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進項少,銷項多,利潤高,如何解決高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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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你的問題,個人有兩個疑問;

一、企業進項少,是客觀的少,還是主觀的少。

二、利潤高或按稅法口徑調整後應納稅所得額高,是客觀因素還是主觀因素。

在以上兩個疑問的基礎上,淺談一下個人的看法。

一、企業進項少,是客觀原因還是主觀原因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少,要分析扣除少的原因。

(一)客觀因素導致進項少

個人認為這個客觀因素,主要是銷售收入的毛利率高、企業實際費用確實低兩個因素。

1、按稅法調整後的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企業符合小微企業的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不超過5000萬的兩個條件,企業不必多費心思,享受這個小微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即可。具體稅收優惠政策如下:

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按上述優惠政策,年應納稅所得額100萬以內,實際稅率5%;年應納稅所得額300萬以內,實際稅率8.33%;如果考慮納稅調整的因素,實際稅負10%左右(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會計利潤)。

2、如果按稅法調整後的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00萬元

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可以考慮成立兩個以上的小微企業,將業務分流。即使人數、資產不符合小微的標準,也可在兩個企業進行適當調整。

當然,這個調整需要提前籌劃操作。年度結束再考慮這個事情,有心殺賊,無力迴天了。

當然這個調整,需要企業考慮成本效益原則。再設立企業是有機會成本的,比如設立的成本、管理的成本等。

(二)主觀因素導致進項少

逐項分析主觀因素,然後改進。

1、 進項少由於經營上的問題導致

因價格原因,供應商不能提供發票,或供應商本身不提供發票。企業要綜合考慮的基礎上,選擇適當的供應商。

2、進項少由於管理上的問題導致

企業沒有主動取得發票的意識。這個問題財務要加強宣導,老闆要加強重視並貫徹執行。關鍵是老闆理解並貫徹執行,並給以財務在這方面毫無保留的支持。

二、利潤高或按稅法口徑調整後應納稅所得額高,是客觀因素還是主觀因素。

(一)客觀因素利潤高,同時充分利用稅收政策調整後應納稅所得額確實高

1、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在分析後,可以考慮上述“一、企業進項少,是客觀原因還是主觀原因(一)客觀因素導致進項少”的做法,可以合併同類型的虧損企業,等等。

2、跟政府談,要求稅收返還或政府補助。

3、如果跟政府沒有此方面的優惠,可以遷址到稅收優惠地區。

上述三個操作,當然要考慮成本效益原則。

(二)主觀因素導致利潤高或應納稅所得額高

1、看是否為會計核算的因素

是否有會計核算的錯誤、少計成本或費用等。

2、是否為納稅調整的因素

是否充分運用了稅法的有關調整因素,比如加速/一次性扣除、加計扣除等。

3、是否充分運用了稅收的優惠政策

行業稅收優惠、不徵稅或免稅收入、投資收益等。

三、業務設計

這個對增值稅作用明顯,但對企業所得稅好像作用不大。

以上是泛泛而談,具體到每個企業要實際調研、分析後才可能得出相關措施或方法。至於網上有很多節稅的方法,但講的例子大多是設定特定的場景的,不一定適合每個企業。就像某個回答所說的,用足稅收優惠政策,然後盡一切所能多取得進項發票以及其他合法憑證用於稅前扣除,否則別無他法。


東嶺財經


實務當中不少企業有這樣的困惑。產生的銷項多,成本票卻相對較少,於是導致企業利潤較高,相應的企業所得稅也較高。但是,仔細分析會發現,各個企業雖然結果相似,但產生的原因往往大相徑庭。所以要談論如何解決,先要分清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

一、進項少、利潤高的原因。

首先,這裡的進項應該不僅僅是指增值稅的進項,而是指企業所得稅當中所涉及到的成本。由於成本較低,那麼相應產生的利潤就會較高。但這樣的利潤高是表明企業的盈利能力強嗎?還是僅僅是一種表象,則值得我們深究。

1. 企業是高利潤的行業。

有些行業基於其本身的特性,能夠獲取的成本票確實是不多的,這樣的行業往往利潤率也是較高的。最典型的就是諮詢行業。因為其主要的成本是人力成本,並不會取得相應的發票,所以會呈現出進項少的特點。並且行業的利潤率普遍較高。因此這是一種正常的現象。

2. 由於經營上的問題導致企業進項票少。

有些企業上游供應商以散戶居多,多數沒有開發票的意願,使得企業難以獲得進項發票,導致成本核算不準確,利潤偏高或者被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較大,所得稅偏高。

