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離婚法院已經判決,但妻子和別人非法同居,這樣我還可以告他嗎?

守信177652111182551075


我覺得完全沒有必要,你既然知道結果了再去求證,不是自找難堪嗎?而且既然已經離婚了,顯然這個人和她的心,都已經完全不屬於你了,你還去告他,還嫌自己被綠的不厲害嗎?

對前妻最大的懲罰我覺得應該是你從現在開始,今後的每一天都過得比她好,過得比她開心,過得比她幸福。用事實來證明你跟她分開是最正確無誤的決定。而不是在往事的一堆破網裡頭糾葛不止,讓自己煩惱得不到幸福的感覺。

你前妻別管是在婚內出軌還是在婚外出軌,都說明一個事實,那就是她根本不愛你,她的心裡頭也早就沒有你了,對於一個早就不愛自己的人。你還浪費自己的時間精力去告他,有這個必要嗎?

要知道前妻是你自己選的,證明他出軌,不光是他自己難看,你也難堪,把她搞臭就能證明你自己是正確的嗎?不是的,別人依然會像看小丑一樣的看待你們兩個人。

所以趕緊從這段沒有意義的婚姻裡走出來,百步之內必有芳草,往前走就會是一個新的春天。


木小木的情感客棧


這個問題很好回答!法院剛判決,是否在生效期間?在此階段你有權力不服而上訴,你的意思是判決書剛下達就與相好的同居,可以取得證據,錄像,證人證言進行反訴。

俗話說:人爭一口氣,佛爭一爐香。不要有意鬥氣,既然感情已破裂無法挽回,就各自安排好自已的生活,尋找自己的幸福。

另外還有一個現象要說明,同居不是正式的婚姻,要告或起訴難度很大,除非在法院判決書規定的期間內領證結婚,想要告是十拿九穩。往事不堪回首,過去就讓它過去吧,離婚了的妻子就是"前妻",她有尋找幸福的權力與自由,同時你也有權力與自由。

做為男人~大度一點,有包袱~甩掉,有綠帽~甩掉,圍城外的世界更廣闊寬廣,樹林更茂盛,何必為了一顆枯樹而丟掉一片森林?總結過去汲取教訓,重審自己的不足與欠缺~開展新的生活。



張春芳29


既然是離婚了,就不是你的妻子了,別人同居是否非法,已經不是你該管的事,現在不拿結婚證同居的大有人在,你告去吧!可能是對離婚不甘心吧?


三峽客


法院己判你們離婚,你和你前妻,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他和任何人睡。你根本管不著。 想開點吧!




毛疙瘩5


我離婚快三十年了。當時心情確實不好,特別是聽人說她去相了親,而且是我比較熟悉的人,真是心如刀絞,死的心都有,也慢慢敖過來了。現在續絃生子,生活過得挺幸福。我勸你不要想其他的事了,唯有自己發奮努力,一定會找到愛你的人,三十年河東,四十年河西。運氣來了,門板都檔不住。放下過去,面對未來。加油向前衝,沒有失去,便沒有得到。相信緣分。


由於我沒有證件證明我


既然法院已經判決了,說明你和妻子已經解除了婚姻關係,你還有什麼權利阻止她的自由生活?人總想著,別做對不起良心的事。

夫妻的婚姻經營不下去就樂觀點離婚,好聚好散,必定倆人同床共枕恩愛過、不要見不得她好,長一肚子壞心眼子就想整人,和諧為好,都和你離婚了你還不許人家在找主戀愛嗎?她和別人同居你還眼氣啥?要想管她一輩子,為什麼不努力做一個出色的好男人,讓她心甘情願的陪伴你一生呢?


舞歌暢想


你和妻子已經離婚,各自的私生活,互相都無權過問。她和別人過日子,不干你的事,你準備告人家,說明你心術不正,她選擇離婚,是正確的。


俞遠通


搞笑,離婚了,雙方都是自由身了,你前妻現在和誰好?和誰同居?關你什麼事?你真是太平洋的警察,管的還真寬,一看你提出這個問題,就知道你這個人,很自私,在生活中是一個自私自利的人,好好反省反省自己吧!重新規劃一下你以後的人生,別老想那些沒用的,別沒事找事做。


用戶海海


既然離婚了,你還告什麼?你們已經有了離婚證書,她就不是你的老婆了。她與別人同居她們沒有領證,又不犯重婚罪,最多也就是非法同居而已!

在說了她現在和你一毛錢關係都沒有了,你還告什麼呢?你也只是看到她現在躺別人懷裡,心裡不爽罷了。

既然選擇了離婚,就別在想從前啦,各自安心過好自己就好了!把生活的重心放到孩子身上,家庭之上!這樣就是最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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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什麼身份干涉人家的事務?跟你離婚就是不需要你了,跟你離婚就是自由了想跟誰就跟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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