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佈】關於加強復工復業企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權威發佈】關於加強復工復業企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根據寧國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關於進一步強化全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寧新冠防指〔2020〕6 號)、《寧國市各類企業復工復業工作方案(寧新冠防指〔2020〕11 號)精神,經研究,現就企業復工復業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於來自宣城市內寧國市外的企業工作人員,在確定其身體健康和無湖北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人員接觸史的條件下,無需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14 天即可上崗;對於來自宣城市外非疫情重點地區的企業工作人員,必須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14 天后方可上崗;對於來自宣城市外湖北等疫情重點地區的企業工作人員, 原則上一律勸返,若經開發區或相關主管部門認定確需來寧的,必須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14 天后方可上崗。

(二)復工復業企業需將疫情防控方案以及對生產經營場所、辦公場所、電梯、門衛室、食堂、衛生間、員工宿舍等公共區域和人員聚集場所設施設備的消毒記錄、舉報電話等在企業宣傳欄等醒目位置進行公示,並公佈本企業疫情防控的責任人員電話。

(三)經開區(港口產業園)管委會和市經信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住建局、市場監管局等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分別在各自所審核允許的復工復業企業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如有企業不嚴格落實相關防控措施,以及隔離醫學觀察人員不服從管理行為的, 一經核查屬實,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特此通知。

寧國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11日

素材來源:寧國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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