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单位如果不全额发放工资怎么办?

时来运转财源广进


各地根据人社部的文件有不同的解释,这个最好查查地方规定。反正没看到说全额发工资的。2.2之前是法定假,没有异议。之后多数意见是带薪年假抵消,再往后就千变万化了。不妄加非议,看地方规定吧。


还让不让说实话吧


接受现实吧,大灾大难面前,每个人都不容易,老板也不例外,相互理解才能共克时艰。

疫情面前,没有人独善其身。很多人因为这场疫情失业、下岗、领不到工资,假期没有钱度日如年,疫情结束后还得找工作,他们的情况更糟糕,更郁闷,能怎么办?难不成投诉吗?投诉有用吗,这个时候大家都在战疫,根本没空理这事,有空也会觉得你矫情,都这时候了还和单位较劲,还不是乖乖认命,谁让碰到了这种事情。

你还算好,至少单位没倒闭,还发得出工资,已经比很多人强多了。朋友的公司,是一家机械制造企业,年前接了几个外单,原本指望着年后赶工交付,结果疫情一来,什么都做不了,不仅交不了货,还可能面临巨额违约赔偿,整个公司被拖垮。为此,公司老板早早发了话,二三月份都发不了工资,请员工理解配合。朋友不甘心,问老板能否多少发点,直接被老板开了,弄得他很是被动。工资没有不说,还得重新找工作,一切重来。


80后小公


楼主你好,疫情防控期间单位如果不能够全额发放工资该怎么办?遇到这样的问题,首先就说明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没有正常的来进行复工,导致你的考勤可能不健全,那么他就不会按照正常的工资待遇来给你发放了,可能相应的你的工资待遇就会是有所减少。

这个问题实际上每个企业单位它都会遇到,因为本身作为企业单位本身它是不能够独善其身的,因为它需要很多上游产业和下游产业的一个全产业链,所以说自己的上游产业或者说下游产业出现问题的话,实际上自己所在的工作单位也会出现一定的经营上的困难,导致自己的工资待遇可能不能够全额发放。

再加上本身自己考勤,可能就是说在这个复工的时间比较晚,可能整个2月份时间都不用正常的上班可能都需要在家来进行线上办公,所以这样一来的话,那么工资待遇都会有所减少的,也是一个很正常的表现,当然遇到这样的问题谁都是不愿意看到的,自己的工待遇受到影响,实际上自己的企业单位经营压力也是非常大的。


懂社保


接受现实吧,现在非常时期,企业老板的压力也不小,互相体谅吧,都真不容易,下一步国家还会给企业降一部分税,一同度过难关,再说难听点,如果企业倒闭了你还得找工作,又的耽误几个月吧,自己算算,哪个合算[微笑]


李忠华1225


在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1月27日发布《关问题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2日后,盐城市政府办公室于1月29日发出《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以下简称《延迟复工通知》),要求盐城市域内所有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那么问题来了,国务院延长的三天假期是法定假日吗?企业可以自行安排2月9日之前复工吗?停工期间企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吗?别急,听小编一一为您解答。

1.延长的3天假期是法定假日还是休息日呢?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全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本次春节假期中有3天是法定假日,即初一、初二、初三,所以,延长的3天当然不属于法定假日啦!

那么这3天是什么性质的假期呢?我们再来看《通知》内容,“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划重点“安排补休”,我们都知道,不能安排补休的是法定假日,而能够安排补休的是休息日。所以,延长的3天假期应当认定为休息日比较适宜哦。

2.企业可以在2月3日至9日期间自行安排复工吗?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停工、停业、停课”的紧急措施并公告。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条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妨碍或者拒绝执行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该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甚至行政处罚。另外,因为拒不执行而引起特别严重后果的,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除了《延迟复工通知》中明确的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必需的企业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其他企业均需严格执行延迟复工的决定,否则很有可能被行政处罚或者承担刑事责任哦!

3.停工期间职工工资应当如何计算呢?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在2月3日至9日期间,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而向其支付工资。如果整体停工时间超过一个支付周期(一般为1个月),并且没有安排职工劳动的,应当向职工支付生活费。

4.处于隔离期或者被感染,无法上班怎么办?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隔离期间的工资报酬。

如果职工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企业应当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计算其工龄,核定其医疗期,并按当地规定支付医疗期的病假工资。

另外,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到期的,应当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5.企业应当如何安排生产经营?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积极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或者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轮岗调休、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调整薪资报酬等方式稳定生产,尽量不要裁员或者减少裁员。职工也应当理解在企业非正常情形下企业采取的合法、合理的生产管理措施。企业和职工应当同心协力、共克时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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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员工因种种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这个时候员工工资怎么发才合理呢?根据人社厅发布的最新通知得知,疫情期间员工工资要这么发,不知道疫情员工工资怎么发的企业要注意以下重点了。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

重点一:安排员工远程上班却未上班

部分企业因工作形式比较灵活,在春节收假后安排员工上班,但员工因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这个时候企业不仅不能将该类员工解雇,还需支付员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重点二:企业停工停产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如果员工正常提供劳动,企业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员工没有提供劳动,那么企业应支付一定的生活费,如北京规定生活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广东规定生活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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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疫情防控期间单位如果不全额发放工资该怎么办?在疫情防控期间,那么很多企业单位都没有增长的进行开工,那么也就意味着企业单位自己是本身没有经营利润的,所以说不全额发放工资待遇也是很正常的,因为毕竟它没有任何的经营利润,所以说企业单位的成本支出相对来说是比较大的。

而且你这段时间之内在家增长的休息,因为法定节假日的时间早已过了,根据全国统一的规定,2月3号以后就是正常工作的日子,当然有些地方他推迟了这个复工的时间,大概就是2月10号以后进行复工,但是根据各个地区这个疫情程度的有所不同,有些企业单位可以说自行又延长了这个复工的时间,所以导致它都不能够计算成为法定的节假日。

既然不能够算作法定的节假日,所以说相对来说自己的薪酬待遇多多少少都会减少,但是在劳动合同法存续期间,企业单位如果能够做到不裁员,能够做到正常的来为我们缴纳社保,实际上已经是实属不易的,所以说自己公司待遇受到一定的损失是很正常,当然具体公司待遇的发放是要根据企业内部来自行制定,只要是满足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水平,那么都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


社保小达人


看你当地官方出没出具体的规定,和你单位有没有复工,这次疫情已经呗认定为“不可抗因素”,所以不上班或者不发工资都是合理的。如果有规定了就按规定或者劳动合同来发放,没有就没办法了。


中华小叮当c


很高兴由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以下是我的回答,希望对您能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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