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嫁的不好,都怪我的父母!”

​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曾告誡過女孩們:“匆匆忙忙地嫁人,就要冒成為不幸者的風險。”

在我看來這不僅是對女孩的告誡,也是對她們父母的告誡。畢竟不論時代如何、出身如何,選擇婚姻就是選擇生活,尤其是對女性來說更是如此。

寫盡痴男怨女的張愛玲,曾於1943年在《萬象》雜誌上連載了短篇小說《琉璃瓦》,主要講述了上個世紀三四十年代印刷廠小職員姚源甫為幾個女兒擇偶的故事。

和張絕大多數描寫女性、愛情或者婚姻本身的小說不同,《琉璃瓦》將側重點放在了一個父親身上,講述了一個單純的事件那就是——嫁女。

小說中姚士夫婦為了女兒們的婚姻可謂殫精竭慮。擇婿時,婚姻中包含的金錢、社會、家庭等因素也都統統考慮進去,然而女兒們的愛情之路依然不順暢,婚姻也各有各的苦衷。

面對愛情,我們到底該怎樣選擇?面對兒女的婚姻,父母到底該秉持什麼樣的態度?或許《琉璃瓦》可以給我們一點啟示。

“我嫁的不好,都怪我的父母!”

1.父母打包票的婚姻,就一定會順遂嗎?

姚先生有七個女兒,根據生女兒被稱為“弄瓦之喜”的說法,親戚朋友都笑稱姚太太為“瓦窯”,這話刻薄至極,姚先生卻並不在意,因為他的女兒都很漂亮。他堅信:女兒是家累,是賠錢貨,但是美麗的女兒向來不在此例。

姚先生為大女兒靜靜選定的婚姻是嫁給自己上司的獨生子。對方不論是金錢、權勢,還是社會地位都高於姚家,靜靜這是名副其實的“高嫁”。

靜靜讀過兩年大學,接受了一些新思想,心理上不願接受“父母之命”的婚姻,急得姚先生只好拍著胸脯向她保證:“以後你有半點不順心,你找我好了!”

雖說姚先生一心為女兒著想,但你要說他在這門親事上一點私心都沒有,那是不可能的。

靜靜本來不滿意,但有父親的極力保證,又覺得對方確實沒什麼挑剔的地方,點頭同意了這門婚事。姚先生高高興興地嫁了女兒,婚後的靜靜卻為了洗脫貪圖夫家錢財和權勢的嫌疑,主動減少了和孃家的來往。姚先生被氣的暴跳如雷,卻也無可奈何。

靜靜的一番苦心,並沒有換來夫家的坦誠相待,丈夫外邊有了別人,公婆也不為她說一句話,急得靜靜只好跑回家和生病的父親哭訴。她咬定姚先生當初有過這話:她嫁到熊家去,有半點不順心,儘管來找爸爸,一切由爸爸負責任。

“我嫁的不好,都怪我的父母!”

讀到這裡,我不禁被靜靜幼稚的想法和做法搞得哭笑不得。用不到父母時,便和他們一刀兩斷,在婆家受委屈,又讓父母負責,這樣自私的做法簡直令人唾棄。

成年人最基本的覺悟就是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婚姻中更是如此。顯然靜靜並不明白這個道理,而這樣的人又怎會在婚姻中獲得幸福呢?

今天依然有很多靜靜這樣的女孩,她們一方面固守著舊時代對女性的過份“保護”,不願意自立自強,始終抱著“在家靠父母,嫁人靠老公”的想法;一方面又想盡力抓住新時代賦予女性的權利,任性地享受各方面的關愛。

就像我我鄰居家的女兒一樣。鄰居家的女兒35歲了,不打扮、不健身、不社交、不工作,每天窩在家裡靠著父母的退休金混日子。

鄰居夫婦思想傳統,覺得女人總是要結婚嫁人的,於是到處張羅著給女兒相親,終於碰到一個各方面條件都挺合適的大齡男青年,兩人相處不到半年就在家人的催促下結婚了。

就在老夫婦覺得終於可以卸下一口氣的時候,結婚沒多久的兩人卻鬧起了離婚,原來不論是生活習慣還是三觀他們都存在著嚴重的分歧。老夫婦勸女兒“婚姻需要一個磨合的過程”,女兒卻反過來指責他們:“當初要不是你們逼我,三番五次強調他不錯,我怎麼會和他結婚?”

現在這段婚姻依然處在焦灼的狀態,不論結果如何,我想如果這個女兒學不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的話,她未來的婚姻、人生都不會幸福。

“我嫁的不好,都怪我的父母!”

再反過來看我的鄰居或者姚氏夫婦,雖說父母為兒女的婚事操心,在中國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他們卻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那就是他們似乎都在挑選一個華美的“擺件”,而不是一個可以陪伴女兒一生的真人。

誠然我們在選擇婚姻的時候,都會考慮對方的出身、家世、經濟等因素,但如果僅僅注重物質,卻沒有愛的根基,這樣的婚姻就像幼苗一樣,禁不住任何風雨。

2.父母竭力反對的婚姻,到底該不該爭取?

