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龍坪街道出臺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管理辦法

為切實防止人員流動和集聚帶來的交叉感染,有序做好企業復工後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伏龍坪街道按照"外防輸入、內防擴散",企業要復工前有準備,復工後有保障,紮實推進疫情防控工作,確保企業安全有效復工。

企業復工管理辦法強化了企業主體責任,規定企業法人為企業疫情防控第一人,復工前必須成立以企業法人為組長的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將疫情防控工作當作壓倒一切工作的頭等大事來抓,堅決服從轄區社區(村)對防疫工作的統籌安排。除疫情防控必需品、重點生活物資保障生產、重點建設項目等相關企業可儘快復工,企業復工前需向區工信局報備,並向轄區所在社區(村)上報企業人員排查情況,其餘企業未經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復工。

該辦法就企業復工前準備工作和復工後疫情防控工作做了詳細的規定.復工前準備工作主要有:一是企業人員管控工作,業所要安排專人對本企業所有人員及家屬進行全面排摸,掌握基本信息,及時向所在社區(村)上報人員信息;二是防疫物資準備工作,採購好口罩、測溫計。消殺藥品等一切防疫物資;三是對廠區內進行徹底的消殺工作,對企業廠區所有區域進行一次徹底的衛生清掃和消毒工作,消滅各種可能發生傳染病傳播的途徑。復工後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有:企業廠區實施封閉式管理、人員管理、消毒等工作。還規範了疫情防控管理臺賬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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