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間,分赴村頭,當場宣判!

疫情當前

你聽到最多的一句話

一定是

不要出門!

不要出門!!

不要出門!!!

可是

法院要開庭

因為疫情防控出不了門?

真是著急啊!

沒關係

你們“原地不動”

我們來啦!!


“是xxx嗎?現在向你宣讀本案判決結果。”

2月5日,柳河縣人民法院三源浦人民法庭通過當場宣判方式審結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

案件回顧……

2019年10月3日,被告楊某駕駛兩輪電動車將原告賀某撞傷,後經交警部門認定楊某負該起事故的全部責任。賀某治癒出院後,雙方就賠償事宜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後賀某到法庭要求起訴,經法庭專職特約調解員訴前調解,雙方各持己見,未能調解成功。


2020年1月6日,賀某再次來庭要求起訴,法庭立案受理,並於1月20日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特殊時期

宣判“不打烊”

因年關接近,案件大量增加,法庭原定於2月4日對該案進行公開宣判。但此時正逢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吉林省已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我縣各村屯分別採取了相應的隔離措施,致使當事人無法到庭參加庭審,而該案適用的小額訴訟程序審限將屆。


庭長趙連偉法官為解決案件審限與當前疫情防控措施之間存在的矛盾,決定特事特辦,事先向院領導作了詳細彙報,按照劉濤院長“既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員聚集引發可能的疫情擴散風險,又要保障訴訟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讓公平正義因疫情受阻”的指示,庭前通過電話向雙方當事人詢問其自身是否存在疑似症狀,對當前特殊時期我院審判工作的安排做了詳盡的解釋。在徵得雙方當事人理解和支持下,告知雙方當事人在家等候。

防疫期間,分赴村頭,當場宣判!

防疫期間,分赴村頭,當場宣判!

法庭幹警在做好自身隔離保護措施後,於2月5日下午,驅車分別到雙方當事人居住的村屯路口,當場向雙方當事人宣讀本案判決結果,進行判後答疑,並向雙方當事人交代了相關訴訟權利和義務等,該案在法律規定的審限內結案。

防疫期間,分赴村頭,當場宣判!

防疫期間,分赴村頭,當場宣判!

防疫期間,分赴村頭,當場宣判!

防疫期間,分赴村頭,當場宣判!

防疫期間,分赴村頭,當場宣判!

疫情就是命令

防疫就是責任

疫情當前

柳河縣人民法院

在做好

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

堅持正常開展審判執行工作

確保疫情防控

與法院審判執行工作

兩不誤

充分保障了

人民群眾的訴訟權利

本次當場宣判

也彰顯了人民法院

嚴守法律程序、維護公平正義的

司法為民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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