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對不裁員或少裁員企業返還上年度50%失業保險費

據內蒙古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消息,疫情期間,內蒙古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返還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返還標準提高到上年度6個月企業及其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

據介紹,與過去執行的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不同,這次放寬了政策執行條件,將中小微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的裁員率標準,由低於上年度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4.5%,放寬到不高於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5.5%;對於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

另外,針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經營困難、無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企業,可以緩繳工傷、失業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可以將應繳養老保險費徵收期延長至9月底。同時,內蒙古將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時間由2020年4月30日延長到2021年4月30日。(總檯央視記者 劉曉波 修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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