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无居住地、无明确工作人员暂缓入沪


2月10日上午举行的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上海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情况。在一级响应期间,对在上海没有居住地、没有明确工作的人员,原则上加强劝返力度,暂缓入沪。从重点地区来沪返沪的人员,应按规定接受为期14天的隔离观察,一律不得外出;出现发热症状的,应按规定就诊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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