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期間,北營房法庭幹警這樣做

自新冠病毒疫情防控阻擊攻堅戰打響以來,興隆縣法院北營房法庭嚴格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決策部署要求,充分發揮並延伸審判機關職能作用,立足服務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著眼維護當事人生命健康安全,加大宣傳力度堅決做好法院系統疫情防控工作,切實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一是抓好政治站位,多渠道提升內部防控工作。按照興隆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謝孟水對機關全面部署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北營房法庭庭長趙一積極組織召開部門專題疫情防控工作會議,帶頭組織庭內幹警提高政治站位,以實際行動彰顯法院幹警的責任與擔當。要求庭內幹警在輪崗期間每日對辦公區域、生活區域及車輛進行消毒,確保幹警工作的安全性。對在外地還未返興幹警要求每日在北營房法庭微信工作群內報體溫、身體情況及動向,要求幹警保持通訊暢通,切實強化疫情防控期間紀律性。

二是抓好輿論宣傳,多側面提升全域防控效能。按照全院疫情防控要求,北營房法庭庭長趙一及時向法庭所管轄的四個鄉鎮傳達了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的《關於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積極推進網上訴訟服務的通知》。並主動加入承德市青年網絡文明志願者群,倡導庭內青年幹警及其他青年朋友通過網絡傳播正能量,傳遞好聲音。同時,通過微信群向北營房法庭轄區內的縣人大代表及村幹部宣講“新冠肺炎”防控法律知識、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外發布的十個妨害新冠肺炎防控犯罪典型案例,要求縣人大代表及村幹部向村民宣講,切實承擔起政法幹警的社會責任。

三是抓好工作對接,多角度提升為民服務實效。在疫情防控期間,北營房法庭第一時間通過電話聯繫已經預定庭審的當事人,徵詢了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要求延期開庭的案件均以當事人的意願為準,消除了當事人不能出村參加庭審的顧慮,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在原告徐某某與被告排除妨害一案中,按照當事人申請中止訴訟的要求,及時通過數字法院系統經三級審批,做到中止審理,實現了雙方當事人足不出戶就完成了訴訟活動。同時,積極依託移動微法院等平臺,製作以“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活動相關事宜的通知”為內容的簡易展板,公佈疫情防控期間線上訴訟的圖文教程,鼓勵轄區內的當事人在特殊時期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開展網上立案、網上繳費等訴訟活動,及時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確保特殊時期司法服務不間斷,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劉振宇 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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