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承租人是否可以向出租人提出減免租金請求?

馭道法商


房東當時免租,秋後算賬,你要走了,把損失撈回來,什麼都給你加上,好房東不多,大多數的房東秋後算賬


誠信4857585668118


分享一下我真實的經歷,本人一棟六層16套房,租給二手房東,前幾天跟我說國難當頭,讓我減他一個月租,我們家的入住率是80%,初七初八都回來的,7788了,二手房東跟我說他收不來房租,基金週轉不靈,我這很奇怪了,運作正常,憑什麼讓我減你租金呢?國難當頭,難道我不是一樣要買所有生活用品都是貴的嗎?我有房貸要還,兩個小孩讀書,家裡老人身體不好,憑什麼我要減你的租金?你賺錢多的時候,有沒有給我多一點錢?這些二手房東就是想騙多一點錢,利用現在這個大環境,都說要給房客減租,來賺這個黑心的錢,我給他回覆,一切按合同來辦,我有錢,我不如捐給災區,


花兒每天開心快樂笑


在初十的時候租房管理中介打電話問我,2月份的房租現在全國提倡免租,我是否也可以免去2月份的房子,和租客共度難關。我想都沒有想就跟他說了,我的房子和你代管理已經免了45天免租期了,你有沒有現在我的立場為我說話,我每個月還銀行房貸,利息,這些錢又誰還我補貼,不要說你可是大老闆,誰不是一分一毫的努力賺錢,比平常人努力好多倍才可以存到錢給首付,,,我也想問問你們年底人人年底拿雙薪,拿獎金的時候怎麼不見你們多付我一個月房租獎勵一下房東,或者一次性交付一個季度房租不用我們吹你交,,,


Suki34919876


首先明確,疫情期間承租人是可以向出租人提出減免租金請求的。理由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NCP)在湖北爆發並有向全國蔓延之勢,直接導致政府部門出臺封城、實施交通管制、延長假期、暫停消費娛樂場所營業等行政行為,這些行政行為無法預見、不可抗拒,因此不屬於商業風險,而屬於典型的不可抗力。例如2003年非典時期,最高人民法院就出臺了《關於在防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間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關審判、執行工作的通知》[法(2003)72號],規定因政府及有關部門為防治“非典”疫情而採取行政措施直接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由於“非典”疫情的影響致使合同當事人根本不能履行而引起的糾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和第一百一十八條的規定妥善處理。

具體而言,以下幾種情況,承租人要求減免租金更可能獲得法院支持:

1、短期租賃合同,比如演唱會、展銷會等場地租賃合同。因疫情防治的需要不得不取消,如果以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為由要求解除租賃合同,並要求出租方退還已付的定金,大概率會獲得法院支持。

2、受疫情影響無法生產經營的房屋租賃合同,比如根據政府的要求關停的網吧、KTV、酒吧、電影院、大賣場、餐飲場所、農貿市場等。

此時出租人因行政管控而無法提供可供承租人持續正常使用的租賃房屋,則承租人也當然無需支付相應的租金,同時出租人無需承擔無法提供適格租賃房屋的違約責任。如果承租人要求免除停業期間租金,幾乎肯定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3、受疫情影響收益明顯減少甚至虧損的房屋租賃合同,比如疫情期間政府要求不能關停的藥店、便利店、生鮮店、超市等。

承租人仍繼續使用租賃物用於經營,但疫情對生產經營產生了明顯的影響,如因疫情給社會公眾造成的恐懼或政府限制人員外出導致人流明顯減少的,疫情導致物流、交通暢嚴重影響生產經營且導致承租人收益明顯減少甚至虧損的,承租人如果據此為由要求減少部分租金,法院一般是會支持的。

  4、因疫情原因導致無法使用租賃物的租賃合同,比如因租賃物被封鎖、因行政管控承租人無法使用所承租的房屋的。

因承租人並未享受居住房屋的利益,未能實現租賃合同目的,此時出租人也無法向出租人提供正常使用的房屋,因面可以向出租人主張免除未使用期間的租金,大概率會獲得法院支持。

需要提醒的是,疫情未影響正常使用的住宅租賃合同,或疫情未影響甚至促進了銷售的經營性租賃合同,不能主張減免租金,即使提出,也不會得到法院支持。此外,一方面,疫情給很多承租人帶來壓力,另一方面,很多出租人也並不輕鬆,希望大家遇到問題時多溝通多交流多商量。法律和訴訟只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防線,是不得不用的維權武器,不要輕易使用。


上校律師


哥們,都是狐狸,都別說聊齋。

你好,我是行者的吟唱。

現在階段,都是受苦受難的眾生,如果房東主動給你降房租,你得記著恩情,學著感恩。如果人家不提,你也沒必要提,因為他也是受害者,沒必要替你承擔責任,這也是本分。所以。你得考慮清楚。因為你如果提出來,或許會破壞你們之間原有的和睦關係。。。所以慎重,你感覺房東應該能答應,就試試。


行者的吟唱


從法律上來看,房東沒有減免房租的義務。只能說減免是情分,不減免是本分。房東也需要靠租金生活,如果要求房東免租,房東的損失又有誰來承擔。


天亞拍客


可以協商,但不能強求!尤其是對私人房東來說!私人房東抵禦風險的能力肯定不如大型企業房東,也不能強行道德綁架,畢竟疫情對誰都有影響,對於承租人來說,閉店不營業是損失,對於房東來說,減免店租也是損失,但特殊情況,也應相互理解,共同面對,一起渡過眼前的難關。而對於大型企業房東來說,他們一般都會積極響應政策,共度難關,比如萬達,泰禾等會對旗下的物業租金進行了一定的免除


一個胖胖的有趣靈魂


個人覺得可以,承租方應像出租方協商,能免則免 不能免的話減一半也可以接受,希望房東能善心大發,因為我沒錢交租了 [霧霾][霧霾][霧霾][霧霾]


敏Vlog


首先,租房可分為商業性質和普通住房性質。

其次,可分為承租使用中和承租未使用。

再次,在出租房產中,也分為房東有貸款和無貸款。

那麼,對於承租使用中的且房東有貸款的情況下,房東有理由拒絕減免房租,房東無貸款的情況可以酌情減免一部分房租。

對於承租未使用的,那麼可以和房東商量分別承擔房租的一半。

當然,面對疫情,減免房租是大部分人的共同呼聲,房東給與減免是一種人道關懷,不減免是疫情發生的不可抗力。

所以,先雙方協商,減免或共同承擔或不予減免都是有可能的。


我愛螞蚱叔


按照合同法,因不抗力因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租戶可以不履行義務,可以聯合所有租戶委託律師打官司,如出租方高於社會水電費租金髮票等問題都可以要求出租方退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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