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暫不能開復工企業可放寬容(需)量電價計費方式變更週期和減容(暫停)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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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暂不能开复工企业可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

北極星售電網訊:北極星售電網獲悉,安徽省發改委日前發佈了《關於運用價格政策降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生產經營成本的通知》,通知中稱,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復工的企業,放寬容(需)量電價計費方式變更週期和減容(暫停)期限,電力用戶即日可申請減容、暫停、減容恢復、暫停恢復。對因滿足疫情防控需要擴大產能的企業,原選擇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繳納容(需)量電費的,超過合同約定最大需量105%的部分按實收取,不再加倍收取基本電費。對為疫情防控直接服務的新建、擴建醫療等場所用電免收高可靠性供電費。

詳情如下:

安徽省發展改革委關於運用價格政策降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生產經營成本的通知

各市發展改革委: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運用價格政策幫助企業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持企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採取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20〕110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辦明電〔2020〕6號)等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復工的企業,放寬容(需)量電價計費方式變更週期和減容(暫停)期限,電力用戶即日可申請減容、暫停、減容恢復、暫停恢復。申請變更的用戶不受“基本電費計收方式選定後3個月內保持不變”“暫停用電不得小於15天”等條件限制。對於疫情發生以來停工、停產的企業,可適當追溯減免時間至今年2月1日。

二、對因滿足疫情防控需要擴大產能的企業,原選擇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繳納容(需)量電費的,超過合同約定最大需量105%的部分按實收取,不再加倍收取基本電費。

三、對為疫情防控直接服務的新建、擴建醫療等場所用電免收高可靠性供電費。

四、降低企業用水、用氣成本

(一)中小微工業企業用水、用天然氣價格均下調10%,期限為3個月(自2020年2月9日起執行)。

(二)對前述企業外的生活必需品生產企業,鼓勵各地適當降低其用水用氣價格,期限為3個月(2020年2—4月)。

五、在疫情防控應急響應期內,對我省申請人按照國家標準生產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醫用外科口罩、醫用防護口罩、醫用防護服、醫用隔離(防護)眼罩等所涉及醫療器械新產品,向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首次註冊、變更註冊、延續註冊的,其註冊費一律實行零收費。

六、如國家出臺新的規定,按國家規定執行。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積極採取措施,確保各項政策及時落實到位。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報告省發展改革委(價格處)。

2020年2月10日

全國能源信息平臺聯繫電話:010-65367702,郵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金臺西路2號人民日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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