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人壽上班12年,不籤合同,沒有工資條,沒有5險,公司這樣做違法嗎?為什麼?

薩縣同城


確實不違法,但保險公司要按照職工來管理!就有問題了!幾乎所有上市公司都是按照職工來管理:要打考勤,有事假、有病假等等,有職工管理的一切,就是未有職工管理的社保待遇!國家在鼓勵這些公司建立獨立代理人制度,但這些公司反應冷淡,行動遲緩!


陳永良918


先要搞清楚你從事的是什麼工作?是保險銷售還是內勤,如果是內勤是必須要簽訂勞動合同的,即使是勞務合同也是要簽訂合同的。

如果形成了事實的僱傭關係,但是沒有籤合同,不上保險,這個肯定是違法的,但是實際當中確實有這種情況存在,而且好多比較難以取證,比較麻煩。

如果是從事銷售工作,應該是要簽訂代理合同的,這樣才能有資格銷售保險公司的產品,否則是違法的。但是根據你的描述應該不是銷售外勤。

還有一種可能是營業部的秘書或者是輔導員之類的,如果是秘書或者是輔導員之類的,那就是屬於個人的僱傭關係,和中國人壽沒有關係,僱傭關係是和營業部經理或者是這個營業單位形成的,一般這種情況沒有簽訂合同的,也不交什麼保險。這種情況在以前的時候也遇到過,我個人僱傭的秘書,每個月發的工資是現金,也沒有什麼固定福利。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確實在中國人壽上班,但是屬於中國人壽的編外人員,就是所謂的臨時工,但是這個臨時工也臨時的時間太長了,如果確實是形成事實的僱傭關係,交納保險是最基本的複利,簽訂合同也是必須的,但是這些公司確實存在這種情況,比較麻煩。

一個朋友在中國人保上班,屬於車險勘察之類的工作,每天的工作量是超級飽和,基本上沒有休息時間,現在已經在人保上班五年多時間了,但是一直都是屬於臨時工那種的,正常發著工資,但是沒有太多的保障。一直說是給轉正,一直也沒有轉正,現在人到中年,也不敢維權,一旦維權又怕丟工作,關鍵是維權成本太高了,時間週期又比較長。

幾點建議:

第一,如果你有確著的證據,可以找勞動仲裁部門進行投訴,可以維權,但是你也別想在這個地方待了,但是維權成本到底是啥樣的,這是不可知的。

第二、如果你想繼續在這兒待著,而且待遇還不錯,就繼續工作,自己掏錢交社保,畢竟交社保也不是多少錢,如果自己交就按照最基本的交就行了。

第三、如果實在看不到希望,就直接換個地方工作吧,畢竟這個比較不地道,用人這麼長時間也沒有一個說法,沒啥意思。


保險老炮


我也這個也有點了解,曾經有2個保險公司來我們公司的辦公樓租了兩層樓辦公室,我也和他們打過一段時間的交道,所以相關情況也算了解,可以解答下

一、保險的常用的兩個用工方式

1、 簽訂勞動合同的用工:這種方式就是屬於正式保險公司職工,按照保險公司的員工制度管理,保險公司回給購買五險一金,你出了事公司要承擔責任的,逢年過節也要有點福利待遇表示一下。這種就是屬於正規、合法的勞動用工。

2、 簽訂代理協議的合作商:這種實際是屬於是勞務關係,你和保險公司之間是合作的關係,可以不用遵守保險公司的員工管理制度,保險公司也不必給你提供福利待遇什麼的。

雖然同樣都是在幫助保險公司工作、發展業務,但是兩者的關係卻是完全不一樣的。

舉個例子:
你要給住在城市另一端的朋友送去一箱水果,你喊你兒子開車幫你跑一趟送過去,這個就是第一種方式勞動用工。兒子說沒空,於是你找了個快遞小哥,幫你發了個同城快遞送過去,快遞小哥和你之間就是第二種方式。

二、所以你的事情的處理辦法

(一) 確認你們之間的關係

你目前最最重要的就是確認你們之間的關係,關係不一樣適用的法律都不一樣。

確認關係最簡單的辦法就是看你和保險公司之間有沒有簽訂合同,簽訂的是什麼合同,是勞動合同還是代理協議?

(二) 如果你們之間沒有簽訂過什麼協議

這個就相對好辦,可以把你們的關係認定為事實勞動關係,通過給你工牌、會議通知、銀行流水之類的證明你在哪裡工作的痕跡來申請勞動調解、不行再仲裁訴訟。

(三) 如果你們之間簽訂的是代理協議

這個就很麻煩了。這也是保險慣用的手段之一,利用代理協議來規避勞動用工的問題,既迴避了風險、降低了人工成本,又拉了一群人來幫他們發展業務。如果你業務做得不好,他解除代理協議就行,不用承擔任何賠償問題,如果你業務做得好,他還可以鼓勵你你讓你獨立開公司,掙更多的錢。總之好處都被保險公司佔完了。

這樣的情況下是非常難辦的,勞動法不再適用,只有你搜集一些事實勞動的痕跡,看能不能以無效合同或者合同欺騙之類的名義提起訴訟,但我估計是個持久的拉鋸戰,而且可能得不到你想要的結果

總結來說,如果真的是如你所說的話,那麼我建議你趕緊走人,不要有任何的猶豫和不捨,繼續留下去只會被繼續剝削,而且還得不到應有的待遇和保障,蹉跎自己的人生,
因為你已經沒有幾個12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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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險公司上班???

首先我不知道你的文化水平怎麼樣,有沒有真正理解什麼叫上班?

平時我們說的工作上班,是指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公司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並且發放勞動報酬,這叫做上班,這叫做公司的員工。

但是如果你和公司籤的是保險代理人協議,說白了,就是公司代理營銷團隊裡的一員。那就是一個類似代理商的角色,我不知道你理不理解什麼叫代理商?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吧!比如我想代理聯想電腦,我出錢和聯想公司拿貨,然後幫他們把貨賣了,賺差價。這個過程中,你覺得聯想公司會給我發工資嗎?有可能會給我買社保嗎????

我一直理解很簡單的事情,竟然還有這麼多人搞得不明白。



每次註冊都有人搶我名


如果你在人壽做了12年,你絕對不會問這樣的話,問這樣的話,聽出你只是局外人。保險公司正式員工一定有社保公積金的,沒有的只是保險代理人,不止中國人壽沒有,全國的保險代理人都沒有,代理合同在中國沒有繳納社保一說,如果有,保險公司也一定要遵從。


楊小洋談險小百科


現在有很多多元化的事物。

保險公司很多是代理人,和公司不是勞動合同,曾經也有些代理人以事實勞動關係存在而起訴保險公司。絕大部分是不支持勞動者的要求,因為,那樣動搖整個行業的特性。

還有如現在很多平臺也是這樣,美團,餓了麼,那些人都不是他們的僱員,只是用這個平臺幹活。所以也不是勞動合同關係。


老楚87237663


是你自己在人壽做代理人?

12年您是怎麼堅持下來的?

代理合同是啥您不知道?

如果是您本人,我嚴重懷疑您的專業性🤷‍♂️


愛哼哼的黃先生


應該有簽訂 代理合同,不是勞動合同,保險公司基本上都是這樣的。


朱林100582681


我這大型上市公司五百強!收入上不封頂


大宇哥哥44876570


你不論在中國人壽幹多少年,如果你是外勤,都不會給你交五險一金。因為你不是中國人壽的員工,你僅僅是代理人,代理人,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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