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縣人民檢察院疫情防控和檢察工作“兩不誤”

新晃縣人民檢察院疫情防控和檢察工作“兩不誤”

2月12日上午,新晃縣人民檢察院通過檢察機關內部電視電話會議系統向懷化市人民檢察院就一起刑事案件進行彙報。會議中,副檢察長姜紹軍、案件承辦人唐菊、楊晗自覺遵守疫情防護的相關要求,佩戴口罩,保持適當距離。彙報人員從犯罪事實、證據情況及承辦人辦理意見三個方面逐項對案件進行彙報,市院就案件定性、處理提出了具體的指導性意見。在疫情防控期間,新晃縣檢察院運用電視電話會議系統“線上”彙報工作,實現了疫情防控和案件辦理的合理共管。

新晃县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不误”

針對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新晃縣人民檢察院堅持服務大局,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的首要工作任務,結合工作實際,嚴格落實最高檢《關於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刑事案件辦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嚴格依法辦案,嚴格落實隔離、防控的要求,創新工作模式,充分利用各類技術設備進行辦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聚集和感染可能性,全力確保防疫和辦案“兩不誤”,積極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檢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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