代商业资本的演变史。小说故事发生在1835至1876年的德国商业城市吕贝克。此时正是经营粮食生意而发了财的布登勃洛克家庭兴旺鼎盛期,全家搬进了新购置的孟街一座宽畅而富丽大住宅。风景壁毯织的是十八世纪风景田园,薄绒地毯同样是柔和的风景,相嵌着金线的细腿的圆桌,精巧华美的沙发,摆放着古玩的书桌…风景厅里的一切均显摆着一派志满意得的气象。也可见这个家族在社会上的地位,其经济实力在当时也可称得上数一数二。

在搬进新居的那天,前来庆贺的也是亲朋好友满座。作者用许多生动而浓厚的笔墨,细致地描绘了这个家庭婚丧喜庆的生活场面,宴席上的庄重喜庆,丧事上的隆重礼节,礼义道德举止,各个人物上的服饰打扮,无一不历历在目,重重叠叠,交差纷呈的场面情节,人貌背影,应酬交际等写得丝丝入扣,毫不凌乱拖沓。

但老布登创办的事业,传到儿子约翰手中时,由于激烈的商业竞争,时局动荡,生意开始清淡,在商业竞争中,约翰又保守旧的传家信条:“白日精心于事务,勿作有愧于良心之事,夜间能坦然就寝"。这就使得他在生意场上连遭失败,使得对手暴犮户哈根斯特罗姆成了赢得了地盘。约翰死后,第三代人托马斯继续了祖业。

托马斯上台的时候,家庭事业虽然由盛而衰,但表面看去,还算牢固的。托马斯甚至表现出比祖父和父亲更具魄力,在活动能力上,积极进取,稳步前进,他在社会事业和市政建设方面兴趣广,野心大,因而在竞选中击败了劲敌哈根施特罗姆,他以全付精力投入经商活动,凡事以家业为重,他的激昂和振奋,心境的忧虑和沮丧,都是和家庭利益有关。但客观情况的发展使他思考,为什么对手哈根公司欣欣向荣,而自己的公司日见萧条?他准备放弃他的“商业道德",企图适应新环境,他举棋不定地冒险去做了一笔"暴利"生意,但终因错失良机,而导致失败。

托马斯的这一失败,使得家庭内部矛盾尖锐化。不但托马斯的个人幸福幻灭了,弟弟也成了败家子。而儿子汉诺体弱多病,胆小怕事,耽于幻想,没有希望能继承家业,托马斯这才深切体会到他一生活动的理想是彻底破灭了。托马斯在这一连串的打击下死去,老祖父购置的那座大房子也落到了哈根特罗姆手里。而小汉诺也一病不起,他的死,宣告了曾显耀一时布登勃洛克家族的消亡。

这部小说以从容不迫的手法,写出了一个家族消亡的必然趋势。作者从现实主义的立场出发,揭露了资产阶级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包括父子,兄弟,夫妻,朋友之间的感情都是由金钱决定的。其中小约翰的女儿安冬妮的几次婚姻的离散及为争夺遗产的矛盾纠葛,就是为了金钱利益而丑态毕露,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资产阶级家族兴衰存亡的本质意义!

托马斯,曼以高度的艺术技巧,从典型人物的变换中表现了那个时代的社会面貌,真正达到了疏密有度,情景交融的场景再现,小说语言优美抒情,结构严谨,对话生动富有幽雅风趣情调。描写海滨景色,天朗气清,平静开阔,使人心旷神怡…一切又都是那么地融合着人的心情气质,生动酣畅的文字,给人以美的享受。

总之,这是部世界文学中的一流作品,值得一读。





浙江湖州罗林


读过的书太多,我就说说给我印象最深,最难忘的一部吧!钱钟书的——围城。

“围城”。我上学时读的一本书,相信很多人读过,评价过,青年时代我印象最深。这本书是现代文学中最具有讽刺意义且风格独特的一部小说,小说以归国留学生方鸿渐一生生活轨迹为主线,反映了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那个时期知识分子的生活浮躁和心理的变迁浮沉。

方鸿渐在欧游学期间,不思进取,荒废学业,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回国前购买了假文凭“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同海外学子一同回国。无独有偶巧遇同船留学生鲍小姐并相识相恋,后被鲍小姐欺骗感情以狼狈收场为开场的情感故事。这本书初看像一部言情小说,也有人觉得是一部人情小说,我认为是言情加讽刺的情感小说。作品描述的不仅是方鸿渐的个人感情经历,而是一代知识分子对工作、对未来,对爱情婚姻迷茫,对人生不知所措的生活剧情。书中把婚姻经典的比喻为被围困的城堡,即“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恰到好处地表现了现实中的婚姻关系。

