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公路局)这个单位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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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是由原公路局整合相关职能重新组建而成的公益一类事业机构。

地市级以上公路局原属行政机关或参公管理事业机构,县区一级受编制限制,多数设置为参公管理或公益类,实行垂直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的发展规划、勘测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咨询、养护路政管理和通行费征收等任务。2019年3月党政机构改革,中央自上而下对公路局进行了改革,原属公路局的路政管理、养护工程管理审批、道路施工设计审批等相关行政职能划规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突出公路服务职责改事业机构,大体保留了原有科室和职责。人员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根据职能划转分流安置,部分转隶交通运输局,其余随单位改制,保留原有身份和待遇不变。

公路局改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后,总体上保持了原有大部分职能,只是机构性质发生了改变,换汤不换药,对原有保留身份和待遇的人员没有太大影响,该有车补的还是有,该职级并行的职级并行。但是对新进入人员来说,由于单位性质在三定方案里已经明确是公益类事业编制,不再是公务员或参公身份将无法像以前老员工那样享受公务员待遇,在工资和晋升上或多或少会受到影响。这与以前存在着较大不同,必须要注意,其他方面,基本没有什么变化,不说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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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最大的原则是“精简高效、权力统一”,交通运输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也是一样的。公路局作为交通运输部门的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着辖区内公路养护和管理、项目实施和监督职责,是典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事业分类改革中,是保留的对象。只不过,配合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不允许设立“事业局”,因而各地都将公路局名称改变,将承担的行政职能交给了交通运输局机关承担,剩下的公益服务职能,改革成了公路发展中心、服务中心之类的名称,由局改为中心,职能也划转掉了管理和监督职能,保留了公益服务、行政支持、辅助类职能。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任务要求2020年底完成,各地在2019年底,都划定了时间表,要求省市级事业单位改革于2020年3月底前基本到位,县区级事业单位改革2020年6月底前基本到位。因为疫情影响,这一工作暂缓,时间可能会随之推移,但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的时间表不会发生改变,只不过提前完成改革任务的计划有了改变。

具体到交通运输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改革,会将原来垂直管理的公路段、运管局、公路养护站等单位,下放到县区地方交通运输部门管理。交通运输行业内的行政执法职能,交由去年已经组建成立的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负责,实行“局队合一”,以局机关的名义执法,局长兼任执法队长,设专职副队长两名。执法大队大概率参公,因而垂直事业单位下放,也大都是愿意和执法大队整合,保留参公性质和身份。事实上,县区执法大队人员编制有限,只有6—10名,这么多的垂直机构,连人带编要和执法大队整合,显然不现实。

因而,最终的可能,就是以公路局为主,整合所有的无论是交通运输部门隶属管理、还是垂直管理下放的事业机构,统一成立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的公益服务职能、行政支持与辅助职能,养护等可以由市场代替的职能,全部交由市场,由政府购买服务代替。人员转隶中,正式职工,极少部分进入执法队工作,保留参公身份;绝大部分事业人员,无论是参公,还是纯事业,包括所有的工勤人员,都会划转到这个中心。参公人员如何对待,将来也会有新的具体的措施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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