有了大女兒的教訓,對於更不好控制的二女兒曲曲,姚先生不得不更多些思量,雖然一向反對女子職業,但他還是把曲曲薦到了某大機關做女秘書。因為機關裡除了要人就是少年新進,在這樣的人才濟濟中,也不難挑一個乘龍快婿。

姚先生打算因勢利導,使她自動走上“正途”,但是事情卻沒按照他的預想發展,曲曲居然和一個三等書記王俊業傳起了緋聞。王俊業出身寒微,一大家子花銷極大,他職業又不好,可以說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窮光蛋。

對於這樣的女婿人選,姚先生自然是看不上眼的,奈何曲曲死了心,寧願和父母撕破了臉,也要和王在一起。

她抓住了姚先生愛面子、不敢連累家裡的心理,故意和王俊業手牽著手在咖啡館裡約會,一坐就是幾個小時。姚先生害怕曲曲的做派影響家族的名聲,連累底下五個妹妹的聲譽,只得同意了這門親事

王俊業任何成家立業所需的經濟基礎都沒有,姚先生為了堵住悠悠眾口,只得自己狠心掏錢置辦了一切:租房子、買傢俱、一應衣服首飾等自不必說,曲曲婚後的生活費也依舊由姚先生承擔。

就這樣,曲曲用父母的錢財成全了自己清高的愛情。

“我嫁的不好,都怪我的父母!”

曲曲的成婚經歷和熱播劇《知否知否》中的墨蘭有異曲同工之妙:劇中盛家四女兒墨蘭為了嫁入永昌伯爵府,不惜以整個家族的聲譽為賭注偷偷與伯爵府六郎行苟且之事,並且在事發之後威脅父母和祖母去伯爵府求親。

不同的是,墨蘭是為了攀高枝才孤注一擲的,而曲曲卻是實實在在的“下嫁”。

出身尚算優越的曲曲為什麼會對這樣一段感情甘之如飴呢?我想最主要的原因是:她看透了父親慈愛外表下虛偽的一面,有了大姐靜靜的前車之鑑,在婚姻上她不想受父親的擺佈。

所以中途面對父母的責罵,她才能冷靜而又刻薄地反駁:

“罵歸罵,歡喜歸歡喜,發財歸發財。我若是發達了,你們做皇親國戚;我若是把事情弄糟了,那是我自趨下流,敗壞你的清白家風,你罵我,比誰都罵在頭裡!你道我摸不清楚你彎彎扭扭的心腸!”

選擇和父親的期待截然相反的丈夫和婚姻,是曲曲的反抗,可惜受各方面的制約,她的反抗僅僅流於形式,並沒有真正走出時局、時代的桎梏。

我們再來看看曲曲選擇的丈夫王俊業,是個怎樣的人呢?相貌、出身不做評價,因為那是無可選擇的事情,但是單就品格而言,他也不是一個堂堂正正的君子。

婚前不顧及曲曲的名聲,帶著她去咖啡私會;表面對姚先生阿諛奉承,轉眼就敢在他眼皮底下和曲曲調情,輕薄至極;結婚時擔不起作為一個男人的責任,需要女方出錢出力置辦家業;婚後事業上也不上進,要岳父一直承擔妻子的開銷。

“我嫁的不好,都怪我的父母!”

這樣一個男人如果是父母選的,是無論如何也不會看上眼的,可如若是自己選的,又是另一回事了。因為人總是對自己選的格外偏心和寬容。

曾聽過這樣一句話:一段好的婚姻帶來的不僅僅是為對方而做的各種改變,更應該是成為一個更好的自己。

而曲曲的婚姻帶來的全是為對方所做改變,她的未來會幸福嗎?答案,顯而易見。

父母竭力反對的婚姻,到底要不要爭取?希望曲曲的故事能給我們一些啟示:面對婚姻這樣的重大抉擇,你所要爭取的到底是自己的婚姻,還是反抗父母所帶來的快意?

有些女孩喜歡把波折當成愛情的宣言,彷彿愛的過程越慘烈,愛情就會越珍貴,未來的婚姻也就會越牢固。殊不知她們遇到的並不是愛情,而是激情。所謂激情,外力攻擊越猛越持久,外面如果風平浪靜了反而會極速退卻。

父母面對兒女的婚姻時也是一樣的道理。你中意的到底是對方的家世錢財能為自己增光添彩,還是覺得對方人品好、性格好,未來能好好地疼愛自己的女兒(兒子)?你討厭的到底是對方無錢無權,覺得自己丟臉,還是對方性格人品有缺陷,害怕害了女兒(兒子)的一生?

無論任何人,面對婚姻需要做抉擇的時候,不要僅僅只看到自己表面的慾望需求,更要看看內在的心理需求。

“我嫁的不好,都怪我的父母!”

3.為了愛情,我可以遠嫁嗎?