3. 由於管理上的問題導致進項票少。

有些企業沒有主動取得發票的意識,那麼,會導致大量的進項票流失,這時候企業由於缺少成本票,使得成本計算不完整,或者因為缺少成本票需要進行納稅調整,使得所得稅升高。

4. 由於採用了不合理的節稅手法導致成本偏低。

比如為了降低社保或者節省個稅,故意降低人工成本。那麼會導致賬面上的成本偏低而利潤偏高。

二、針對不同原因的處理方案。

由於企業利潤高,導致所得稅高的原因各不相同,因此需要針對具體的原因進行分析之後,才能提出針對性的方案。

1.如果企業本身的行業就是高利潤的行業,那麼高利潤率本來就是企業的一個行業特性和優勢。因此,減稅的方案更多的要考慮是否有稅收的優惠。

企業需要了解的是企業所得稅稅率也並不只有一個25%,需要看看,企業是否能適用更低的稅率?此外要積極應用地方性的優惠政策,爭取到相應的稅收返還,以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

2.如果是經營上的問題導致企業的進項少,那相對就比較複雜。

這需要考慮是否能夠在供應商端做出改變?比如重新篩選供應商,更多地選擇有資質能開票的供應商;或者重新測算採購的價格,看看能否通過價格協商提高供應商開票的意願,同時保證企業的總成本不上升;或者改變供應商,看看供應商是否能享受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從而在不提高成本的情況下接受開票;或者改變供應鏈,通過延長或者縮短供應鏈,在成本不增加的情況下使開票成為可能。當然,也可以考慮對企業自身進行一定的改變等等。

3.如果是管理上的問題導致的進項少。

那麼需要在內部管理上有所加強,可以考慮的方面包括幾點:

一是樹立起需要取得成本發票的意識;二是建立相關的制度做保障;三是加強日常監督和控制;四是及時進行事後的總結和反饋。通過這幾個步驟可以加強日常的管理減少進項票的缺失。

4.如果是因為採用了不合理的節稅方法而導致企業所得稅偏高,那麼需要對當前的做法進行一個測算。比如,對於我們的現代服務行業和生活服務行業,本身進項的大頭就是人工。這個時候我們要將人工拆分成為專職人員薪酬和兼職人員薪酬,對於專職人員的薪酬,我們不能一味的通過降低基本工資來降低社保的壓力,這樣會導致企業所得稅偏高,對於兼職人員的薪酬,我們不能為了降低個稅就不要求其開發票。我們需要做好社保、個稅以及企業所得稅之間的權衡,最終確保企業的總稅負最低。

此外,如果企業需要對自身進行改變,比如企業想變更為小規模納稅人並申請核定徵收,那麼這時候還要考慮下游的客戶群及佔比。如果客戶群都是大客戶,那麼會對企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要求較高,如果企業變成小規模,那麼也許客戶就不能接受稅率的改變,所以企業究竟採取什麼樣的措施還要考慮客戶端情況。

三、總結。

雖然企業的表象都是進項少,利潤高,但往往其背後蘊含著不同的深層次原因。因此不同的企業需要針對自己的實際情況來提出具體的方案並做出改變。任何一個適合的方案都必須是為企業“量身定製”。所以這裡所說的方法也僅是起到一個拋磚引玉的作用,希望能夠給到企業一些事啟發和思考。


財會小童


我是阿財JJ。用心寫字,用心答題。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如題中所說,進項少,銷項多,企業所得稅高,這確實是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即使我們國家現在大力推進降稅減負,這依然是一個令大多數企業頭疼不已的問題。


不過,進項少,銷項多,可以確定的是增值稅稅負肯定會高,但並不一定等於企業所得稅稅負高。因為進項和銷項是針對增值稅來說的,關鍵因素在於: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形成的進項稅額,開出的增值稅發票形成的銷項稅額,增值稅稅率;而企業所得稅的稅負高低關鍵因素有以下幾個:收入,支出(各種成本、費用、營業外支出等)、所得稅稅率。一般來說,收入都是納稅的,所以銷項稅額問題不大。但是進項稅額所代表的那部分收到的發票,涵蓋不了企業的支出,因為支出中有部分是不需要取得發票的——比如工資支出,還有部分是隻能拿到普通發票,這些都不能用於增值稅的抵扣,但是可以降低公司利潤,從而少交企業所得稅。

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降低增值稅稅負的主要途徑在於增加進項稅額,減少銷項稅額,降低增值稅稅率。而降低企業所得稅稅負的主要途徑在於減少收入,增加支出,降低企業所得稅稅率。

首先聲明,我們討論的是在現有的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合理節稅。而不是為了降低稅負,什麼辦法都用,甚至到處去“找發票、買發票”,那是在玩火自焚。


