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依法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決定

原標題:吉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十九次會議 通過依法全力做好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依法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決定

2月9日,吉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在長春舉行。會議審議通過《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吉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任金振吉出席會議並作總結講話。

當前,吉林省疫情防控正處於關鍵時期,依法科學有序防控至關重要。吉林省人大常委會迅速貫徹黨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充分發揮人大職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吉林省實際,作出《決定》。

《決定》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疫情防控需要依法發佈疫情防控的決定、命令,調整相關規範性文件;可以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場地、房屋、交通工具等相關設施、設備以及相關人員或者儲備物資,實行臨時徵用或者調用。可以在不與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不違背吉林省地方性法規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在醫療衛生、防疫管理、隔離觀察、交通運輸、社區管理、市場管理、場所管理、生產經營、勞動保障、市容環境、野生動物管理等方面,規定臨時性應急行政管理措施,並依法報請備案。《決定》自公佈之日起生效,在本次疫情防控期間施行。吉林省人大常委會還下發了《關於開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法律監督工作的函》,發動全省各級人大依據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依法開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法律監督工作。

常委會副主任車秀蘭、王紹儉、賀東平、彭永林,秘書長常曉春及委員出席會議。副省長張志軍、省監察委員會負責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徐家新、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尹伊君等列席會議。

編校:王嶺、楊菲菲、侯朝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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