接連遭受了兩個女兒的“重創”,姚先生身子被氣病了心有慼慼然,然而想要讓中國父母放棄對兒女婚姻的干預,簡直比登天還難,沒過多久,姚先生又開始拖著病體給三女兒心心張羅親事了。

心心性格柔順,直到十八歲了也沒談過一個男朋友,耐心地待在家中等著父母安排一切。姚士夫婦對於這個女兒的打算是:既不能像大女兒那樣嫁得太得意了,家裡高攀不起、得不到一絲助力;也不能像二女兒那樣嫁得太不得意了,淨是連累家裡。這次一定要找一個大體上門當戶對,又略高於自己的家庭結親,才是上上策。

姚先生精挑細選,看上了一個杭州富室嫡派單傳的青年陳良棟,又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和陳的舅父接洽妥當,由舅父出面請客,給雙方一個見面的機會。

心心很少出去應酬,姚先生怕她難為情,預先叮囑男方,務必要多請幾個客,湊七八個人,免得僵得慌。宴席過後,姚太太問心心的意見,心心扭扭捏捏沒有明說,但說來說去都是自己和對方誌趣相投的話,就在姚士夫婦心花怒放、準備舒一口氣的時候,事情卻來了個驚天大逆轉——心心居然認錯了人!

心心把坐她隔壁的程惠蓀誤認為了要相親的陳良棟,並且對程一見鍾情,她心裡認定了程惠蓀,打算婚後和他一起去北京生活。無論姚先生怎麼勸說和責罵,就是看不上“圓滾滾”的陳良棟,姚先生徹底被氣倒了。

心心的婚事會以怎樣的結局收尾,文中沒有細說,但是看到姚太太陪心心和程惠蓀一同去看電影,我們應該都能明白:心心的婚事應該又不能順姚先生的意了。

“我嫁的不好,都怪我的父母!”

為了愛情,我可以遠嫁嗎?經常在網上看到這樣的問題。我想問這個問題的女孩一定遇到了怦然心動的愛情和進退兩難的境地,她既不能問男友也不能問父母,只得在網上向陌生人求助。

回覆中,99%的回答是以自己或者身邊人的經歷告訴她不要遠嫁,還有1%的人勸她慎重。為什麼我們對遠嫁如此悲觀?

因為絕大多數的遠嫁就像是一場拿未來做賭注的賭博,而且決定輸贏的關鍵還不掌握在你自己手中。你遲疑了代表還沒有百分百的把握,連你自己都沒有把握的感情,又怎能保證在以後漫長而瑣碎的婚姻生活中牢不可破呢?

但我不會告誡女孩:“一定不能遠嫁!”因為人的一生終究是向內生長的,遠嫁的問題說到底並不是“為了愛情遠嫁,到底值不值得”這麼簡單,而是你能不能掌控自己的人生。

如果你能掌控自己的人生,不論遠嫁與否,你都不會因為感情上的挫折就一敗塗地,而如果你沒能力掌控自己人生的能力,那麼,即使嫁給同一個小區的人也不一定會幸福。

所以,別再問別人“為了愛情遠嫁,到底值不值得?”你要問你自己:“我真的能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嗎?”

“我嫁的不好,都怪我的父母!”

4.父母應該對子女的婚姻秉持什麼樣的態度?

越讀張愛玲,越覺得她是一個非常有預見性的作家,在那個絕大多數婚姻還在遵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時代,張愛玲的作品在探討什麼?她在探討“父母應該對子女的婚姻秉持什麼樣的態度?”這樣的話題,哪怕時代發展到今天,仍然可以隨時隨地引起熱議。

嚮往愛情,渴望找到自己的靈魂伴侶、組建一個和美的家庭幾乎是所有人的夢想;希望子女幸福,願意為他們的幸福付出一切,甚至犧牲自己是為人父母最基本的本能。

當父母本能的愛和子女對愛情的預想相左時,難免要發生激烈的對抗,對抗的結果往往是兩敗俱傷——子女情感受挫,父母傷心嘆息。

父母為什麼一定要插手子女的婚姻呢?除了愛,我覺得最根本的內在原因是——不信任!

他們不信任自己的子女足夠聰明,覺得他們分辨不清真心和假意;他們不信任自己的子女足夠理智,認為他們會在愛情的狂熱中喪失理性;他們不信任自己的子女足夠堅強,認定他們會因為婚姻的挫折而一敗塗地。

事實真的如此嗎?並不盡然。實際上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在各式各樣的選擇中成長起來的。

心理學家衛·埃爾凱特說:無論一個人的生活環境如何,做父母的都需要給孩子兩樣東西——根和翅膀。我覺得所謂的“根”就是父母無條件的愛、信任和支持,所謂“翅膀”則是尊重和自由。

“我愛你,所以希望你幸福,我會給你意見和指引,但不會逼迫你必須按照我的意願行事,我相信並支持你的任何決定。”

適度建議,但不強行干預,這應該是面對子女的婚姻時,父母最理性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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