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拒絕或者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病人、疑似病人應如何處理?

《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对拒绝或者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病人、疑似病人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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