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头彻尾失败者,在和对于鲍小姐,他失败的是无能,对于苏小姐,他失败的是窝囊,对于唐小姐,他失败的是懦弱,对于孙小姐,他失败的是迷茫。在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和表现,勉强能看出些他有征服命运摆脱枷锁的想法外,其它几段恋情是方鸿渐无谓的争斗和软弱的行为罢了。那个时代方鸿渐的命运不是个例,带有普遍性,方鸿渐集一个时代知识分子的被动、无能、优柔、意志不坚定的及经不住诱惑于一身的人。方鸿渐是代表这个时代,特别没落的一代人,这种失败是他这种人在面对社会残酷生存压力下,带有着精神危机感,和缺乏与之对抗所应具有的思想、信仰、刚热情,可悲的是有时候还想要一点做人的尊严。

围城一书充分地表现了城里城外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明争暗斗、勾心斗角,凶险狡诈的生活状态。也淋漓尽致地讽刺了当时知识分子的人性,在批判层面上一是针对社会现象进行揭示。作品通过方鸿渐的人生历程,对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国统区的国策秩序进行了抨击,包括对上海十里洋行的腐败堕落、对内地农村的闭塞落后,对国统教育方面,知识文化的腐败现象进行了有力的讥讽。二是对当时文化层面的讽刺。这一点,主要是通过对包括方鸿渐在内的一批归国留学生和当时知识分子形象的塑造来进行鞭策的,其内容深邃,意蕴丰富。

其实我们生活中到处都是围城,工作、家庭、学习、生活等都与这座围城紧密相关,如何把握,如何取舍。这需要我们要保持一颗善良单纯的心,荣辱不惊,随遇而安,关键的时候需要我们包容,努力,维系,需要与命运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的这座围城才不至于坍塌,我们的社会才会延续。


金彬全


我觉得《城南旧事》是一本令人难忘令人感慨的好书.


它记录了小英子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里面的人物也十分丰富,单纯、善良、灵动的小英子;失去儿女的宋妈;和蔼可亲的爸爸妈妈;好朋友妞儿,疯子秀贞……这是一部自传体小说,他一朴实纯真的笔调,描绘了20世纪20年代,主人公小英子在北京城南经历的童年往事,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一段世纪初北京人的生活。通过看似狭小的描写,却反应了当时北京的整个历史面貌,有极强的社会意义。斜着嘴笑的兰姨娘,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不理小孩的德先叔,椿树胡同里的疯子,井边的伴侣,藏在草堆里的小偷……

这些都是社会底层的人物。作品刻画出了中国妇女的勤劳、贤达、温柔、善良的美德,表现了她们心灵的桎梏和命运的悲剧。而时代的推移、社会的蜕变、世事的沧桑又通过这些人物的命运世事牵动着我的心。

  文中讲的这些人,是最平凡的人;事,是最平凡的事,却发掘出了人性的美和人情的美,这浓浓的离愁别绪对祖国故土的思念之情自然而然地散发出来。小英子童年遇到的每一件趣事都深深印在我的心上。她的童年故事十分真实、纯朴,那样的纯净淡泊,弥旧温馨。《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


黄山古村吴秋虎


在文学的殿堂有许多优秀作品感染和打动着我的心灵。青少年时期那些革命历史题材的小说深深地吸引着我,《红岩》、《青春之歌》、《林海雪原》是我的最爱,书中英雄人物高大的形象,可歌可泣的感人故事,影响和教育着我走向了社会,走向了青涩的人生之路。在中年时期,随着年龄的增长、社会阅历的丰富,阅读书籍倾向于描写个人情感和人生经历方面的题材,最令我难忘和喜欢的小说是路遥先生的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这部曾经荣获茅盾文学奖的小说,是一部讲述时代大变迁中,一群普通劳动者在平凡的世界所经历的不平凡的事件,讲述了他们所经历的人生苦难和阵痛,讲述了他们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因此这部书是我最喜欢也最不能忘怀的优秀小说。


西域之子cyj


毛主席著作!一切为了人民!为了劳苦大众!时间越久,越感到毛主席句句真理!


大丰又吉祥


这些年来,空暇的时间中,我常常会捧起自己所喜欢的书籍来看,即使在外面不方便拿书籍看,也会打开手机等等来看电子书的。

要说这些年读过的书让我最念念不忘的要属这三本了。

要知道不同年纪即使读同一本书,也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及收获感悟的。

但这三本,应该是不论我到什么样年纪,即使我青丝已变成了白发,也还会念念不忘的书籍。

第一本,是我初中所有缘遇见了的一本书籍《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桐华写的。

为什么念念不忘呢,是因为里面有些情节令我太多的感同身受,所描写的简直就是我们这几代人青春时期的模样,难忘的回忆。


这本小说讲述了女主角罗琦琦的成长故事,少女时期的罗琦琦天性桀骜不驯,从不妥协,青春期的她游走在两种截然不同的世界里等她成长过程中所发生过的林林总总。


第二本呢,是散文家简媜所写的书籍《只缘身在此山中》,一开始是被这本书的名字所吸引。

这是一本2009年所出版的图书,这本书收集了她所写的散文三十余篇。里面所描写的佛之意境是可圈可点的。很有感觉。




还有一本是余华的《活着》,身而为人,要好好活着,感恩每一天的生活!每每看一次就有不一样的感悟与收获且感慨。

《活着》这本书中,有这么一句话,与大家分享:“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照片均自己拍摄。