回到合理節稅上來。

增值稅這塊兒,進項稅額來源於供應商,那就可以和供應商溝通,或者通過篩選供應商,保證及時、足額地拿到增值稅專用發票。別小看這一點,你不溝通不篩選,有些供應商是不願意開專用發票給你的,或者開票能拖就拖,同樣的發票在月底和月初拿到,對於當月稅負的影響是截然不同的。銷項稅額這塊兒,可以嘗試和客戶溝通,有些發票是否可以挪到下月來開。稅率,如果公司業務量不大,其實也可以考慮要不要從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雖然後者不能抵扣進項稅,但本身增值稅稅率就低得多。當然這個是要綜合考慮企業實際情況的。

企業所得稅這塊兒,上面提到的和客戶溝通晚點開發票,其實也就是減少了收入。但是原則上是不允許這樣做的,儘管實際操作中免不了這樣操作,也得適當控制一下才行。所得稅真正可以挖掘的地方在於支出部分。企業可以好好梳理一下,是否有些成本類的支出遲遲拿不到票?是否有些費用類的支出也沒有票?有哪些票不合規定?有哪些不可以稅前列支的費用比如滯納金、罰款,是否可以避免?等等。對於這些事項,可以通過和供應商溝通,及時足額拿到發票,嘗試改變供應商渠道,比如採購農產品可以帶來稅收優惠;也可以對員工進行培訓或者公司統一訂票,保證差旅費等所需發票的及時足額取得;罰款類的支出儘量避免;通過向有資質的慈善團體捐款,取得可以稅前列支的憑證;另外對於小額零星支出,也可以憑收據在稅前列支。

還有企業所得稅稅率的選擇。這一點上要充分利用政府給的各種稅收優惠政策,比如把公司落戶遷移到稅率低的地方;利用個人獨資公司,繳納較低的個人所得稅而非高額的企業所得稅;申請成為高新技術企業,不但享受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實際支出*175%),還可以享受15%的低企業所得稅稅率。另外,按照最新的小型微利企業標準,絕大多數的企業都是屬於這一檔的,可以享受實際5%-10%的企業所得稅稅率,這個在報稅的時候記得確認。


還有一個需要注意的點,企業是屬於什麼行業的。如果所在行業本身就是成本偏低,利潤偏高的,比如教育、諮詢之類,那麼同樣的條件下,你怎麼努力也不可能把稅負降到和其他行業比如製造業運輸業同樣的水平,因為你所在行業本來就比人家的利潤率高,同樣的稅負你會覺得公平嗎?

說了這麼多,歸納起來一句話: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挖掘企業容易忽略的地方,充分利用稅收優惠,降低稅負。當然都知道功效最大的是國家降低稅率,但這個不是我們能決定的。一起誠信期待吧!

如果覺得我的回答有可取之處,歡迎點贊或者轉發。


阿財姐姐


1、利用固定資產的有關規定:這種方法就是一種非常好的納稅方法,不管是企業還是個人都可以直接通過這種方法來進行避稅。公司的增值稅就可以通過這種方式來進行避稅,這種避稅方式是比較的合法的,企業在利用的時候可以直接掌握正確的方法,其中比較正確的方法就是加速折舊,這種方法是可以很好的進行避稅的。

2、利用增值稅的減免稅規定:這項規定是國家稅法的一種人性化規定,這種人性化規定還是很不錯的。公司如果利潤比較高但是又不知道應該怎樣去進行合理的避稅就可以直接通過這種方法來進行避稅,這種方法的避稅效果是真的很不錯,公司可以學習一下。但是,公司一定要記住,在操作的時候一定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如果違法的是不行的。

3、轉化銷售方式:銷售的方式不同的話所繳納的稅費也是不同的,這一點大家一定要十分的清楚,大家千萬不要隨意的去進行。公司獲得高利潤的時候可以直接通過中介或者信託的方式來進行銷售,在一定程度上改變銷售方式也是可以合理避稅,然後降低稅收的。

以上這三種方法都是不錯的方法,大家可以直接通過這些基本的方法來進行。但是這些方法再好也沒有設立個人獨資企業好,因為個人獨資企業是一種非常好的優惠企業,這種企業的優惠政策是非常不錯的,大家可以通過這種方法來將自己公司高利潤進行避稅的。


慧算賬


進項銷項,一進一出,看似差額就是賺的錢,並以此為基礎,乘以適用的稅率,就是需要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其實企業的經營活動,並不是如此的簡單,進項並不是企業所得稅前可以扣除的成本費用的全部,銷項也並不就意味著一定需要納稅。

