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目驚心!一頭中華鬣羚被非法捕殺!


觸目驚心!一頭中華鬣羚被非法捕殺!

現場查獲被非法獵殺的中華鬣羚

觸目驚心!一頭中華鬣羚被非法捕殺!

犯罪嫌疑人獵殺中華鬣羚所使用的作案工具


2019年12月上旬,為非法獵捕野生動物,周某某在杭州市臨安區太湖源鎮碧淙村一處山林裡安裝了帶有警報器的彈簧套。同年12月29日,周某某手機收到警報器警報後,糾集任某某、俞某某、祝某某等人,攜帶野豬矛、鉤刀、鋸子、繩索等工具趕至上述山林處,發現一頭 “野山羊” 已被套住。周某某使用野豬矛將“野山羊”捅死後,四人一起將其運至任某某家中準備屠宰,當晚被公安機關查獲。經鑑定,上述“野山羊”為中華鬣羚,屬於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該線索後,立即指派檢察官提前介入偵查。檢察官通過審查案卷材料、電話溝通等方式,詳細全面瞭解案件情況,並對案件定性、加快辦案節奏等方面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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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制定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以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定罪處罰。


臨安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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