君好哇


以前买过一套《中国人史纲》台湾作家柏扬著,上中下三册。作为国史通俗读物,该书作者以自己的渊博知识,个性化见解和幽默文风解读了从上古年代到现代,不止五千年的中国历史。我印象最深的是作者对古代地理方位,地名变更的注解,弥补了读者的知识缺陷。每章节末尾,作者把同时期的世界史重大事件进行简单对此,让读者开阔了眼界。后来一位朋友移民去美国,我把这套书送她。过了几年,我还是对该书念念不忘,于是又买了一套新版的《中国人史纲》,黑色封面,上下两册,周末泡上一盏茶,品茗翻阅,在历史中纵横。作者柏杨说:“我们的国家只有一个,那就是中国。我们以当一个中国人为荣,不以当一个王朝人为荣。……中国——我们的母亲,是我们的唯一的立足点。 ”




蓝星文明影像


这些年你读过的书哪些让你最有感慨,看完后也久久不能忘怀的?

——看《皮囊》有感,想起童年有关生死的三两事。

不是很爱看畅销书,畅销书有点像流行服饰,猛一看乍眼,再回首往往俗不可耐。但提起畅销书也不用鼻孔出气鄙夷的“哼”出声来,试想《红楼梦》、《茶花女》、《基督山伯爵》这些那一个不在当时就已经炙手可热,畅销得不要不要的。

古人说开卷有益,称不欺我,一本书有那么一段文字,甚至一句话能带给你些启发、思索,那么这本书就没有白读,“皮囊”就是这样一本书。

“皮囊” 又称“革囊”就是皮革制成的袋子,比喻人身。

恰恰我们在这副皮囊上花费了太多的精神,好吃好喝、好穿好用伺候,并从其中也获得了极大的快感。这种快感也驱使我们去忙碌、去挣扎,皮囊折腾着我们,我们也在折腾着皮囊,直至生命的终点。《皮囊》这本书讲述了父母的死亡,讲述了天才的泯灭,讲述了自己的奋斗。

生与死永恒的命题,自生命诞生的那一天死亡就如影相随。有人选择性失明、有人选择用各种保健品或其它手段维持对抗(这与古代帝王求长生药并无本质的不同)、有人选择宗教寄托……记得童年的我格外贪玩,有一阵子尽管每天已经玩的累地合不上眼,却迟迟不敢入眠,莫名害怕这样的好日子一觉醒来后灰飞烟灭又或者永远醒不过来。

在现在想来,所谓的好日子不过是有衣穿、有饭吃、作业不多罢了,细细回忆还有很多不堪的画面,但就是这样日子谁要让那时的我去死,绝对不乐意的。年幼的我在死亡阴影的笼罩下被失眠折磨的苦不堪言,问老师不可能,问家长绝逼被扇远(而且那时的我已深深瞧不上所谓的大人,怀疑问了也得不到答案),直到有一天鼓足勇气向自己的好朋友坦白了这堪不破的苦恼,我现在还记得她的名字—“刘小艺”。

“小艺,你想过死没?”

“你害不害怕死?”

“我们死了会去哪里?”

天可怜见她一个小学生,居然要回答这类似哲学三大命题的疑问,可是小艺同学并没有让我失望——

“我想过,我不害怕。”

“为什么不害怕?”

“反正人人都是要死的,害怕有什么用!”

是呀,没有用的事有什么可困扰的,听完这一番话我立刻重返无忧无虑的童年。这件事在我的记忆中是如此的生动、鲜活,所以直到现在我也不敢小瞧小学生,谁知道他们脑子装了什么?在故作天真的面容下是不是隐藏着深沉地哲学思辨。不知道别人怎么样,反正我觉得自己是越活越退化了。

不久后我父母上班的医院里死了个病人,由于他们上班的地方是精神病院,所以死人并不常见。只记得院子里的孩子高兴地炸了锅,都想去见见死人是什么样,于是乎夜深我们砸破陈尸的小俱乐部的玻璃(没太多死人当时医院还没有停尸房),一个个半大的孩子陆续爬了进去,尸体陈放在房间正中,静静地盖了块白布。几个胆大的凑近先是掀开了脚接着掀开了头上的布,死者是个中年女人,长什么样记不得了,只记得在昏暗的手电筒及烛光下,脸忽黄忽白。更胆大的孩子还上前摸了摸脚,我也挨近戳了戳,很硬,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果然死没那么可怕,就跟睡沉了一样,我心里这样想——“要是我睡死过去,别说有人戳我的脚,就算被抱来抱去也不知道。”

对死的惧怕,在那一夜算是彻底翻了篇。

“别让这肉体再折磨灵魂了”,“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用来伺候的”

作者的老奶奶虽然没有读过什么书,但这两句话有些人一辈子也看不透说不出来。看到这两句父亲从住院到去世的过往历历在目,改天写吧,要不然又是一两万字挡不住。

对于死,我能做什么呢?

无非是不找死,不怕死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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