不想要大量公司資金嘩嘩流出去用來繳稅,解決的方法有很多,但是大多是需要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瞭解過行業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之後,來量身定製合規合法的節稅方案。

在這裡,就簡單講講說說如何利用“跨期”的概念,來達到降低稅負的效果。

減少銷售收入,增加採購成本

在計算需要繳納多少企業所得稅的時候,雖然會參照稅法的規定及其各地的稅收政策,進行一些納稅調整,例如大家熟悉的業務招待費超支、廣告費超支、研發費加計扣除等,但是其計算的基礎仍然是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編制的財務報表。


而“會計分期”的基本假設,給予了財務人員利用“跨期”避稅工具,來調節上下年度的利潤,以滿足稅務局徵稅的底線要求,來達到少繳稅的目的。

如果公司的產品頂呱呱,具有核心技術,對客戶強勢,那麼出於稅收的考慮,可以與客戶協商,將已經發貨或是已經到達客貨工廠,甚至已經驗收合格,本應在當期確認收入的銷售業務,延期到下一年度才開票給客戶!

還可以針對接近資產負債表日後的原材料,要求對方提前到年前開過來發票。

這兩種聽起來簡單的方法,在實務當中經常被中小企業,甚至一些大公司所使用,目的很直接。

雖然有些許未被會計準則的要求,但是又有多少企業能夠完全按照準則的規定,來進行會計核算呢,中小企業少之又少。

我覺得只要最終的納稅比率在合理的範圍內,稅務系統沒有不合理指標的預警,就不存在任何問題。

只不過需要老闆或是聘請的財務經理,需要多瞭解整個行業當中,好中差企業的納稅水平到底是如何。

多提年終獎,多進費用

企業需要人、需要機器才能運轉起來,不是一堆材料買進來,就可以擺著成為產品。

甚至可以說人工成本、機器設備的折舊費用投入,能夠達到中投入的50%以上。

機器設備調節稅收的空間有限,大型設備的採購跟小批量的材料採購不一樣,數量少金額大,而且多數情況下,賣機器是強勢甲方,一般不會輕易提前開票給你,配合你的操作。

而小金額的機器設備、辦公設備採購,即使可以實現提前開票,折舊的計算核算本來就比較複雜,最後效果還不明顯。

通過人員工資的調節來達到避稅,這個就有很大的可操作空間,例如年終獎就嚐嚐被拿來降低稅收,當期計提金額,3、4年都沒有徹底發放,年年貴雪球,稅倒是先省下來了。

費用跟材料成本不一樣,到了一批材料就有一分發票,即使不同步,也會相隔不太久。

而費用是具有時期性,多數都是需要採用預付款方式,比如辦公室租賃,季付半年付;再比如在媒體平臺投放廣告,選擇的包年還是包季。

一般來說,企業付款的時候,發票就能到,但是業務還沒有結束,按照正規會計核算的要求,應該要分期來確認收入,但是很多企業,很自覺拿到多少票,就全額計入費用,減少了應納稅所得額。

化整為零,跟著政策走

很多人覺得跨期只是短期內降低了稅負,長期來看,企業不是該交多少還是多少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的。

其實問題想得不能這麼靜態,從近幾年情況來看,政策只會越來越良心,給企業減負勢在必行。

把更多利潤留在未來繳稅,是一條很具有操作性的計策。


財經奧迪特


用足稅收優惠政策,然後盡一切所能多取得進項發票以及其他合法憑證用於稅前扣除,否則別無他法。



企業所得稅高低基本上取決於取得利潤的高低,某些情況下可能會做納稅調整,但是總體利潤高,稅款多,這是毋庸置疑的,也是合理的,賺了錢,該給國家做點貢獻。



當然,理性來講,不排除疫情當前、國難當頭的時候您會挺身而出傾囊相助,但是擱在平常日子,誰不希望在合法情況下少交點稅?省下這筆錢沒準我還能再創造一個商機,這都是人之常情。下面我們來看看怎麼辦?有這麼幾個別錯過。


小型微利企業別錯過。普惠性減稅降費以後,全國95%的企業都是小微企業了,相信題主也是,大型央企國企不會來問這個問題了。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說白了大概就是利潤的5%。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說白了大概就是利潤的10%.(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這個是最大的優惠了。放心,稅務局會死死盯著這塊,就怕享受不到優惠。


核定徵收別錯過。一些行業是允許核定徵收的,比如建築業,交通運輸,餐飲娛樂等,是按照核定應納稅稅所得率。一旦核定徵收,就只跟收入有關係了,進項少也就沒有關係了。比如建築業一般核定應納稅所得率為8%。一年收入1000萬的話,的納稅額就是1000*8%*25%=20萬。相當划算吧。但是現在各地在收緊核定的口子,如果允許核定就趕緊核定。



