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自然資源局公示了《南昌市紅谷灘周邊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CT-10-03地塊控規調整方案》,該地塊位於鳳凰中大道以北,春暉路以西。
控規調整方案
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市民(幹警)綜合體育健身中心暨配套設施項目有關事宜協調會議紀要的通知》,市公安局大樓北面部分用地由行政辦公用地性質調整為體育設施用地性質,建設市民(幹警)綜合體育健身中心暨配套設施項目。
特此市公安局提出申請對《南昌市紅谷灘周邊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CT- 10-03地塊控規進行調整。
▲調整前
▲調整後
該地塊原為行政辦公用地,用地面積20856平方米,容積率1.8,建築密度35%,綠地率25%,此次將單宗地調整為2宗地,其中北面為體育用地、社會停車場用地(地下) 。用地面積24729平方米,容積率為≤2.8、建築密度≤68%、綠地率≥25%,其中地下空間面積不低於3.8萬平方米,地下停車位數不低於700個; 其中南北通透架空層面積不低於地塊面積的30%。南面為行政辦公用地,用地面積45316平方米。
位於紅谷灘中心區
該項目西面在建中的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及訴訟服務中心,南面為建成的南昌市公安局。
從規劃的形態看,該項目未來建成後還是將繼續完善這兩個行政部門的功能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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