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在“云间”开庭!上海一中院四地连线开展互联网庭审

今天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对一起涉毒品刑事一审案件进行互联网庭审,系上海法院首次联合检察机关、看守所等尝试开展刑事案件互联网庭审。

因正值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上海一中院主动联系公诉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被告人羁押所在地上海市徐汇区看守所和辩护人,并征得被告人同意,尝试四地连线,在“云间”开庭。

该起案件中,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并贩卖毒品N,N-二异丙基-5-甲氧基色胺共计三千余克,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贩卖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在“云间”开庭!上海一中院四地连线开展互联网庭审

法庭上,合议庭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戴着口罩,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人席位空无一人,取而代之的是一块大屏幕,显现着四地连线的实景,屏幕画面清晰、现场声音流畅。庭审中,控辩双方均出示了相关证据,进行了充分、有效地质证,并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展开了辩论。庭审结束后,各方通过“云间”签署庭审笔录。整个庭审有条不紊、规范有序。

在疫情特殊时期采用互联网庭审的方式,有利于推进我们的审判工作,满足群众诉讼需求,从而保障审判质量和效率。上海一中院将以此为契机,及时进行经验总结,完善各项机制,从诉讼便利、庭审规范安全和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角度出发,探索推进互联网庭审,使其成为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的一种审理方式。”

上海一中院黄祥青院长接受采访时指出。

据悉,上海一中院目前正大力推行互联网庭审,设置11个互联网法庭,可满足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案件的不同审理需求,制定《互联网法庭使用指南(暂行)》。该院近期还向上海律协发出协助推行互联网庭审的倡议,得到上海律协的积极回复。

据了解,2月13日,该院黄祥青院长、汤黎明副院长、澹台仁毅副院长将分别担任审判长,运用互联网开庭审理三起不同类型案件,以此带动全院互联网庭审工作。该院还将通过每周统计通报以及纳入绩效考核范畴等举措,大力推广互联网庭审工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