加計扣除別錯過。加計扣除主要是除了法定的扣除外,再允許計算一部分扣除,變相使利潤減少,例如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免稅收入和不徵稅收入別錯過。不徵稅收入包括:1.財政撥款2.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徵稅收入。免稅收入包括:1.國債利息收入;(國債持有期間的利息持有收入,免稅;國債轉讓的價差收入,應稅)2.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3.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繫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4.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非營利組織的盈利性收入,應該納稅)。擁有這些收入可能會計上會計入利潤,但是不用交稅。



加速折舊別錯過。加速折舊法是指按照稅法規定準予採取縮短折舊年限、提高折舊率的辦法,加快折舊速度,減少應納稅所得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措施。因為折舊速度的提高縮短了折舊年限,企業在折舊期間內的年折舊費用相應提高,從而減少了所得稅開支,可以增強公司未來競爭和融資能力。


一次性扣除別錯過。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囉嗦了這麼多,最後再說一點,千萬不要因為增值稅的稅點就不要發票,哪怕你要一個低稅率的發票也行,否則你所得稅不高才怪,哪多哪少要分清啊。


小河說


企業銷項多,進項少,利潤高,又要解決企業所得稅問題!

首先,要先知道我國企業所得稅是如何計算的。

應納企業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企業所得稅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在上述計算公司中,我們比較有自主權的,是會計利潤,會計利潤=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非經常損益

明白了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就能判斷哪些地方是我們可以努力的了。

1.儘量取得成本發票;

2.多發工資,多發職工福利增加增加管理費用;

3.借款增加財務費用;

4.多發提成多出差,增加銷售費用;

5.多購進固定資產(要有合法票據)

想要少交稅,一定要有提前計劃,提前準備,等到要交稅時才想辦法,一般是來不及的。

友情提醒,不要去找那些代開發票的,結果一定是得不償失。


春雷驚蟄124


仔細看了幾遍問題,題主想表達的意思是由於從外部取得的發票少,產品成本低,但利潤高,如何合法地節省企業所得稅。

為企業提供納稅籌劃服務是我的日常工作,但由於給出的條件太少,不瞭解企業的具體情況,所以只能談一下思路,希望對題主有所啟發。

一、以大變小,充分利用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國家為支持小型微利企業的發展,出臺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對於企業所得稅而言,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建議結合公司的實際生產經營特點,採取公司分立、投資等形式,將現在的公司變成幾個小微企業,便可以合法地享受最低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二、以弱變強,充分利用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如有可能,可以申請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享受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高新技術企業享受15%的優惠所得稅率,相當於在原來25%的基礎上降低了40%。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三、兼併有潛質的虧損企業,以盈利彌補虧損,減少企業所得稅負擔。

可以選擇資產質量不錯,與本企業經營範圍有上下游關係的虧損企業,實施兼併,這樣一方面壯大了本企業的規模,另一方面可以享受彌補虧損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達到節稅目的。

當然,節稅的方法還有很多,關鍵要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選擇實施,切不可生搬硬套。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金典財稅


我是覺得,從合法稅務籌劃這個角度考慮,這個問題是無解的。

稅務法規就是這麼規定,就相當於是底線在哪裡擺著,能做的非常有限。所以,我對有些廣告其實有點反感,比如動不動就說可以到1.5%的稅負。這是有逆天的本事不成?


能用上的法子,其實無非就是這樣幾招:

1、延遲納稅,今年要交的稅放到明年交。實際操作就是在稅法規定的範圍內,將利潤變少,比如合理的折舊,符合規定的預提費用。等等諸如此類的。


2、降低稅率。 這個一個就是利用優惠政策,比如所得稅稅率不同地區會有一些特定的政策,再比如,增值稅有徵收率,小規模納稅人和簡易計稅業務,可以用徵收率。

另一個就是業務設計,讓稅率就低不就高。這個在增值稅上比較明顯,不同的業務用不同的稅率,那一些混營的業務就應該分開核算,還有一些稅率有生效年限,尤其是資產處置這塊。


康愉子


進項少銷項多,我理解的幾種可能:一是商業模式設計問題,一般表現在商品銷售和服務未在合同中區分,導致產生低稅率進項高稅率銷項的情形。二是供應鏈的成熟度問題,如建築企業的沙石料、砼等,進項是一般是3%,銷項是9%。三是軟件、技術開發等高新技術產業,人力成本是大頭,自然缺進項。其它的等專家補充啊[靈光一閃]

怎麼解決呢?參見“財稅閒談”馬老師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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