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私自选聘物管企业后,地下停车位年租金从1800元涨到7800元,合理吗?

金顶旭日


为啥我觉得悟空回答提出的很多问题都很幼稚。

这不是明知故问吗?

既然是私自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那业委会已经是违法了,还把停车位年租金从1800提高到7800,这是业委会要作死的节奏啊!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必须经过业主大会双过半的业主同意才能生效,如果不是这样,那这样的业委会已经完全丧失了合法性,还留着过年吗,应该马上下台!向政府部门投诉撤销违法的决定,并由业主发起提议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整体罢免。

另外,停车位的涨价更是莫名其妙,一个违法的业委会加上一个没有合法身份的物业服务企业,有什么资格涨停车费,这不是笑话嘛!


业委会的正确打开方式


亲身经历,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业委会主任和成员串连,搞民意表,不交钱搞走老物业,自己管,招人,管了三月,不是企业,不是法人,开不了发票,交不了员工险,签不了合同等,业主不交钱,麻烦事一大摊,乱套了。副主任趁机赶走主任,自己上位,他很聪明,找个物业公司,要求物业费业委会4成,物业6成。业委会成员五名成员,物业费全免,车位费全免。业主委员会成员自己家里活(家具坏,搬家,装新房,打扫卫生)也找物业免费干。一年中,找物业公司换了4位经理,最后一位经理是业委会主任大姨。财务是副主任的表妹。年底物业总公司成本核算,赔钱,风险,人员自己担。不愿意了,找业委会商量。业委会当晚把物业公司的人赶走,替上自己人。用了这个物业公司名头收了三月物业,物业总公司沒办法,用贴声明,发短信把事情经过,通知全体业主。事爆了。小区自发重新选新委会,旧委会不愿解散,双方指责不合法,相互斗法,小区管理混乱。物业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入住率达到到三分之二,召开业主大会由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才可成立。涉及小区物业重大问题也必须由二分之一业主同意才行。要想不涨。一,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举业委会。二,要求业主委员会公开财务状況,进行价格成本说明。三,向社区居委会,房建局,工商要求协调,投诉,召开价格听证会。


天有余而补不足


你单位领导给你上调工资,你一定要质问他,你经过我同意了吗。


李大鹏184859824


业委会私自选聘物业公司,两家又合伙串通将地下停车位的年租金私自上涨到原来的4倍多,带来一系列不合理问题。


问题所在:

1、业委会是由全体业主选举产生管理小区事务,监督物业服务的业主代表机构,选聘新的物业公司需经全体业主同意,召开业主大会,这样的程序才合法,不经业主大会通过,私自选聘物业企业进驻小区违反了《物权法》第76条,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大会的权力,业委会没这个权力;

2、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对车位租金进行涨价,应召开业主大会说明上涨理由,理由充分,业主通过,方可执行,直接收取的做法既不合法又不合理;

3、是否有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物价部门的批复文件,没有,属于自做主张,私自乱涨价,属于违法行为;

4、上述两家不召开业主大会,不公布物业公司的来历,不公布涨价的原因,强行收费,业主们应选派代表到社区、物业管理部门、政府相关部门(例如:信访办、物价局等)进行投诉,没解决之前,业主对涨价部分的车位年租金有权缓交或拒交:

5、一经查实,业委会与物业企业违背业主意愿,有私自做主做出的不合理决定,欺诈业主、侵权的行为,业主大会有权(50%以上业主同意)罢免原业委会组织成员,解聘物业公司,重新选举新的业委会,新的物业公司。



总之,随着当前小区车辆增多,车位紧张,小区管理经费紧张,合理上涨车位年租金,用于小区建设,业主公益,只要涨幅合理,经全体业主同意,不是不可以,但前题必须是渠道来源正确,符合全体业主的利益,有相关部门的书面文件批准,业主们才能贯彻执行,否则,一切都属不合法,业主们有权维护自己正当的合法权益!


打开车窗看景色


这个问题只能看程序合不合法,而不能评价合不合理。

小区成立了业委会,就迈上了物业管理民主自治的第一个台阶。经过业主大会授权有小区物业管理部分事项业委会是有权决定的,而无需通过业主大会。

对于选聘物业公司来说,对小区是一个重大事项,必须经业主大会表决选方式选定,没有法定的程序表决,本案中的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应不合法。提问人的业委会私自聘用的说法如为真,可以给予佐证。



那么业委会未经大会授权调整停车费的价格就已经属于程序不合法,更无从谈合理性的问题。

物业服务合同如是经合法的流程批准:业主大会表决批准,业主委员会作为小区业主代表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合同》,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后,将停车费从1800调整至7800合理吗?

前面说了合理不合理,是要看小区具体情况而定。目前停车位矛盾是大多数小区遇到的普遍性问题。车位少,车辆多引发的矛盾此起彼伏。总要想一个办法解决公共车位少、车辆多,你争我抢的这种局面。



业委会的初衷也是想通过价格调节方式,解决业主共同的需求矛盾,同时可最大化地提高公共收益。

如果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全权管理停车方面的事宜,业委会提出的提高停车费标准的动议和作出的决立,程序上是合法的。但是物业公司是没有这个决定权的。

至于合理性问题,业委会应在作出决定之前征求业主意见,虽然不是表决方式,但至少应该得到半数以上业主的同意,以尽可能地争取调节停车费决定的合理性问题。不能独断专行和闭门造车。

像本案提到的问题,如果有业主对业委会的决定质疑,可以联系20%的业主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对业委会的决定进行否决调整方案的提议表决。

如果大会通过对提高价格否决的方式解决公共车位使用权问题,可以推翻业委会的决定。怎么解决呢?可以换成抽签的方式决定的使用权,当然也可以采取全部列为临时停车位,先到先得的方式,这些方式也需要表决通过,这就是属于合理的。


老包有时不在线


如果业委会与物业签定合同时没经过召开业主大会投票决定那肯定不合法!地下车位涨价收费也是一样,都需要业委会组织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投票表决的!解决方案:业主可以要求业委会出示当时与物业签合同时召开业主大会的投票结果和现在录音视频资料,车位涨价的事情也是一样,如果业委会没有真实的记录召开业主大会的投票结果和现在记录的话,这种行为肯定已经违反了物业管理法,业主有权要求召开业主大会从新投票选择业委会委员,如业委会不配合,可到当地房产局物业管科投诉,申请查看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的投票结果和视频资料的备案记录。


闪闪红星工作室


合理,7800的租金包括清洁,保养的手工费,小故障排除的人工费,检查费,洗车费,大件行李的搬运费。


当下该信谁


原来是打黑物业,现在是打业委会。请问你们想没物业和业委会吗?出问题都怎么解决


冰城黑龙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的最高权力在业主大会。小区的事经业主大会多数或2/3多数通过才能生效。业主委员会负责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决定。业委会无权决定需要广大业主执行的事项。特别是收费事项,小区停车场是公共设施不能变成经营盈利场所。大家一起反对看他怎么收费。


嘉庆192163642


参加了一次业委会,才发现业委会也不是什么好鸟。里面那些人都是冲钱去的,打着维护业主利益的旗号和物业争吵,其目的是让物业出让一些钱财给业委会成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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