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惠企“二十条”帮扶中小企业渡难关

新冠肺炎疫情给中小企业带来了巨大压力。2月10日,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帮扶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意见》(下称《意见》),覆盖金融、社保、财税、房租等多个方面。

在金融方面,《意见》指出,各银行机构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制造业和民营企业新增贷款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鼓励县内银行法人机构,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贷款减免3个月利息,每家最高享受100万元贷款免3个月利息的优惠。两家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对县内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减半收取担保费,并对新增的担保业务免收保证金。加大保险支持,保险机构要主动降低费率。

在社保方面,《意见》明确,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缴费,下浮标准不高于企业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的2个月额度。继续对近3年新上规模小微企业临时性下浮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1个月单位缴费比例。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一定额度的上年度企业缴纳部分社会保险。

在财政方面,《意见》指出,加快有关财政资金的申拨,对现定额超过起征点的定期定额纳税人,可依法办理定额调整,允许企业延期交纳税款,对我县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新增贷款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给予财政贴息,优化出口退(免)税,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同时,加强重点企业技改补助。

在外贸方面,《意见》指出,对因疫情被迫放弃境外参展的,仍旧给予展位费补助。提高县本级对出运前保险保费扶持比例。加快信保理赔进度,简化相关手续。加大涉外法律援助力度,建立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办理便捷通道、受理即办。

在房租减免方面,《意见》明确,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2个月房租。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小微园、创业园、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在相关政策实施中予以优先考虑。

此外,安排2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组织开展“二进一回”活动的奖励和补助,为企业组织30场以上网上招聘活动,缓解企业用工难。受疫情影响、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水、气费的企业,可延期缴纳水、气费用,最长不超过3个月。推出200万元旅游消费券,刺激疫后旅游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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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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