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目惊心!一头中华鬣羚被非法捕杀!


触目惊心!一头中华鬣羚被非法捕杀!

现场查获被非法猎杀的中华鬣羚

触目惊心!一头中华鬣羚被非法捕杀!

犯罪嫌疑人猎杀中华鬣羚所使用的作案工具


2019年12月上旬,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周某某在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碧淙村一处山林里安装了带有警报器的弹簧套。同年12月29日,周某某手机收到警报器警报后,纠集任某某、俞某某、祝某某等人,携带野猪矛、钩刀、锯子、绳索等工具赶至上述山林处,发现一头 “野山羊” 已被套住。周某某使用野猪矛将“野山羊”捅死后,四人一起将其运至任某某家中准备屠宰,当晚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上述“野山羊”为中华鬣羚,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线索后,立即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检察官通过审查案卷材料、电话沟通等方式,详细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并对案件定性、加快办案节奏等方面提出意见。


触目惊心!一头中华鬣羚被非法捕杀!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定罪处罚。


临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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